货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货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创鑫喷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货架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019-320115-33-03-54721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地理坐标(118度44分5L263秒,31度41分2.75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0-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J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团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J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191508号总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万元)12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团是:未批先建,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已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5月31日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宁环罚202115119号),目前企业已缴清罚款,正在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用地(用海)面积(/)4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场所证明,地块用地性质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王马场工业园目前未编制规划环评,项目与王马场工业园的产业定位不冲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本项目己经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同意备案(江宁审批投备2019508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南京市江宁区相关规划要求。一、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2019年修订),本项目属于C33U金属结构制造,项目产品为货架。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表1-1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及淘汰类项目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及淘汰类项目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2019136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及禁止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二、“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l号),本项目附近主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详见表1-2。表1-2项目附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做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横山水源涵养区水源涵养/以横山为主体,内有张山、柴山、四径山、家公山、东陶山、黄牛峰、铜山、朝山、陈家山、荷叶山、东头山、西头山等山体及驻驾山水库、潦塘水库、排驾口水库、筑塘坝水库、跃进水库等水库。范围为:东部、西部至江宁区界;南部至苏皖省界。具体坐标为:118。46914”E至118o53,36.35*E,31o3740.83rtN至31°41'19MN/35.6535.65东南2.5km东坑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包括植被覆盖较好的山地以及该区域的主要水库。具体坐标为:118。38'12.14"E至118o44,52.35"E,31o38M3.83wN至31o49,25wN/49.0849.08西北3.5km本项目距离最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横山水源涵养区2.5km,项目位于横山水源涵养区规定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之外,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的要求。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所在地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本项目距离最近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横山水源涵养区2.5km,因此,项目的实施对横山水源涵养区影响较小。本项目扩建完成后,需建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的要求。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宁环发2020174号),本项目所在地位于丹阳片区工业集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江宁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表3。表1-3项目与江宁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情况1间局束空布约(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符合(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宁区产业准入要求。符合(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住区和园区、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符合要求。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可在江宁区区域内平衡。符合管控要求。符合3境险控环风防(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本评价要求企业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扩建完成后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符合(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符合(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符合4源用率一资利效一(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不使用高能耗设备,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要求(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本项目拟采取节水节电措施,降低能耗。符合(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拟采取节水措施。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水、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环境空气属于不达标区,主要超标污染物为6。为此,南京市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污和降碳协同推进、PM-和6协同防控、VOCS和M)X协同治理为主线,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托运至江宁区丹阳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项目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可实现零排放。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质量功能,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基础配套设施齐备,水电气供应充足,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用水、用气的需求,不会超过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20191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第一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90号)、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项目。因此,木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三、项目与现行VOC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要求的相符性表1-4建设项目与现行相关政策要求相符性分析文件名称文件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委鬻合要求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号)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佻,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o鼓励使用通过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油墨、胶粘剂,禁止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胶粘剂本项目粉末固化废气收集率95%,处理率90%。要求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本项目粉末固化在密闭的固化烘道中进行,符合粉末固化废气经风冷要求式冷却器+两级活性炭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积极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80%。本项目使用粉末涂料,采用静电喷涂,粉末固化废气经风冷式冷却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收集率95%,符合要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理。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本项目使用低VoCS粉末涂料,粉末固化废气收集后经风冷式冷却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要求江宁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度实施方案28.大力推进源头替代。禁止建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加快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行业低VOCs含量源头替代进度。本项目使用低VOCS粉末涂料。符合要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Yoc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