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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docx

    • 资源ID:305269       资源大小:80.96KB        全文页数: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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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docx

    由裁量细化标准二。一八年五月二、矿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第十五条一第六十一条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标准备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1非法转让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非法转让土地10亩以下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0%罚款非法转让土地10亩以上(含10亩),20亩以下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20%罚款非法转让土地20亩以上(含20亩),30亩以下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30%罚款非法转让土地30亩以上(含30亩),40亩以下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40%罚款非法转让土地40亩以上(含40亩)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50%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标准备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2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非法转让土地10亩以下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0%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非法转让土地10亩以上(含10亩),20亩以下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20%罚款非法转让土地20亩以上(含20亩),30亩以下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30%罚款非法转让土地30亩以上(含30亩),40亩以下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标准备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非法所得40%罚款非法转让土地40亩以上(含40亩)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非法所得,恢复土地原状,并处非法所得50%罚款3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转让土地10亩以下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0%罚款非法转让土地10亩以上(含10亩),20亩以下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20%罚款非法转让土地20亩以上(含20亩),30亩以下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30%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裁量标准备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非法转让土地30亩以上(含30亩),40亩以下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40%罚款非法转让土地40亩以上(含40亩)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没收非法所得,恢复土地原状,并处非法所得50%罚款4破坏农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占用耕地1亩以下(含1亩)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处耕地开垦费1倍罚款占用耕地1亩以上3亩以下(含3亩)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处耕地开垦费1.5倍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条例第四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裁量标准备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占用耕地3亩以上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处耕地开垦费2倍罚款5拒不履行复垦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逾期不改正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并处土地复垦费的1.5倍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标准备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6非法占用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占用土地1亩以下(含1亩)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处罚占用土地1亩以上3亩以下(含3亩)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5元处罚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标准备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占用土地3亩以上5亩以下(含5亩)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20元处罚占用土地5亩以上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处罚7拒不交还国有土地或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第八十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责令交还土地,罚款每平方米10元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标准备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占地面积1亩以下(含1亩)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占她面积1亩以上3亩以下(含3亩)责令交还土地,罚款每平方米15元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占地面积3亩以上5亩以下(含5亩)责令交还土地,罚款每平方米20元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占地面积5亩以上责令交还土地,罚款每平方米30元8擅自出让、转让、出租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面积1亩以下(含1亩)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5%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裁量标准备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面积1亩以上3亩以下(含3亩)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0%罚款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面积3亩以上5亩以下(含5亩)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15%罚款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面积5亩以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20%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标准备注适用情形处罚幅度9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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