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及管理制度(共3篇).docx
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及管理制度1 .目的:1.1 限制吸烟,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控烟意识,创建“无烟医院”。2 .适用范围:2.1 医院员工、进修人员、实习人员、外包单位员工、患者及家属、来访者。3 .定义:3.1 无烟医院:是指全体员工控烟并积极参与社会的戒烟工作;创建医院的无烟环境,室内完全禁烟。4 .内容:4.1 无烟医院的标准:4.1.1 医疗卫生机构楼内禁止吸烟,楼外院内禁止吸烟或设有指定的吸烟区。4.1.2 给所有使用烟草的员工、患者以及造成患者在家烟草烟雾暴露的家属提供戒烟支持。4.1.3 无烟包括所有烟草产品,如卷烟和无烟烟草。4.1.4 不得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出售任何烟草产品。4.2 无烟医院组织机构:4.2.1 无烟医院领导小组:4.2.1.1 组成:组长为分管院长,副组长为爱卫办负责人,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总务科、感染管理科、纪检监察室、门诊部、保卫科、宣传科、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等科室负责人。4.2.1.2 职责:4.2.1.2.1 为促进我院创建无烟医院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应起带头作用,率先戒烟、控烟,对全院控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4.2.1.2.2 负责医院控烟工作,每月定期组织督导检查。4.2.1.2.3 严格执行各项控烟制度。4.2.1.2.4 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4.2.2 无烟医院监督巡查小组:4.221组成:组长为爱卫办负责人,监督巡查员为保洁公司员Xo4.222监督小组职责:4.2.2.2.1严格执行医院各项控烟规章制度。4.2.222协助创建无烟医院领导小组完成各项控烟管理工作。4.2.2.2.3负责院内日常控烟巡查工作。422.2.4负责院内禁烟标识完整的督查。4.223巡查员职责:4.2.2.3.1严格执行医院各项控烟规章制度。4.2.232每天巡视负责区域,并填写6.1控烟监督员巡检查记录表。4.2.2.3.3劝阻院内工作人员及陪人吸烟,并有宣传控烟的义务。4.2.234发现烟蒂主动捡拾。4.2.235发现职工及外包人员吸烟上报爱卫办。4.2.3无烟医院控烟监督宣传员:4.2.3.1组成:各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担任控烟监督宣传员。423.2职责:4.2.3.2.1协助医院创建无烟医院领导小组完成医院各项控烟管理工作。423.2.2对所属区域内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医院职工吸烟、病陪人吸烟要及时进行劝阻。4.2.3.2.3做好负责区域内控烟宣传工作。4.3 相关科室及人员控烟职责分工:4.3.1 医务科、门诊部:设立戒烟咨询电话和戒烟门诊,吸烟病人记录吸烟史和戒烟指导。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科:相关科室的医生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负责汇编“戒烟与健康”的相关知识材料和健康宣教材料。宣传科:在医院网站等宣传“戒烟与健康”相关知识。4.3.2 门诊部、护理部负责督查“戒烟与健康”的健康宣教资料在门诊、急诊、病房等公共场所的免费摆放、取阅。4.3.3 宣传科负责设置院区内禁烟标识,室外吸烟区标识,在医院公共区域设立展板,宣传“戒烟与健康”知识。434所有医院员工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4.4 具体实施方案:4.4.1 我院实行以科室为单位的控烟工作考核体系,科主任为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4.4.2 本院职工(包括进修人员、实习人员和外包单位人员)不得在医院任何区域吸烟。患者、家属和探视者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4.4.3 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4.4.4 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4.4.5 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医院商店或租用医院场所开设的零售店不得出售香烟。4.4.6 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4.4.7 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4.4.8 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等区域均应张贴戒烟标志。4.5 考评奖惩:4.5.1 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外包工程工作人员在院区内吸烟,发现吸烟者每次扣科室考核0.1分。4.5.2 烟、火柴、打火机等严禁带入工作场所。如发现带入则视为吸烟,每发现一次扣科室考核0.1分。4.5.3 鼓励吸烟职工积极主动戒烟。对戒烟成功的职工进行表扬;对戒烟成功职工所在的科室加0.2分。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及管理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建设制度和管理办法。一、建立医院控烟工作组织机构。成立控烟领导小组,下设控烟办公室。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控烟的日常工作。各科室设立控烟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三、在院内张贴醒目控烟标识和指引。四、实行烟源控制制度。医院小卖部、餐厅都不得出售香烟。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九、实行控烟宣传制度,并在院内设置吸烟区。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十一、设置戒烟门诊,举办戒烟知识讲座,传授戒烟方法和技巧。定期举办吸烟与健康知识大讲堂。十二、实行属地管理,各科室及行政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十三、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医院禁烟劝阻制度为了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管理,把控烟劝阻工作纳入常规运行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控烟劝阻工作的成功率,推动控烟劝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一、全院干部职工要高度认识开展创建无烟医院的重要性,自觉带头戒烟,要做到在医院所有的室内场所禁止吸烟,对来客做到不敬烟,并有劝阻他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二、严格按照无烟医院标准对吸烟者劝其在指定区域内吸烟。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要和蔼有礼貌的对吸烟者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工作。劝阻方法:1、标志提醒:在禁烟区设置醒目和足够多的禁烟标识,通过标志提醒吸烟者不要在禁烟区吸烟,医院工作者发现无烟区吸烟的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醒这里禁止吸烟,让他停止吸烟,并到吸烟区去吸。2、耐心说明:耐心向吸烟者说明这是单位的制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请吸烟者理解。3、引导对禁烟区吸烟的正确认识:主要是通过讲解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和二手烟的危害,让吸烟者认识到他的行为对别人造成的不良影响,认识吸烟对自己的危害。三、监督巡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巡视,在监督、巡查中发现员工或病人及家属在工作场所吸烟者应及时劝阻,制止吸烟行为。医院病历的借阅与复制制度1 .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我院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2 .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我院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查阅的病历资料不得带离患者我院。3 .我院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4 .我院应当指定部门如医务科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5 .我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6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我院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8 .我院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医务科通知病案室,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复制的病历资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制;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和我院双方确认无误后,加盖我院证明印记。9 .我院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病历复印登记制度为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医院病历复印流程,充分保障病人隐私及医院信息安全,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制度。L严格遵守我院复印病历须知中的各项规定,履行其权利与义务。10 按照医院复印病历流程进行复印,医院病案室建立专用复印病历登记本,由客服工作人员兼职登记,责任到人,登记做到准确、无误、无遗漏。11 复印病历登记内容规范、统一。12 在进行复印病历登记记录时,留存复印病历人员的全部资料、证件等复印件。13 对于未严格履行复印病历登记制度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医院健康教育制度医院健康教育是以健康为中心,以医疗保健机构为基础,为改善患者及家属、社区成员和医院职工的健康相关行为所进行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教育活动。开展医院健康教育是医学模式转变和现代医学发展的必然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