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实施方案(共9篇).docx
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实施方案(共9篇)目录篇一'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实施方案2篇二'开展中小学校服定制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范文六篇.6篇三、中小学校服征订工作指导意见23篇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26篇五、中小学校服采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8篇六、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32篇七'中小学校服专项整治推进会35篇八'学校校服选用管理办法37篇九'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38篇一、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障招标工作过程有序进行,维护学生权益,规范教育内部市场行为和学校统一着装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和关于中小学生(幼儿园)着装管理的复函要求,并结合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研究,特制订中小学生校服(以下含公办幼儿园)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招标确定中小学校服的定点供应;规范管理学生着装市场,提高学生着装的质量和着装安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避免学生服装市场恶性竞争和质次价高等现象。二、组织机构为加强2022年中小学在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勤工办,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整个招标工作。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工作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工作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组织实施。委托具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票选过程、结果公开。2 .坚持学生自愿订购原则。必须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做好学生服装的代购工作,维护学生利益。3 .择优中标原则。提倡符合要求的多家企业参与投标,择优选定生产企业。反对没有质量保证的企业低价中标。四、招标方法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招标。1 .局党组会议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2 .确定第三方代理机构后,由代理机构负责所有招标事宜。3 .局党组会议对招投标文书进行审核,确定招投标书无误后,由代理机构按照招投标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招投标。4 .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抽选评标专家。5 .使用广东省政府采购官网公告招标公告和抽选评标专家情况和其它有关情况。6 .招标工作由县中小学生校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五、职责要求(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L作为招标采购单位,负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做好公开招标各个环节的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工作保密纪律,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7 .受理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对统一学校学生着装工作有关问题的质疑和投诉,及时处理和通报反馈有关意见情况。8 .对中标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企业违反合同等行为作出处理意见。(二)学校的职责:1 .统一认识,成立学校学生着装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的日常管理。2 .学校要和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并协助企业做好学生服装的量体、发放、调换、统计结算、产品验收等服务性工作。各校在接收校服时要严格把好验收关,不得接收没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产品。3 .学校不得挪用校服款。在企业交货、学校验收后两个月内必须结清每批次全部货款。不得向定点企业索取相关工作费用报酬等,严格遵守相关廉政纪律。(三)招标代理机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包括:1 .按照招标单位的工作方案和招投标的法定程序做好招标公告、标书文件制作、接受企业报名、企业资格预审、制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开标、定标等各项工作。2 .按规定组织专家对参投企业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价格、生产能力、设备设施、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计分,按总分由高到低评出中标人。3 .负责对中标企业参投样品的送检、寄送等工作。4 .协助指导中标企业与采购单位(学校)签订学生服装采购合同等工作。5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违规向投标人和评标专家透露有关工作信息等影响招标工作公平性和公正性的行为。违者,取消代理资格。(四)中标生产企业职责:1 .中标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供应学生服装。要向服务学校提供每批次的产品质检报告书并封存留样套产品备查。所生产供应的学生服装必须符合国家学生服装有关标准规定,不得出现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2 .中标企业每年须向县教育局书面报告经营情况,并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企业管理工作的检查。产品质量抽检的费用由企业负责。3 .中标企业不得向服务学校提供有价报酬等。违者,取消定点企业资格。六、违规采购处理(一)全县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必须到中标定点企业为学生代购订制学生服装。否则一律按乱收费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校服定点生产资格,该企业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学生服装的招标准入:1 .向学生提供货不对版、严重质量问题产品的。2 .产品年度质量抽检不合格和违反校服采购有关规定的。3 .企业在合同期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4.企业在合同期内没有特殊情况不按时交货,引起学校、家长不满和投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篇二、开展中小学校服定制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范文六篇第1篇:开展中小学校服定制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XX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的工作,特制订城沙一小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家委会主导采购):一、指导思想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二、程序目标1、按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三、实施步骤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XX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第2篇:开展中小学校服定制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根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规范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设立校服管理机构,加强对校服管理工作的领导1 .市上成立由牵头、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以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和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为主体、各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和质监分县局参与的校服管理委员会。校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制定管理办法,加强和指导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全程监控,确保运行畅通;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负责校服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抽检工作;各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校服征订过程的监督及合同备案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权益维护工作。2、中小学成立校服管理工作小组,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总务处、教导处等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以及家长委员会代表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校服的征询、采购、质量控制、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流程规范。二、建立校服生产企业备案制度,规范企业准入程序3、校服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中小学校服生产企业备案工作实施方案,经过报名、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和产品质量抽检等程序,对具备证照齐全、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有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建立了备案企业信息库。各区县中小学的订购信息由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提供,市各直属学校订购信息由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提供。各中小学校服征订工作必须在备案企业中选择。对未按程序征订,把关不严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校服质量规范、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学生装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对校服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校服产品流入学校,即将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停止在从事校服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建立校服管理制度,保障校服质量安全4、校服穿着征询制度。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确定穿着校服的学校应严格执行校服采购制度,主动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商定结果后应当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会议签到单一起留档。农村贫困地区的学校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穿着校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减免校服征订费用,减免费用由学校与中标企业协商解决。5、校服采购制度。校服采购参照政府采购程序的办法进行,即在备案企业中,选择3家以上供货企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学校可单独采购,也可多校联合采购。校服采购的全过程必须在区县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6、校服“双备案”制度。学校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的校服合同于签订之日起30天内报送区县学校后勤管理机构备案,市直属学校在市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备案,校服采购合同统一采用校服采购合同文本;各校服生产企业在合同签订30天内,向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备案,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对校服产品进行监督抽查。7、校服“双送检”制度。供货企业在送达批量校服前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校供货,各采购学校购买校服时,要查看成衣合格标识是否齐全,查看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是否合格。标识不明确或检验报告与供货批次不符,学校应拒收;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学校应结合实际,必须将一定数量校服送达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学校规模小且采购同一批次校服,可实行多校联合委托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家长收取。未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委托送检的责令整改,并进行处罚。8、校服信息公开制度。学校要通过学校的网站、公告栏等途径,主动将有关校服的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