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管理制度.docx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医院信息,提高医院服务工作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及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开原则(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理解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二)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原则,依法公开医院相关信息。(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二、公开范围和内容(一)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二)公开内容1 .医院资质信息。2 .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3 .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和流程。4 .医疗服务信息、卫技人员执业注册、身份标识、就诊时间、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5 .医疗保险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6 .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7 .各类便民措施等。8 .医院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9 .病历复印的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和收费说明等。三,不予公开内容(一)属于国家秘密的。(二)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医疗信息秘密被泄露的。(三)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四)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五)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六)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四、公开方式(一)设立信息公开栏。(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公开方式(三)在门诊和病区设立意见箱,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五、审核发布和监督检查(一)审核发布各责任科室明确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做好对公开信息的梳理整合,并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送至办公室统一汇总,在主要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室发布。(二)监督管理各责任科室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将更新信息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后送至办公室统一汇总,由主要领导签批,办公室定期更新。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规定的,将追究负责科室,并给予严肃处理。六、资讯回应信息公开内容中,将对相应责任科室电话进行公开,对相关内容想进一步了解或咨询时,可拨打相应科室电话进行咨询,由相应责任科室对其公开内容进行解答。七、执行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