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框架协议.docx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二。二五年三月甲方:X乙方:X江西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A)和中国B通信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简称:XX)作为各自所在领域的优势企业,拥有良好的商誉和丰富的资源。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形势,本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互为重要合作伙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务实、互利共赢的原则,同意在工业互联网、创新业务、平安小区、智慧社区、智慧停车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围绕进一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市场拓展能力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双方在所从事的不具有相互竞争性的领域寻找合作,借助对方的资源取长补短,共同拓展业务。第二条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和意向性文件,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及项目合同。合同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原则,同时也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业务审批程序。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第三条本协议的甲方包括江西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各子公司;乙方包括XX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第二章业务合作内容第四条本协议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合作双方共同开展5G+工业互联网合作,根据离散装备制造行业信息化特点以及在工业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企业内外网络的应用场景,充分发挥5G网络优势。结合甲方工业应用场景,乙方部署5G网络资源,共同打造A5G+工业互联网标杆案例,助力A工厂提质增效。(二)创新业务合作XX将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方面开放能力,A协调公司内部资源,双方一起推动资源共享,在创新业务领域不断实践探索,孵化新的业务能力共同向外输出。(三)平安小区、智慧社区、智慧停车合作XX及各地市分公司针对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的平安小区(含老旧小区改造)、智慧社区、智慧停车等项目,将百胜纳入各地市合作伙伴,优先采购A产品。第三章合作推进机制第五条甲乙双方建立长效联络机制,建立双方战略合作的组织结构,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在战略层面围绕项目制订科学的合作发展规划,推进内容的落实。成立工作组具体执行本战略合作的内容实施和有序推进。(一)明确牵头单位甲乙双方分别设立工作组,面对双方上下游企业,共同开拓外部市场,共同负责战略协议的具体实施。A工作组设在信息化部,XX工作组设在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合作双方的统一部署,在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下,开展合作项目的细化研究,确定具体的合作事项,组织协调合作项目的推进与落实。(二)建立交流机制合作期间,双方每季度安排不少于一次的信息日活动,进行交流,促进双方了解彼此的发展路线和方向、及时把握产业热点、跟踪新技术的创新,总结阶段性的合作成果,确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第四章信息保密原则第六条甲乙双方均应对双方的合作内容及有关涉密数据和资料负保密义务,不得提供、透露予任何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本合作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双方并应负管理的责任使其全体雇用人员或其他执行本协议相关业务的人员,均遵守此项保密义务,如有违约情形,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但不包括关联公司。关联公司是指双方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权利义务继受人。第七条本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后的五年内仍然有效。第五章知识产权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互为合作、保护对方利益为前提的原则进行合作。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技术、产品、专利等归双方共同所有,在后续合作过程中,由相应的商务合同条款明确定义双方权益。第六章免责条款第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本协议为双方展开共同合作的框架,并不是具备法律强制执行的商务条款。双方在具体的合作项目中,条件成熟时另行签订商务合同。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第十二条协议的完整本协议的各项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修订或变更,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第十三条协议的期限与续签一、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经双方同意,可重新签订协议。二、在上述合作期限结束前的最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及续签合同事宜。合作内容可根据双方合作的进展采取平等自愿的方式续展或者扩大范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加以确认。三、合作期限内,合作内容可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求,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扩展本协议合作范围。第十四条协议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一、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经指出不改正者,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终止。二、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终止。三、如甲乙任何一方发生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被兼并、解散等情形,本协议自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自行终止。四、本协议有效期结束或终止后,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各项合同的法律效力。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其他事项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二、双方在此确认,本合作协议下明确的是双方合作的原则和意向,双方将另行签订开发合同和服务合同确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双方因本合作框架协议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因三方的协商、为本合作框架协议所作的展示等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签约时间:2025年月日签约时间:202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