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docx
“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经验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节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规划范围与时限第四节规划目标第三章主要任务第一节严格落实水生态环境管控第二节持续强化优良水体保护第三节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第四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第五节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第六节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第四章重点工程第五章保障措施附件1附件2第一章规划背景市位于省东北部,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处,东部与福建省龙岩市和漳州市接壤,南部与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毗邻,西部与河源市接壤,北部与江西省赣州市相连,下辖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辖区内主要有韩江、五华河、宁江、石窟河、汀江、梅潭河和榕江北河等河流。市也位于我国东南沿海最重要的河流之一韩江上游,是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生态发展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潮州视察提出的“要抓好韩江流域综合治理,让韩江秀水长清”和对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的目标要求,市以绿色发展为保障,强化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着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样本。“十五五”时期是市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发展区先行示范市的关键时期,作为绿色崛起先行市、韩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市肩负着维护生态屏障安全与发展追赶的双重使命,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系统谋划市“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力度,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争当生态发展区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美丽、实现韩江“秀水长清”提供有力支撑。第一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经验“十四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碧水攻坚战工作,把保护好的一片清水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高位推动,压实责任,为打好碧水攻坚战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碧水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2025年,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III类,达标率100%;3个国考、10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26个市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国考、省考断面达标率较2016年分别提高了33%、20%,榕江北河、松源河、汀江、宁江等流域水质明显好转,水环境质量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一)坚持统筹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治污攻坚格局。高位统筹推动。成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指挥、市长担任总指挥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统筹部署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市委书记、市长连年签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1号令关于开展丰顺县榕江北河揭丰交接断面及城区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攻坚行动的命令及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信息调度制度,每月公布各县(市、区)水质排名;市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会商会,分析研判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开展主要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现场调研督导,对任务严重滞后导致断面水质恶化的,开展督办并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强力推动重点水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系统规划部署。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坚持从全局把握工作,印发实施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5年)和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252022年)市入河排污口(排水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攻坚方案,逐年明确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印发实施各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市委主要领导担任市第一总河长和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总河长和常务副组长的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实现河湖长体系全覆盖,建成市、县、镇、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各级河长湖(段)长人数达4179名。全面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513个“四乱”问题清理,销号率100%。建立全市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在全市江河湖库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实现无成片漂浮物目标。全面制定并落实“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研发运用“河长”等信息管理平台,统筹多方力量,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河湖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强化考核推进。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实施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考核办法(试行)及环境保护责任百分制量化指标考核,将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状况纳入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以考核倒逼推进整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十四五”期间,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均达到全省前列。(二)坚持铁腕治污,加快解决群众关切的水环境问题。严格饮用水源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水源水质安全达标为前提条件和根本目的,结合供水规划,科学优化调整划定市、县、农村(包含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了“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专项行动,已完成市、县、“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每年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评估结果均为优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全力消除黑臭水体。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质净化、生态修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黄塘河和周溪河已实现“长制久清”。积极推进上坝老河床排水渠、环东河、宁江东岸排水总沟等3条县级黑臭水体整治,已基本消除黑臭。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3座,总处理规模54万吨/日,20182025年,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新增县城以上污水管渠228.751公里,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渠150.505公里,完成三年攻坚建设任务;全市已建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7座,覆盖率100%,新增处理能力10.36万吨/日,新增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529.349公里。全市已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544座,在建322座,共建成污水处理能力3.8万吨/日。大力推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建立畜禽养殖治理台账,推动畜禽养殖种养结合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3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5.55%,稻果菜茶农药、化肥利用率已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4.3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三)坚持依法治污,严格水环境监管执法。高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印发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形成了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截至目前,清单中的50个问题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全面加强执法监管。在扎实推进环境监管“双随机”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工作,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强化园区企业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列入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单的530家和全市滚动排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826家,已全部完成整治。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2025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947人次,检查企业5243家(次),立案查处54宗,下达处罚决定54宗,罚没金额197.52万元,责令整改125家,停产企业3家,淘汰企业3家。(四)坚持机制创新,深化治水配套制度改革。深化跨界流域联防联治。强化污染防治机制共建,与上游福建省龙岩市、江西省赣州市及河源市签订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构建跨界流域污染联防联治协调机制。加强与龙岩市、漳州市、赣州市、潮州市、河源市的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跟踪核查等工作,形成上下游“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流域保护和治理的长效机制。实施跨界流域生态补偿,关于汀江一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取得初步成效,跨界断面水质明显好转。“十四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从目标指标来看,市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中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9项约束性指标均顺利完成,详见下表。表1“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序号指标名称2015年2025年目标值2025年实际值兀成情况指标属性1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00100兀成约束性2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00兀成约束性3地表水水质/85100兀约束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成性4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100100兀成约束性5跨市断面水质达标率()100100100兀成约束性6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比例(%)/00兀成约束性7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00兀成约束性8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率()城市/9596.68(2019年)兀成预期性县/85/预期城性9重点调查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3.9690/预期性10总量控制COD排放总量(万t)6.20控制在省下达目标内5.23兀成约束性11NH3-N排放总量(万t)0.740.597兀成约束性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四五”以来,虽然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水环境质量全省领先,但从“十四五”国考断面来看,受生活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农田面源污染及上游来水等的影响,西阳电站、赤凤和大麻断面也不能逐月稳定达标,部分河流如榕江北河、石窟河、宁江、松源河、程江等水质月度超标率较高,持续改善的压力仍然较大。(一)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亟待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仍不完善。2025年末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24.29%,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长度长期处于全省较低水平,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已建管网大部分为雨污合流制,仍存在老旧、破损现象。管网系统不完善导致污水处理厂未充分发挥减排效益,2025年我市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COD平均进水浓度仅92.38mgL,BOD平均进水浓度仅35.68mgL,均低于粤北平均水平。污水处理能力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仍存在不足。止匕外,部分镇及农村生活污水还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缺乏专业维护且运行经费未得到保障,未能充分发挥减排效益。(二)农业污染不容忽视。市畜禽养殖量大,污染贡献大,现状畜禽养殖规模化比例偏低,畜禽散养点多面广,基本没有配备粪污处理设施或治理效果差,养殖大多采用水冲粪模式,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鱼塘或周边环境,对水体污染较大。部分区域畜禽养殖场还存在已清拆但粪污未清理导致下雨粪污冲进附近水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