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棚买卖合同协议范文模板.docx
鸭棚买卖合同协议甲方(卖方):乙方(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鸭棚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标的物基本情况1.1 鸭棚位置:位于省市县(区)镇(乡)村,具体四至为:东至(界标物),南至(界标物),西至(界标物),北至(界标物),并附宗地图(编号:)作为定位依据。1.2 鸭棚结构及面积:总占地面积一平方米(以实际测绘为准),其中钢结构养殖区建筑面积一平方米,砖混结构饲料房平方米,办公用房平方米,其他附属建筑平方米(详见附件1建筑明细表)。L3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如自动喂料系统、温控通风设备、消毒池、三相电力线路、深水井等),具体清单以附件2设施设备清单为准,甲方应确保设备可正常使用。14产权证明:甲方需提供以下权属文件:工4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142乡镇政府出具的养殖设施建设审批文件(文号:);143环保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文号:);L4.4其他:o第二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2.1 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包含土地附着物补偿费、设施设备折价费及甲方配合过户所需费用。2.2 支付方式:221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定金可抵作最终价款。剩余款项分两期支付:(1)甲方完成标的物清场并交付产权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2)乙方办理完毕养殖场经营主体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人民币(大写)元整(¥)。2.2.2 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2.2.3 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0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第三条交付与验收3.1 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收到第二期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鸭棚、附属设施设备及全部权属文件移交乙方,并签署实物移交确认书。3.2 验收标准:3.2.1 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建筑结构安全性、设备性能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322若发现设施设备损坏或与清单不符,甲方须在7日内修复或折价赔偿;323验收通过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33风险转移:自实物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故意隐瞒的瑕疵除外。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4.1 甲方义务:4.1.1 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租赁关系、司法查封或抵押担保;4.1.2 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环保审批等手续,并承担2023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相关税费;4.1.3 清空养殖场内原有库存禽类、饲料及其他非交易标的物品。4.2 乙方义务:4.2.1 按约定支付价款,并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身份证明、经营资质文件;422承担标的物交付后产生的水电费、排污费等日常运营费用;4.2.3 遵守农业农村部门关于畜禽养殖的防疫、环保规定。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甲方违约情形:5.1.1 未按期交付标的物或权属文件,每逾期一日按总价款的0.3%支付违约金;5.1.2 存在权属争议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乙方直接损失。5.2 乙方违约情形:52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定金不予退还;522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总价款的20%支付赔偿金。5.3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政府征收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已付款项无息退还。第六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争议条款外,其余条款继续履行。第七条其他条款7.1 通知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或电话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地址视为有效送达地址。7.2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捺印(法人需加盖公章)且经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见证后生效。7.3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见证单位执壹份,农业农村局备案壹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