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总价包干施工协议简单模板.docx
维修工程总价包干施工协议简单模板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鉴于甲方拟对指定工程进行维修,乙方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与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维修工程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及范围:详细维修项目、部位、技术要求:o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包干。乙方负责按约定标准采购所有材料、设备,组织施工人员、机具,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风险。5 .施工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方案(编号:)是口否,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规范、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第二条合同总价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 .总价包含范围:本总价已包含完成本协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采购、运输、装卸、保管、损耗)、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保险费、施工水电费、垃圾清运费、成品保护费、施工期间的风险(除不可抗力及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外)、政策性调整、市场物价波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一切费用。3 .结算原则: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除本协议第七条明确规定的工程变更外,无论工程量清单是否详尽或有漏项,无论施工期间人工、材料、设备价格如何变化,合同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第三条工期1 .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或开工报告批准的日期为准)。2 .竣工日期:年_月日(指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内容,经自检合格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3 .总日历天数:一天(含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4 .工期顺延:如遇下列原因,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如场地、水电接入等);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等)。5 .工期延误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前述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四条工程款支付1 .付款方式:(请选择一种方式并在口内打勾)分期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一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第二期: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或主要施工内容完成)后日内,经甲方确认,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第三期:工程完工,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第四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及等额合规发票后日内,双方完成结算,甲方支付至经甲方审定的结算总价(扣除已付款及按合同约定应扣款项)的一%;质保金:合同结算总价的一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简称"质保金),即人民币¥元。质保期满(见第八条),乙方履行完全部保修义务且无质量问题后日内,甲方无息付清。其他支付方式:2 .支付条件:乙方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交当期已完成工程量的确认报告、付款申请书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甲方收到完整资料并审核无误后支付。3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o乙方应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有效,因账户错误导致的付款延误或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工程质量与验收1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如有)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双方约定的特殊质量要求:O2 .材料设备要求: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均须符合设计及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需在施工前报甲方审核确认(可详见附件清单)。甲方有权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3 .施工过程检查:乙方应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接受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如有)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乙方应及时执行。4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乙方须提前一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否则乙方不得进行后续施工。5 .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乙方应进行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竣工资料(含竣工图、质量自评报告等)。甲方应在收到完整竣工验收资料后日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缺陷,乙方须在日内无偿修复完毕,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以各方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第六条双方责任6.1 甲方责任:6.1.1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接驳点(费用由乙方承担),协调施工现场秩序。6.1.2 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材料样品、工程变更等文件(如有)。6.1.3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6.1.4 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6.L5指派为甲方现场代表(联系方式:),负责协调处理施工中与甲方有关的事宜,其签认的文件对甲方具有约束力。6.2乙方责任:621根据合同要求及甲方确认的图纸/方案(如有),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6.2.2 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员。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623负责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甲方设备、设施及已完成工程成品、半成品,如造成损坏,负责赔偿。6.2.4 负责施工期间的场地清洁卫生,工程竣工后日内将全部施工人员、设备、剩余材料及垃圾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625编制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纸)。626指派为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全权负责现场管理,其签认的文件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627承担在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详见第八条)。第七条工程变更1 .变更提出:施工中如甲方需对工程内容、范围、标准等进行变更,应提前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 .变更确认: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变更指令后,应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变更报价单(含变更工作量、费用增减计算及工期影响)。甲方应在日内予以审核确认。3 .变更价款: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其价款按以下原则确定: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合理单价及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4 .变更实施:变更事项未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乙方不得擅自施工。经确认的变更,作为合同补充部分,涉及合同总价或工期调整的,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第八条质量保修1 .保修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或年)。具体保修项目及期限详见附件或国家规定。2 .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质量缺陷或故障,乙方须承担无偿保修责任。3 .保修响应: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等)书面或电话通知后,须在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在一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勘查。4 .修复时限:对于一般故障,乙方应在到达现场后小时内修复完毕;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乙方应提出维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若乙方未能及时响应或修复,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5 .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缺陷等。因甲方使用不当、第三方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1 .安全责任:乙方对施工安全负全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 .文明施工: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保持场地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减少噪音、粉尘污染。遵守有关环保规定,处理好施工垃圾。3 .保险:乙方应为其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的自有人员、设备及工程投保相应的财产险和责任险(费用已含在总价中),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甲方违约责任:10.1.1 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0.1.2 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超过约定期限日,视为验收合格。10.2 乙方违约责任:10.2.1 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承担返工费用。如返工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0.2.2 工期延误:按第三条承担违约金。10.2.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违约金。1024安全事故责任:按第六条约定执行。10.2.5 保修期内未履行保修义务:按第八条约定执行。10.3 合同解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如甲方长期拖欠款项、乙方严重延误工期或质量存在重大问题且拒不整改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权利。第十一条保密条款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此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 .如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地震、洪灾、瘟疫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误履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提供相关证明。2 .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决定是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 .向(工程所在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通知送达L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等,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送达:。2.任何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人信息,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对方。按上述地址发出的通知、文件,在邮寄(以挂号信或快递回执为准)后日视为送达,在传真发送后、电子邮件进入对方系统后即视为送达。第十五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维修工程详细内容及范围清单;附件二: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清单;附件三:施工图纸/方案(编号:);附件四: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第十六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于办理相关手续的份数按需确定。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_月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