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共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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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共10篇).docx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共10篇)目录篇一'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木2篇二'2025年医院开展医疗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5篇三'2025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6篇四'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整治个人自查自纠报告9篇五'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11篇六'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13篇七、2025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17篇八'医院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集中整改工作报告25篇九'2025年在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32篇十'2025年度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工作进展情况总结42篇一、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树立卫生健康行业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和内容(一)对象。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二)内容。针对全区卫生健康领域中的药品器械、工程建设和耗材(试剂)采购、选方用药等重点环节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进行专项治理。二、时间安排和步骤(一)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通过职工大会、支部会议、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有关纪律规定,组织并督促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自觉纠正医药购销行为,增强参与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自查自纠(2025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全区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发现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是否落实整改,查摆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没有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剖析原因,同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2022-2025年大输液采购情况统计表、2022-2025年工程建设情况统计表、2022-2025年耗材(试剂)采购情况统计表、2022-2025年普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22-2025年器械购置情况统计表、2022-2025年新特药品配送公司金额统计表、2022-2025年药品个人配送金额统计表、2022-2025年中成药、草药采购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将填报的自查自纠表统一收集并汇总后,于2025年2月10日前交至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区卫健委办公室。(三)调研督查(2025年1月18日至2月10日)。委主要领导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调研走访,深入了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委分管领导对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及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等督查,对发现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四)重点督查(2025年2月11日至3月10日)。对自查不认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敷衍了事、不如实填报、隐瞒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重点督查。对信访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填报资料进行抽查。对反复出现问题、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以及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督查。针对群众举报、监督检查发现的可疑线索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五)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全过程)。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药购销各项规章制度和原则规范,细化完善医药购销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及探索建立的防范制度措施于2025年3月10日前报区卫健委办公室。三、有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成立区卫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班子成员、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委办公室负责人、委党工委办负责人、委规划信息财务股股长、委医政医管体改股股长为成员的全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原则,层层压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真抓严管,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好头。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负责,认真抓好落实。(二)强化工作举措。要完善监督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主动通报、反馈专项治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查办、有反馈、有上报。要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宣传专项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三)强化督查考核。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已纳入本年度各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卫健委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对全区卫生健康单位专项治理情况督导检查。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四)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整改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篇二、2025年医院开展医疗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为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今年以来,南医院多次传达和学习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和相关通知要求,着重解读了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并对整治重点工作作出详细部署,多措并举开展了医疗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卫健委工作安排部署,医院9月初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9月中旬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医院各科室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实事求是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防止查纠走过场;坚持业务工作和反腐败、纠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管理好自身和科室工作人员,防止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同时,医院纪检监察室还联合督察组重点检查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开展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专项督查,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医院纪委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利用周会、交班会(晨会)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和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致力于扛牢监督首责,确保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以精准监督推进精准治理,预防问题发生,确保专项工作取得群众满意成效。篇三、2025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一、健全完善新时代纠风工作体系(一)强化纠风工作思想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行风治理体系的任务要求,围绕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二)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优化调整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保证纠风管理体系与部门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相衔接。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间、与纪检监察机关间的定期会商机制。(三)实化纠风工作惩防体系建设。畅通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做好线索的归集分送督办反馈。切实推进全行业”受贿行贿一起查”,落实规纪法衔接的部门主体责任,健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机制成员单位间通报制度。二、整治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问题(一)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二)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三)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一)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二)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四、深入治理医疔领域乱象(一)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二)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三)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五、切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一)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各地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纠风要点落实的主体责任。要压实部门、机构负责同志作为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对照纠风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领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对标对表建立台账,加强问效追责问责。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实现规纪法衔接,保证联合惩戒实效性。(二)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水平,打通部门间行业信用评价壁垒,不断探索完善行业联合惩戒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医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