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实业有限公司新井综合管理 制度汇编.docx
煤矿实业有限公司新井综合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综合管理制度1 .新井工作考核制度42 .工作流程督办及考核制度63 .矿长办公会制度64 .领导现场办公制度75 .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会议制度86 .请销假制度107 .行政文件处理制度118 .印鉴管理制度119 .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1210 .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制度1411 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612 .领导带班下井到翅制度17般对制度1914 .调度汇报制度1915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值班、下井、带班管理制度2117 .预警汇报制度2618 .雨季“三防”管理制度3119 .冬季“四防”管理制度32第二部分安全质量监察制度1 .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制度342 .事故追查分析制度353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364 .反“三违”制度375 .安检员检查制度386 .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39第三部分后勤保卫管理制度1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412 .职业卫生防治制度443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464 .保卫工作制度511) .总则512)职责523).保卫人员纪律534)着装规定545).禁酒令546)请销假制度557)会议制度568)内务卫生制度569).夜间巡路制度5610)罚款制度5611) .矿物质防盗管理规定575 .劳动保护发放制度576 .公用工具及个人工具管理制度587 .劳动用品领发管理制度65第一部分综合tM制度新井工作考核制度一、制度下发后,负责该制度执行监督的部门没有进行检查落实的,罚负责人50元。二、在制度执行落实中不认真负责,落实不清的,并出现失误的罚款50元。三、在制度执行落实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的,罚款100元。四、对矿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要求有具体日期的,必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到期不通报情况对系统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五、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者,每超1天罚50元。六、对领导交办的工作马虎应付,工作质量差者,应立即整改,整改时间为超期时间,每天罚20元。七、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落实的单位确有实际困难和客观条件制约,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的必须立即(或当天)向交办工作任务的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或重新明确完成期限,考核以重新明确的期限为准,否则罚款100元。八、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当时没有提出异议,过后提出异议者视为无效。不能如期完成任务,按完不成任务罚款50元。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执行中如发现新的问题,要及时向安排工作任务的领导汇报,由领导调整完成任务的时间,否则罚100元。九、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经平衡后仍拒不接受的,对被交办单位罚款100元。十、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去落实,或落实不力,严重影响全矿生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按照事故等级由矿务会执行罚款。十一、对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单位需要其它单位配合时,需矿领导平衡解决的,以主管领导安排为准(其它领导以时间安排顺序先后为准)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十二、各执行制度部门每月21日前必须将上月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科及综合科,迟报一天罚款50元。综合科对上一月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发现执行部门所报情况不实的,一次罚款100元。十三、对受到处罚的部门的罚款,由矿务会拿出意见,报请矿长以约法三章处理。十四、对工作接办落实完成特别好的部门,在工资等级考核上给予奖励。十五、现金罚款,罚款开出日期3天内交予综合科,每推迟一天加罚50元,不交罚款的停止考勤。十六、为了加强制度罚款的严密性,各执能部门与职工要相互制约,对罚款不合理的可以举报,举报单位为:综合科、安监科。对举报单位必须保密,不准打击报复,如发现打击报复要加倍处罚200元,严重者根据情节报矿领导研究处理。十七、全矿各单位的各项罚款,一般由矿安监科统一开具处罚单,约法三章罚款除外。十八、全矿各单位罚款不准私自提取。如需要提取罚款,必须经矿长同意,审查后方准提取罚款。十九、全矿各单位罚款不准私自免去,属于特殊情况的必须经矿长同意审查后,方可免去。否则,对部门或个人按其免去金额的50%进行处罚。罚款照样执行。工作流程督办及考核制度一、制度下发后,执行监督的部门没有进行检查落实的,罚负责人50元。二、在制度执行落实中不认真负责,落实不清或徇私舞弊的,罚款100元。三、对矿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负责落实的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向布置工作任务的领导、综合科、调度中心进行反馈,否则罚款100兀。四、各科、队接受工作任务后,不去落实,或落实不力,影响全矿安全生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损失5000元以上)或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按照事故等级由办公室、调度室执行罚款。五、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单位需其它单位配合时,由矿务会决议或主管领导协商决定,工作任务的执行,以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安排为准(其它领导以时间安排顺序先后为准)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六、为了保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各职能部门与职工要相互制约,对罚款不合理的可以举报,。对举报者保密,不准打击报复,如发现打击报复处罚200元,情节严重者可由矿务会研究处理,直至开。矿长办公会制度一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二 .参加人员:副总以上矿领导(包括副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三 .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有事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四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手机开到振动,不准从事会议以外的其他活动,要做好记录,对会议安排事宜,会后要认真组织落实,否者每项按100元罚款。五.矿长办公会主要内容:审查和研究企业经营决策;生产开拓布局方案;安全隐患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解决方案;重大技术改造计划;矿井长远规划及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安全工作规划及灾害预防计划措施;职工培训I、调资及招工名额分配方案;各项专用基金的分配使用方案;各级干部及各部门经济责任制;重大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重大生产准备工作的安排;对职工的奖惩意见;职工物质和文化生活安排;生产工业厂房及其他方面福利设施的新建、大修等;听取各分管矿领导有关生产、安全、经营、技术、生活等情况的汇报;安排协调全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解决处理各分管矿领导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以及矿长认为必须经矿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六.综合科负责矿务会议记录,根据会议情况要求,按领导安排整理会议纪要。领导现场办公制度一、按矿领导定的办公地点,调度室负责通知参加科、队,参加单位及办公地点涉及到的科、队,安全监察科必须参加。二、按矿领导安排的时间,由安全监察科负责井口点名,迟到罚款10元。三、参加办公的人员必须是单位正职,有事必须向办公领导请假,否则,代替下井罚款10元,无人参加罚款20元,中途掉队罚款5元。四、参加人员不能接受任务的,视为无人参加。五、现场办公安排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拒不接受任务罚负责人30元,对单位罚300元;没有按时完成罚负责人20元,队200元,业务部门科长10元、科100元。安全监察科不汇报对安全监察科罚款100元,对科长罚款10元。六、现场办公发现汇报问题不实对队长、业务部门科长各罚款10元。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会议制度一、领导或分管部门通知的各种会议,被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参加。通知会议的部门,应做好记录,注明通知时间,接电话人姓名。二、凡是矿上通知要求正、副科长、队长、同时参加的全体中层会议,若队长、正副科长同时下井,可安排日常工作的副队长或主管科员参加,否则,按旷会处罚。三、凡通知队长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因事无法参加,其代替参加顺序是副队长或正科长、副科长、主管科员。四、旷会一人次罚50元;不按规定请假私自代替按旷会论处;迟到、早退罚50元,会中睡觉、交头接耳说话、看报刊杂志、会中不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私自离开会场超过5分钟、不做会议记录等所有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发现一次均罚50元。五、持有手机的人员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到振动位置。凡会议期间,发现信号响时,对持机人员罚款50元/次;持机人不主动承认而经他人检举出来的,对持机人再加罚50元。六、科室管理人员下井或部门负责人在通知会议之前安排本部门人员外出办事的,以考勤假条为准。七、一般性会议部门自行通知,凡需要矿领导参加或五个以上部门参加的会议由综合科负责通知,凡矿通知召开的紧急会议,通知时除告知接知人是紧急会议外,还要说明召开会议的时间及地点。对违反会议制度的,由主持会议的矿领导决定是否加倍处罚。八、以小会议服从大会议,下级会议服从上级会议,平地会议服从井下会议为会议原则。特别情况的,以临时说明为准。九、点名时间可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进行。第一轮点名结束后,第二轮点名仍未到者,即为迟到;一直不到者视为旷会。十、凡矿通知召开的要求全矿各科、队长参加的会议,会议主持人可直接通知办公室或调度中心,由综合科或调度中心分别通知到各科、队。十一、会议上讲本系统内部和本系统能解决的问题的,罚款50o十二、对主持会议的矿领导和监督部门没有执行制度,一次罚款50元。请销假制度一、所有员工任何原因离矿必须请假,请假使用公司统一的假条。二、员工请假一天以内者,向部门主管请假;二天以内者向取得部门主管同意,由主管矿长批准;三天以内者部门主管同意,由矿长批准。三天以上者按公司批假程序到公司审批。三、部门主管及副职请假必须由主管矿长批准,请假二天以内者(含二天),经主管矿长批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须经矿长批准,请假四天以上者(含四天),须经矿长批准,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四、各科正、副科长,各队队长、及科室管理人员,凡请假者必须有请假条,按规定请销假,请假只打招呼,不办手续者或请假到期不销假者,罚50元。不请假私自离矿或超假者,按旷工论处。五、科室管理人员及队长,凡患病在医院治疗的,由医生出据病假证明。需外出治疗的,必须持医院外诊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如病重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回矿后按时销假,否则按第十七条处理。六、婚丧嫁娶及国家法定休假按公司请销假制度执行。七、其它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款项,按本制度执行。行政文件处理制度一、需要向上级或外单位发送的文件,由综合科人员填写发文登记后,通知或送达。二、集团公司或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公函、传真由综合科负责登记,经批阅后及时送领导签阅、传递。文件必须在一周内处理完毕。三、所有文件由综合科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借阅文件要履行登记手续,及时收回,避免遗失。四、年底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文件及时完整地交档案室,存档保管。五、违犯以上规定影响工作或造成文件丢失的,按责任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六、此制度由综合科监督执行。印鉴管理制度一、印鉴管理人员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二、建立用印登记制度,以备查用。三、实行印鉴签批制度,加盖行政印鉴、印鉴必须经矿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用印。四、妥善保管印鉴,不得将印鉴带出办公室,特殊情况需在办公室以外用印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印鉴管理人员跟随。五、凡不按以上规定用印,发现一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印鉴管理人员责任。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一、全矿所有档案归综合科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准私自存放。二、矿属各科室必须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找、利用等工作,没有配备兼职档案员。三、专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