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共1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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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共16篇).docx
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共16篇)目录篇一'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篇二'2025年基层党支部三年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20篇三、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评估工作情况报告24篇四、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27篇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33篇六'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评估工作情况报告41篇七'支部书记换届选举三年工作总结42篇八'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工作情况报告48篇九'2025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50篇十、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54篇十一、村两委班子届中评估报告63篇十二、2025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67篇十三、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分析研判材料.68篇十四、2025年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71篇十五、村(社区)班子届中分析工作情况报告73篇一、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根据全省、全市、全县的统一部署,2022年12月至2025年3月底,全镇村(社区)党组织、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和第十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3年改5年、与省市县乡同步开展的首次换届,也是“两个大局”交织、”两个百年”交汇、”两个五年规划”交接的关键时期换届,意义重大、关系全局、影响深远,要求很高。为认真做好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祁东县委办公室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祁东县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抓好换届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相结合,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和谐”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原则。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2022年12月启动,2025年1月中旬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月上旬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3月底前全面完成。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切实保证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依规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因村(社区)施策,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平稳进行。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一)严格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原则,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坚持干中选、选中干,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社区)干部,致富带富能力不强、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应继续提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本届任期内考核不称职、有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截留挪用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其他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对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以外的其他受处理处分的人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根据容错纠错相关规定,对于非主观故意、因工作原因受到处分、处理的,可继续提名,但不得高于原任职务,经镇党委研究同意,报县换届办审核通过。镇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有关具体情形,并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将其写入选举办法。镇党委要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初步审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宣传、统战、司法行政、农业农村、信访、卫健等部门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将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及时取消资格。(二)合理设置“两委”职数。村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3至7名,其中,人口100O人以下的村为3名,人口100O至3000人的村为4至5名,人口3000人以上的村为5至7名;并村改革中三个及以上村合并且人口达5000人以上的建制村可配7至9人;社区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5至9名。集体经济发达、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和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1至2名。全镇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村(社区)党总支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名。村民委员会委员一般由57人组成。换届后百吉村村“两委”职数7名,牙泉村、同福村村“两委”职数6名,其余各村村“两委”职数5名,和桑榆两个居民委员会“两委”职数分别为5名。大力推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引导、鼓励、支持村(社区)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三)积极稳妥推行村(社区)主职"一肩挑”。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下派比例应严格控制。(四)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需要和长远发展,非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提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新进“两委”班子成员一般在50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继续提名的年龄一般在57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仅限原”一肩挑”人员),经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社区“两委”班子人选年龄要统筹考虑,大力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社区“两委”新提名人选,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村党组织书记提名人选一般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注重选配35岁左右的村(社区)主职,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懂电脑技术的年轻干部。要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确保村(居)妇联主席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以上女性成员、每个乡镇(街道、管理处)有1名以上女性村(社区)主职,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实行村级班子成员任职回避,村(社区)”两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任职回避。(五)拓宽选人视野。要逐村(社区)研判分析,多渠道摸排找准最佳人选,把党性原则强、工作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人选出来。对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中选拔,也可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选拔,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出领导岗位或退休公职人员中选拔(此类人员不受提名年龄限制)。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对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网格员、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选拔。要适应城镇治理需要,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注重吸收驻社区党员民警、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业主等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兼职委员不占社区“两委”成员职数。三、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前期准备(2022年12月10日前)1 .抓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镇财政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财务清理审计结果要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未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审计的,暂缓启动换届选举工作。审计周期(2022年7月31日)结束至换届之前,村(社区)新产生的财务收支,也要一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10月底前)2 .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和重点难点村(社区)。对排查出来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要坚持分类施策,确保在换届前整顿到位。对问题较多、选情复杂的村(社区),镇党委要制定工作预案,采取”一村(社区)一策”的办法,扎实开展集中整顿,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前。(10月底前)3 .调整优化组织设置。根据党员人数变化情况,在换届前合理调整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原则上,党员50人以上的村(社区),要设立党总支。针对部分社区涉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之后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情况,要加强分析研判和工作统筹,已经完成人员接收或是条件成熟可在换届之前完成接收的,要在换届之前优化组织设置,并妥善做好换届工作;条件暂不成熟、尚未完成人员接收的,待本轮换届完成后,再抓紧推进。(11月底前)4 .开展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结合开展”三级干部下沉、调研村级换届”活动,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逐村调研分析,切实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