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修管理协议.docx
住宅装修管理协议甲方(装修管理方):乙方(装修户):丙方(装修施工方):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户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约,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物业服务中心、装修人、装修施工单位各执一份。一、装饰装修工程的范围及内容乙方委托丙方对其所有的位于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工程具体内容:1、2、3、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期限及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期天,预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2、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装修管控方案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3、应当不定期检查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4、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三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5、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暂时退出小区。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复、赔偿6、A四、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在进行装饰装修前应通知甲方,告知装饰装修时间、施工单位及人员、装修范围等必要信息。2、装饰装修工程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对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噪音、垃圾处理、施工人员着装、施工时间等)提出合理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及时要求丙方整改。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伸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4、乙方应根据装饰装修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施工环境等,尽量避免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5、乙方应严格约束自身及丙方行为、言语、举止及装饰装修行为等,如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乙方行为致使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与丙方共同负责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7、装修现场禁用明火,动用明火须先告知甲方,并做好防火措施,清除易燃物。8、装修现场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每50平方米须配置2只2公斤灭火器,灭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9、A五、丙方权利及义务1、丙方应具有承接本协议所指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关资质,同时丙方应将相关证件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由甲方备案。2、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装饰装修义务,高效及时完成工程。3、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约定,遵守注意事项,不得出现本协议所列禁止行为。4、丙方应本着文明施工的原则,按甲方规定规范施工人员着装、行为、言语等,施工人员遵守甲方出入制度,同时尽量避免因装饰装修工程而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5、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因丙方行为致使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与乙方共同负责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7、施工期间,应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9、A六、装饰装修禁止行为1、所有装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约,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有关规定及建筑功能要求,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并严格按照业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1)房屋装修不得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开挖地下室,不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2)不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确需改动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3)不扩大、增加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数量,不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4)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前提下,经该幢(栋)楼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乙方才可按统一设计款式对阳台、露台等实施统一封闭。以上统一设计款式由物业公司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5)一楼私家花园、业主户内可通达的平台等不得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不影响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不损害原建筑设计风格的前提下安装花架、遮阳(雨)蓬等改变建筑物外立面外观的,须经该幢(栋)楼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照统一款式安装。以上统一款式由物业公司统一提供(包括材料和颜色等)。(6)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7)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规划、设计用途,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8)不得擅自拆除、改变公共烟道等其他共有设施设备;(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2、装修户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本条所列第项、第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3、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4、上述行为经批准后,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施工单位承担。5、丙方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6、丙方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运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7、装修现场禁止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电气、电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员均需有电工、电焊工等操作证,不得无证操作。8、装修施工区域禁止吸烟。9、乙方和丙方从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10、/o11、/o七、装饰装修注意事项1、装修时间:上午8:午-12:Oo下午2:00-6:00节假日及休息日不得有噪音施工2、装修垃圾应袋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堆放和清运。3、不利用楼道、路面等公共部位拌沙浆、锯木板或进行切焊作业等。4、o5、V八、管理服务费(如与相关法规相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乙方应于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支付装饰装修保证金费2000一元(人民币)。九、违约责任1、对于装修期间导致公区设备设施等公共区间造成损坏的及时维修处理,否者扣除现场维修费用将从装修保证金内进行扣除。2、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及时清运,做到装修垃圾不隔夜,如果劝阻无效,物业有权安排清运单位清运垃圾,费用将从装修保证金内进行扣除。十、附则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装修管控方案以及甲方经授权所公开发布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丙双方应遵守。3、如因本协议引发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意一方有权向建筑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南京阅景龙华物业服务中心代表人(签章):日期:乙方:(房号)代表人(签章):日期:丙方:(施工方)代表人(签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