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docx
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单位(班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O确认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经常居住地O本人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是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辖区内的主要负责人,确认以下事项:1 .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是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辖区内的主要负责人签署本确认书,视为我单位进行确认;如指定的送达地址及电子送达方式系他人地址,亦同样适用;如我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亦同样适用。2 .同意以下指定地址为我单位及本人的送达地址,邮寄文书如若退回,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收件人电话。3 .同意接工手法叁F送方设备显示爰H版第丽丽函至遍单位及本人之日。电话(彩信):,微信号:,电子邮件:,传真号码:O4.本人已知悉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网(http:)为贵局公告送达平台,我单位应于相关送达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到贵局领取公告送达文书,逾期则视为已送达。5 .本人清楚地知道昆明市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到现场协助处理因拖欠、克扣工资等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如有违反我单位及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 .本人已完整阅读本页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后页的送达程序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书,并保证以上送达地址及电子送达方式是准确的,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壹年之内是有效的(工程建设领域自签订施工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60个工作日内是有效的),如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是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辖区内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送达地址、电子送达方式等事项发生变更,将及时告知贵局;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单位及本人自行承担。此致昆明市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印章)确认人(指印)20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第三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19号)第七条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19号)第八条第一款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拒接电话、避而不见送达人员、搬离原住所等躲避、规避送达,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可以分别以下列情形处理:(一)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二)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载明的自己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三)没有约定、当事人也未提交书面材料或者书面材料中未载明地址的,以一年内进行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中提供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四)无以上情形的,以当事人一年内进行民事活动时经常使用的地址为送达地址。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19号)第九条依第八条规定仍不能确认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的住所或者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住址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