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保障“十五五”规划.docx
城镇住房保障“十五五”规划县城镇住房保障“十五五”规划(总体部分)前言“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期,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是进一步巩固全面小康社会成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二个五年规划,阶段特殊、意义重大。住房保障对于确保公民基本居住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住房保障“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特编制本规划。规划主要阐明“十五五”时期县城镇住房发展的规划思路、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是指导县城镇住房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指导性规划。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1第二章规划总则4一、指导思想4二、基本原则4三、编制依据5四、保障类型7五、保障对象7六、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7第三发展现状与“十四五”住房保障工作成绩8一、保障住房发展历程8二、工作成绩9第四章“十五五”机遇和挑战17一、面临挑战17二、迎接机遇19第五章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23一、发展总目标23二、具体目标24三、重点工作27四、年度实施计划32五、用地和资金测算33第六章保障措施35一、加强组织领导35二、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队伍建设35三、抓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36四、拓宽资金筹集渠道36五、住区品味提升,打造高品质居住环境36六、重视街道、社区,社会机构参与保障房建设和管理36七、强化全程监督检查37第一章规划背景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精准施策、因城施策”,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调整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为保障棚改安置住房质量,确保建设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建设质量标准的落实,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全面推行质量安全永久责任制度,在全生命周期范围内落实建设主体的责任。2019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抓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坚持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快住房租赁法规建设,加强租赁市场监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到: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准确研判我国城市发展新形势,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十五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城市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十五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即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重要历史节点,如何使人们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对于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至关重要。“十五五”也是一个特殊时期,是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一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具有特殊历史使命、特殊时代背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住房保障“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建保发(2019)174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厘清“十五五”期间城镇住房保障发展思路,科学预测城镇住房保障需求,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具体指标,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开展城镇住房保障“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第二章规划总则一、指导思想“十五五”期间,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重要批示精神为指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租房保障,积极稳妥推进棚户区改造,促进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镇住房保障水平,加快推动全县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重要窗口”、全国山区共同富裕样板县,奋力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二、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保障适度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十五五”规划,要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市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等因素带来的新需求新变化,认真分析和科学预测“十五五”期间城镇住房保障需求状况。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结构、居住条件、资源禀赋以及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城镇住房保障发展目标、保障水平和具体指标,合理确定城镇棚户区改造规模、改造方式和改造时序。(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新市民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需要,稳步扩大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又要兼顾棚户区改造,加快改善棚户区家庭住房条件。既要充分尊重部分困难群众的实物保障意愿,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又要重点推进货币化保障,促进职住平衡。既要加大对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专业技术工人等特殊外来务工群体的政府保障力度,又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和营运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努力满足其他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要统筹兼顾政府保障和市场供应,根据房地产市场、租赁市场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公租房保障方式和棚改实施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和租赁市场平衡健康发展。(三)创新手段、强化管理要深入推进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升住房保障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加快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实现住房保障数字化转型。要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领域信用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小区信息化、智能化和社区化管理。要加大住房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2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4 .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5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标准(JGJ/T433-2018);6 .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建办保(2016)69号);7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57号);8 .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9 .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的指导意见(浙建保2015107号);10 .关于开展城镇住房保障“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建保发2019)174号);11 .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城镇住房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建保函2025105号);12 .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5);13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4 .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5129号);15 .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云政办发2018)138号);16 .县“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20162025);17 .县城市改造(棚改)行动方案;18 .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细则(云政发(2017)22号);19 .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四、保障类型本次规划的保障性住房分为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两大类型,根据县实际保障情况,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形式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棚户区改造保障形式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五、保障对象棚户区保障对象:符合棚改标准的规划范围内城中村、城镇危房和旧住宅区被征收对象。公租房保障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十五五”时期重点加大对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专业技术工人等特殊外来务工群体的保障力度。六、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范围:县浮云、元和、白龙山、凤凰山四个街道行政区划范围。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县中心城区范围。以2025年底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第三章发展现状与“十四五”住房保障工作成绩一、保障住房发展历程县先后实施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帮助解决无房及住房困难户群众,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程序化。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控和保障住房对象的转变,各种保障住房建设也随之变化。2015年根据县公租房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省关于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的相关要求,实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直管公房并轨运行,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条款,为公租房保障提供政策依据;2016年,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基本停止执行公租房建设计划,不再筹集新房源。二、工作成绩“十四五”时期是县住房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保障工作方面的政策和会议精神,始终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不断地完善住房保障政策,通过科学建设、有序发展、阳光管理,建立健全了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改善了民生,实现了住房保障事业跨越式的发展,对于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