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docx
“十五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前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中国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战略举措。以市为项目区,基于耕地质量等别更新、土地利用变更、等多元数据,以永久基本农田图斑为基准,来对市基本农田进行规划。基于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图斑,能够有效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综合质量评定和建设规划,利于后续建设决策,规划结果可以指导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作。“十五五”期间,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69万亩,改造提升2.43万亩,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达26.78万亩。实施四大措施,提高三大能力,提升两大产业。通过农业措施、水利措施、田间道路建设和科技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实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标准,提高农田排灌能力、土壤培肥能力、农机作业能力。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和推进良种、良法、良壤、良灌、良制、良机配套,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服务农村民生,促进全县农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规划阐明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发展成效与面临的机遇挑战,提出了“十五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思路、空间布局、建设内容及重点工程,是我市“十五五”期间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目录第一章总则1一、规划编制背景1二、规划编制依据2三、规划范围3四、规划期限3五、规划目的3第二章基本情况4一、项目区概况4二、土地利用现状7三、耕地现状10四、水资源分析11第三章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分析13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的成就13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16三、必要性分析17四、潜力分析19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有利条件24第四章总体思路25一、指导思想25二、规划原则26三、建设目标27第五章建设任务与建设重点30一、建设任务30二、空间布局34三、重点工程建设41第六章建设标准及建设内容46一、建设标准46二、建设内容47第七章建设监管和后续维护51一、严格建设监管51二、规范竣工验收51三、加强后续管护52第八章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54一、投资估算54二、效益分析55第九章保障措施58一、组织保障58二、资金保障59三、制度保障59四、人才保障60五、管理保障60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编制背景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保障。长期以来,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建设高标准农田有利于保障农业经济发展对粮食需求、提高农作物质量、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且能够加快农业综合生产水平的提高,促进农民增收,还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助力城镇化发展,实现耕地高效利用、科学管理及保障农民增收等目的。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手段。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可以为绿色技术的推广创造条件,还能促进水、肥、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让广大乡村变成“看山望水记乡愁”的美丽家园。通过以规模化的高标准农田替代碎片化的零散耕地,也有利于提升农业规模效益,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显著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动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重要抓手。“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现实。通过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可以增强小农户抗灾减灾能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基础。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举措。二、规划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农田水利条例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2014年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8年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二)政策文件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浙政办发202584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6)1号)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农田发2019)11号)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2010年(三)相关规划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62030年)2026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2026年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2026年三、规划范围市范围内适宜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四、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5年,规划期为20262030年。五、规划目的编制“十五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思路、空间布局、建设内容及重点工程,为我市“十五五”期间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第二章基本情况一、项目区概况古称丽州,总面积104748.74公顷,位于中部,地处东经119053'38"至120。20'40,北纬28°45'31''至29°06'19",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小盆地,三面环山,中部平原,是一个丘陵盆地。整个地势是东北高,西南低,中部较平坦。全市东西宽约45km,南北长约38km,地处省中部和西南,东南与缙云相邻,西连武义,东北与东阳、义乌接壤。市区位如图1所示。土地总面积104748.74公顷(157123LIo亩),其中:山林面积52342.39公顷(785135.85亩),占49.97%,江河塘库水面积4905.81公顷(73587.15亩),占4.68%,耕地面积23602.81公顷(354042.15亩),占22.53%,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51992年10月撤县设市,现辖11个镇、3个街道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1个江南山水新城,户籍人口61.5万人,登记外来流动人口54.4万人。市位于省中部,区位优势明显,辖区内有金丽温高速、东永高速、台金高速、33。国道等大通道,金丽温高铁1小时到杭州、2小时到上海。市以制造业为主导,经济实力较强,连续14年进入全国百强县市,工业经济位列全省19强。2025年,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9.8亿元、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1%和6.5%,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均超I100亿元,创新能力位居全国第9位、营商环境位居全国第24位、县域经济竞争力位居全国第60位。市三面环山,中部平原,是一个丘陵盆地。整个地势是东北高,西南低,中部较平坦。盆地底部自四路沿江至李店约长34公里,地势顺江由高而低缓缓倾斜。盆地横宽16公里,以江为中轴分别向两侧逐级拾级而上,构成一组对应的层状地貌,盆地底部为河谷平原和低丘缓坡岗地,盆地外缘分中高丘台地和中低山区共四类地貌。市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境内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温度为17.9,极端最高气温417C,最低气温-11.8cC;全年日照时数1909小时,无霜期245天。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503.30mm,降雨主要来源于梅雨、台风雨,3-6月为降雨的主要集中期,占年雨量的一半以上。由于受地形影响,盆地的小气候特征明显,日均气温盆地比山区约高12Q,在山区存在着水、热条件的垂直差异。市多年平均蒸发量919.6mm,干旱指数065,属湿润地区。二、土地利用现状根据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市土地总面积为104748.74公顷(157123LIo亩),土地利用现状如表1所示,土地利用类型的构成为:耕地23602.81公顷(354042.1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2.53%。其中,水田19404.25公顷(291063.7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8.53%;旱地4198.56公顷(62978.4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01%。园地4896.67公顷(73450.0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67%。其中,果园4661.01公顷(69915.1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45%;茶园218.45公顷(3276.7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21%;其他园地17.21公顷(258.1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2%。林地52342.39公顷(785135.8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9.97%。其中,有林地50075.59公顷(751133.8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7.81%;灌木林地580.40公顷(8706.OO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55%;其他林地1686.40公顷(25296.OO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61%。草地232.18公顷(3482.7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22%。其中,全市均为其他草地232.18公顷(3482.7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22%o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2941.71公顷(194125.6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36%。其中,城市用地3934.08公顷(59011.2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76%;建制镇用地1495.66公顷(22434.9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43%;村庄用地7032.07公顷(105481.0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71%;采矿用地352.75公顷(5291.2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3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27.15公顷(1907.2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12%o交通运输用地2900.97公顷(43514.5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77%o其中,铁路用地110.39公顷(1655.8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11%;公路用地1548.19公顷(23222.8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48%;农村道路1242.39公顷(18635.8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1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05.81公顷(73587.1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68%。其中,河流水面971.30公顷(14569.5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93%;水库水面1630.25公顷(24453.75亩),占1.56%;坑塘水面1779.19公顷(26687.8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70%;内陆滩涂50.74公顷(76LIo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5%;沟渠372.43公顷(5586.4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36%;水工建筑用地IoL90公顷(1528.5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1。%。其他土地2926.20公顷(43893.0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79%o其中,设施农用地50.76公顷(76L4。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5%;田坎1767.13公顷(26506.9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69%;沼泽地11.45公顷(171.7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01%;裸地1096.86公顷(16452.90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5%。表1市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