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知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优知文库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优知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规范.docx

    • 资源ID:1857991       资源大小:22.14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规范.docx

    ICS03.080CCSA12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14042024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forpublicempIoymentserviceatgrass-rootsIeveI2024-12-14发布2025-01-14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_1_2_»刖百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萧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坚、叶永波、徐子江、林宓、郑海霞、刘红莉、张晓晓、段裴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本标准适用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组织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32169.1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33528公共就业服务术语GB/T33532就业登记管理服务规范GB/T33534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规范LD/T03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服务人员行为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3352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基层公共就业服务pubIicemploymentserviceatgrass-rootsIeveI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组织通过提供公益性服务措施,以满足劳动者就业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需求的行为。4基本要求3.1 服务组织3.1.1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组织主要包括以下组织:a) 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包括: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b) 行政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包括:包括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3.1.2 应建立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3.1.3 应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主动告知服务对象公共就业服务的项目和内容。3.1.4 宜吸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和运营管理。4. 2服务人员4.1 1应根据基层服务事项和服务对象的数量,配备与岗位职能要求相适应的服务人员。4 .2.2服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宜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上岗人员应接受入职培训,在岗人员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岗位培训。5 .2.3应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保护服务对象隐私,服务行为应符合LD/T03的要求。4.3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应符合GB/T32169.12015中5.1、5.2的要求,信息化系统应使用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并符合GB/T32169.12015中6.4的要求。5服务内容及要求5.1服务质量目标5.1.1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目标应达到以下要求:a)总体就业率应与城镇调查失业率政府控制目标相关联,不低于当地政府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示例: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小于等于5%,则总体就业率不低于95虬b)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覆盖率达100%,帮助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人员按时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c)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覆盖率达100%;d)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覆盖率达100%;e)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f)低保、低边家庭就业帮扶覆盖率达100%;g)对有需求的其他群众、企业提供就业服务。5.1.2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目标计算方法与说明见附录A。5.2 咨询服务5.2.1 应提供以下咨询服务:a)就业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办理等;b)求职招聘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就业见习信息、创业相关信息;c)获取就业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渠道等;d)用人单位招聘登记、用人指导等;e)其他相关人员就业及单位招聘。5.2.2 对于相关就业咨询,应当场准确告知相关信息;不能立即告知的,应记录服务对象联系方式和咨询的问题,1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应。超出范围的咨询,应主动告知并协助服务对象找到咨询渠道。5.3 信息收集和发布5.3.1信息收集5.3. 1.1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对就业信息进行收集,信息内容包括:a)求职信息:主要包括劳动者就业意向、就业能力、个人基本情况;b)招聘信息: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整体情况、岗位要求、薪酬待遇水平;c)职业培训信息:主要包括服务对象技能培训需求,以及培训机构整体情况、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费用;d)就业见习信息:主要包括见习基地信息、见习岗位信息;e)创业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创业资讯、创业政策、创业导师、创业场地、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和创业活动信息。5. 3.1.2收集渠道主要包括:a)内部业务经办系统;b)零工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机构)、劳务协作平台或线上渠道;c)辖区内重点用工企业。5.3. 1.3信息收集应符合以下要求:a)行政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为辖区内需要就业帮扶的重点群体对象,收集招聘信息;b)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对需要就业帮扶的重点群体对象,按月平均不低于1:5的比例收集招聘信息;注1:重点群体主要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注2:按不低于1:5的比例收集招聘信息,即有1个未就业需帮扶服务的重点群体对象对应收集5条及以上招聘信息。c)根据信息的性质、内容或特征进行分类整理,将信息准确录入业务系统或建立电子台账。示例:如应对所采集的失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经历、技能特长、求职意向、培训意愿进行分类整理。5.3.2信息发布5 .3.2.1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对收集的就业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合法、真实、准确、有效。6 .3.2.2发布的渠道应相对固定、具有权威性。应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发布。其中:a)线下渠道主要包括宣传栏、电子屏、信息发布栏、零工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机构)、新闻媒体;b)线上渠道主要包括服务平台、新闻媒体、社交媒体。5. 3.2.3信息发布应符合以下要求:a)行政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对辖区内需要就业帮扶的重点群体对象,应发布或协助发布相关求职招聘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就业见习信息、创业相关信息;b)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对需要就业帮扶的重点群体对象,按月平均不低于1:4的比例发布求职招聘信息并转发职业培训信息和创业相关信息。注:按不低于1:4的比例发布招聘信息并转发职业培训信息和创业相关信息,即有1个未就业需提供就业帮扶服务的重点群体对象对应发布4条及以上招聘信息并分别转发4条及以上职业培训信息、创业相关信息。5.3.3信息维护信息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更新,确保有效性,对失效信息应及时撤除或告知;b)行政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协助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开展信息维护。5.4职业介绍服务5.4.1信息推送服务5.4.1.1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根据服务对象需求主动推送信息。5. 4.1.2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求职招聘信息、职业指导服务相关信息、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职业培训信息以及获取就业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渠道。5.4. 1.3推送的形式应多样,主要包括口头通知、手机短信、系统或APP内短信、上门服务。5 .4.2人岗匹配服务应注重与服务对象保持有效沟通,给予求职者职业指导和企业用人指导,做好双方需求对接。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保护服务对象隐私。6 .4.3后续跟进服务后续跟进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a)介绍成功的,应暂停推送求职招聘信息,并向服务对象推送就业或用工后的手续办理、政策享受信息;b)未成功的,应继续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对连续3次以上未成功的求职者开展分级分类服务。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建立一人一档,制定帮扶方案。5.5招聘会服务5.5.1 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提供现场招聘会服务。可根据辖区内产业特点、用工紧缺情况、重大时间节点、用人单位实际需求,举办专场招聘会。5.5.2 招聘会地点应选择在交通便捷、场地大小适宜、安全有保障的场所。5.5.3 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根据辖区内重点群体规模确定场次。5.5.4 行政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协助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组织提供现场招聘会服务,如提供岗位信息、组织人员参加、场地安排、宣传推广。5.5.5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宜相互合作举办招聘会。示例:如农村劳动力较多的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可与有工业园区、用人单位较多的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联合举办招聘会,会前可就人员基本情况、技能特长、岗位要求进行沟通,提高供需双方意向达成率。5. 5.6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协助上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相关线上招聘会。5.6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5.6.1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开展或协助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主要包括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项活动。5.6.2 应根据活动规模、复杂程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岗位及人员分工。5.6.3 应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宣传,内容主要包括活动举办的主题、时间、地点、参与对象、参与方式、咨询电话。5.6.4 应对与活动主题相关的特定群体、重点群体、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送。5.6.5 在辖区内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时,应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协调沟通,采取安全应急预防措施。5.7 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应符合GB/T33532、GB/T33534要求。5.8 职业指导服务5.8.1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宜提供可独立使用的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5.8.2 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职业指导室,配备职业指导专业人员,以满足个性化的职业指导需求。5.8.3 应建立实名制电子服务档案,提供分级分类的职业指导服务,一人一档,并在业务系统记录。5.8.4 宜对登记失业青年、大学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需求的劳动者重点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帮助服务对象了解职业方向和最新职业状况。5.8.5 宜采用就业困难程度分组、职业素质测评、职业兴趣测评等工具,识别服务对象就业需求,帮助确定职业定位和方向。5.8.6 8.6应主动为服务对象按需提供职业指导资源信息,协助上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职业指导师队伍。5.9 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服务5. 9.1一般要求5.1. 9.1.1行政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应为辖区内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帮扶,若因缺乏资源等原因无法实施帮扶的,应上报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协同服务。5.9. 1.2应依托全省统一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展日常就业帮扶。帮扶记录应一人一档,内容包括就失业状态、服务需求、提供服务情况等。5.10. 1.3首次为重点群体对象提供就业帮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继续服务需求的服务对象,每月应至少提供1次帮扶;对服务对象表示无

    注意事项

    本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规范.docx)为本站会员(王**)主动上传,优知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优知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优知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优知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