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发明奖提名书》填写要求.docx
技术发明奖提名书填写要求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技术发明奖提名书是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原则上应由提名者提供,以第三人称表述。请根据本文要求认真据实填写,并按照技术发明奖形式审查要点对照检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第二部分具体要求技术发明奖提名书按结构分为主件和附件,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第一至第八部分)和附件(第九部分),应在指定的提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主件第三、四、五部分的页边距左右各3.2cm,上下各2.8cm(以提名系统提供下载的模版为准),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小四号,行距不小于18磅,标题和图表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纸质版提名书包括封面、主件(第一至第八部分)和附件(第九部分)。纸质版主件应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附件不需从提名系统中打印。主件和附件应合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提供标注密级的附件材料。具体填写要求如下:封面部分:1 .项目名称:中文名不超过30字。应准确反映技术发明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特征。一般不使用XX研究,不得使用企业、产品名称等字样,不得过于宽泛。2 .提名者:由提名系统根据关联的提名号自动填写。3 .专业评审组:由完成人从系统中选择。4 .提名等级:可选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5 .是否同意降低奖励等次:是指提名项目如未获得提名者提名的奖励等次(如特等奖、一等奖),项目完成人是否同意按降低后能达到的奖励等次授奖。如选择“是“,则不得以未获得提名者提名的奖励等次退出当年度评审;如选择“否”,则在未获得提名者提名的奖励等次时,视为自动放弃获奖。6 .完成人:由提名系统根据“九、完成人情况表”自动生成一'项目基本情况专业评审组:由提名系统根据“封面部分”自动生成。代码:为专业评审组代码,由系统自动生成。提名号:系统生成后,由提名者分配。项目名称(中文):由提名系统根据“封面部分”自动生成。项目名称(英文):项目的英文名称应准确,不超过200个字符。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由提名系统根据“八、完成人情况表”自动生成。按照贡献大小排序。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在赣工作的个人,排名前4位的完成人必须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本提名项目附件所列验收、评价的专家组成员,不得作为该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提名特等奖的,每个项目人数不超过10人;提名一、二等奖的,每个项目人数不超过6人。学科分类名称与代码:是评审过程中确定评审组、选择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应按项目主要发明所属学科(专业)的重要程度顺序填写,最多可填写3个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尽可能写到三级学科。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按提名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填写相应的门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其中: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科技成果名称:按国家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的成果名称。成果登记号:按国家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了成果登记,已取得登记号,在国家科技成果网中可查。成果登记号未在已获得省部级奖的项目中使用,也未在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提名的其他项目中使用。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一)原国家级科技计划:是指A、国家“863”计划;B、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C、国家“973”计划;D、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E、“火炬”计划;F、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G、星火计划;H、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I、科技成果推广计划;J、国际合作计划;K、其他国家级计划。现国家科技计划:L、国家自然科学基金;M、国家科技重大专项;N、国家重点研发计划;0、国家技术创新引导计划;P、国家基地和人才专项。(二)原省、部级计划:是指省、部所列的下列计划。a、重点科技攻关计划;b、火炬计划;c、星火计划;d、科技成果推广计划;e、新产品计划;f、自然科学、青年科学基金计划;g、学术学科与技术带头人计划;h、中小企业创新计划;i、重点招标计划;j、其他计划。现省、部级科技计划:k、自然科学基金;1、科技重大专项;m、重点研发计划;n、技术创新引导计划;o、基地和人才专项。(三)其他:p、设区市级、厅局级计划;r、自选。已验收或结题的项目/课题名称及编号:指上述各类已验收或结题项目/课题的名称和编号。根据与本项目的紧密程度顺序填写,不超过5项。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必须是本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填写立项、任务下达、合同签署等标志项目开始研究的时间;完成时间填写本提名项目整体技术首次应用的时间,无法精确到“日”的,统一填写“1日”。二、提名意见限300字。由提名者填写。根据提名项目的主要技术发明点及其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应用情况,并参照技术发明奖授奖条件,写明提名理由和建议等级。确认提名材料全部内容属实,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承诺履行相应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提名特等奖的,需填写征求不少于3名相关领域院士专家意见情况,并由提名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名专家签字认可。单位提名:需填写提名单位公示情况,提名意见表应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机构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提名:需填写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具备提名资格的业务主管部门或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协助进行提名公示的情况,提名意见表应由提名专家签名。专家联合提名时,提名意见内容可各有侧重。三、项目简介限1页。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包含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发明点及技术新颖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成熟性,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及效益情况等。四、主要技术发明限7页。该部分是提名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处理异议的重要依据。内容应包括:简明扼要地概述行业或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创新难题、国内外研发现状以及本提名项目研究的总体思路和方案。围绕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进行阐述,包括本提名项目在技术原理或基础性、核心性技术问题上取得的突破,论证及实验结果,客观、详实地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可列表说明)等。此部分不得涉及客观评价内容。主要技术发明点应以支持其发明创造成立的支撑材料为依据,按重要程度排序。每个发明点相对独立,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支持其成立的授权发明专利等支撑材料和附件序号。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一般不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对本项目存在的技术局限性,应当简明阐述。五、客观评价限2页。围绕技术发明点的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评价。填写的评价意见要有客观依据,主要包括与国内外相关技术的比较,国家相关部门正式作出的技术检测报告、验收意见、鉴定结论,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国内外同行在重要学术刊物、学术专著和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以及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结论等,可在附件中提供证明材料。非公开资料(如私人信函等)不能作为评价依据。六、应用情况和效果1 .应用情况限2页。应就本项目技术应用的对象(如应用的单位、产品、工艺、工程、服务等)及规模情况进行概述,并在附件中提供主要客观佐证材料的关键页或材料目录。主要应用单位(包含应用项目技术的完成单位)情况按下表格式说明,不超过10个。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序号单位名称应用的技术应用对象及规模应用起止时间单位联系人/电话2 .应用效果限2页。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填写应用效果。应说明本项目在解决行业技术问题、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升健康水平、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培养人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有经济效益的,介绍完成单位和“主要应用单位情况表”中所列单位近三年应用本项目技术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情况。如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合同收入(合同额和到账额);企业或其他单位应用本项目技术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情况,与项目技术应用有关的销售额,以及节约成本、降低能耗等情况。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应注明计算方式,并在“其他附件”中提交支持数据成立的客观佐证材料,如到账凭证或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七'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限10件。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成立且已批准或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等)和标准规范等。应按与主要技术发明点的密切和重要程度排序,应在附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于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类别选择发明专利,然后依次填写发明名称,国家(地区),专利号,授权公告日,专利证书上的证书号,发明人,专利权人等。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应当归在赣的个人或组织所有,或与在赣的个人或组织共有。对于其他类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应栏目,发明人一栏可不填。“是否计入第一完成人权属”,请如实填写“是”或“否”。计入第一完成人权属的包括:第一完成人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培育人、软件著作权人、论文(专著)排名第一(含通讯作者)的成果。如若知识产权未标明完成人的(如软件著作权等),可由知识产权所有单位开具证明,对完成人对该知识产权的贡献进行说明。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其中,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应为我省个人或组织,或与外省共有),用于提名技术发明奖的情况,应征得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同意,并由项目第一完成人签名承诺。相关知情同意材料由第一完成人所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第一完成人上传至提名者备案。电子版知情同意材料由提名者存档备查,纸质版知情同意材料由第一完成人存档备查。所列专利证书颁发日期、标准规范发布日期、论文发表日期应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发明人或权利人均不是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发明专利,不得列本表。八、完成人情况表前四位完成人应为“七、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所列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附件所列验收、鉴定(评价)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完成人。该部分是评价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要逐项填写。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在赣工作的个人,排名前4位的完成人必须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1 .排名: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一等奖、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2 .身份证号:大陆居民填写国内居民身份证号(18位);港澳居民填写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号;台湾居民填写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号;外籍专家填写护照号码。3 .工作单位:根据人事关系填写完成人现工作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已退休的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在国外工作的,填写国外单位。4 .二级单位:填写完成人所在的具体部门,如大学的院系等。5 .完成单位:填写完成人参与本项目主要研究工作时所在单位,应为国内法人单位。如涉及多个单位,应根据贡献大小填写一个单位。完成单位与奖励证书关联,请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填写。“单位性质”:A.研究院所:AL转制研究院所,AZ非转制研究院所;B.学校;C.社会团体;D.事业单位;E.国有企业;E民营企业;G军队;H.其他。各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