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绿色养护基地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卓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高速绿色养护基地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卓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四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0六、结论83环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专题85附件附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卓鲁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高速绿色养护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312-371425-89-01-27019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齐河县表白寺镇建邦大道以东地理坐标(116度55分33.600秒,36度52分1.200秒)国民经济行业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中其他”和“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品制造302中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也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也首次中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巾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12-371425-89-01-270194总投资(万元)7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Z否口是:用地面积(H?)130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项目排放废气中含有苯并花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专题;规划情况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原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原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单位: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德环函2022)96号根据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原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重点分析与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符合性、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行业产业政策等,入区项目应符合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具体分析如下:1、与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符合性分析(1)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概况根据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优化产业功能区布局的批复(齐政字202216号),表白寺镇成立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功能区的四至范围为:北至五支路,南至青银高速,东至园区东路,西至园区东路,规划面积为2.45km2(3674.37亩)。(2)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的产业定位根据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原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德环函202296号)关于印发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原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中关于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的要求,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为高端设备制造、现代物流、农产品深加工和新材料产业。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属于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产业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的产业定位。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的总体规划。2、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表1”产业功能区环境准入条件类别环境准入条件产业导向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文件中的鼓励类和允许类。2、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山东省建设行业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3、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4、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5、符合产业功能区规划产业导向及规划环评的产业准入清单。6、符合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规划选址1、选址符合齐河县、表白寺镇总体规划。2、选址符合表白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选址符合产业功能区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清洁生产入区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等应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水耗、能耗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国际先进水平)或二级水平(国内先进水平)。环境保护1、符合行业环境准入要求。2、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4、废水集中纳管排放。5、实施技改项目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环境准入条件。3、与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原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表L2与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原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符合情况1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加强功能区空间管制O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该项目符合园区总体布局及产业定位,满足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满足德州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引导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提升功能区循环化水平,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生产工艺较常见,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满足清洁生产要求。3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方案、减排任务等,制定功能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入区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排放量替代要求。该项目大气污染物实行双倍替代,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企业设置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7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企业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并通过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确认,其项目代码为:2312-371425-89-01-270194o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依照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47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度更新内容)对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进行分析。一、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重要区。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23.74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9%,主要包括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省级森林公园,5个国家级湿地公园,6个省级湿地公园,12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个世界文化遗产。齐河县共有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见下表:表1-3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1YS3714251110017黄河(齐河段)8.832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2.393YS371425111001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9.204YS3714251110020徒骇河1.53本项目位于齐河县表白寺镇建邦大道以东,距离最近的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约15.43km,未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459.38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44%,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本项目未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o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二、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达到40gm30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PM2.5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的要求,达到35gm3o项目位于齐河县表白寺镇,属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已有改扩建项目要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区内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确定);优先实施清洁能源代替,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新建、改建或扩建其他项目实行区域大气污染物二倍量削减,即按照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的2倍及以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总量削减代替。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中两高项目。大气污染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执行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经核算后均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且排放量较小,大气污染物实行2倍削减替代,满足总量控制、产业准入、排放标准等要求,选址位于齐河县表白寺镇建邦大道以东,属于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能够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水环境治理底线及分区管控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水体断面达到15%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50%o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11I类的水体断面达到30%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80%,城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11I类,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项目位于齐河县表白寺镇,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按照管控要求,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计划外淘汰。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颜料、电镀、农药、化工、炼油、废旧塑料再生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高耗水工业项目,不属于上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满足产业政策要求。生活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3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项目占地为建设用地,属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