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地湿地普查项目招标文件.docx
森林草地湿地普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1页共62页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人须知米购需求评标办法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CG-TL2024050项目名称:桐庐县森林草地湿地普查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采购需求:桐庐县森林草地湿地普查项目;主要内容: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接最新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结合相关影像资料和档案数据,采用图斑与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地类对接、图斑优化、属性调查、林地管理边界确定、年度调查监测、汇总分析等任务,做好数据汇交共享以及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协同衔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0月,开展图斑内业区划,对国家下发的不一致图斑开展内业预判地类,开展图斑属性等外业调查,完成地类审核和衔接;同步完成地类对接及不一致图斑地类的确认和核实举证。10月份和11月份分别将调查监测成果和普查成果报市级林业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审核。(具体时间以省林业局要求为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L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sdf.I)>中国政府采购网(sdf.I)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df.lkjsdf.I)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df.lkjsdf.I)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sdf.I)”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一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一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一一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一“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米购人信息名称: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桐庐县森林草地湿地普查项目,属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El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0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A不组织。6样品提供0A不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ElA不组织。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L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桐庐县迎春南路279号立山国际中心904室(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袁彬;联系电话:一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1其它说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浙价服200377号文件*80%收费计取。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代理费收取公司名称: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账号:00032655开户行:工商银行桐庐开发区支行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sdf.I)o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回”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 2支持绿色发展3.1. 1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 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 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