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500吨机械零部件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齐河超凡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机械零部件项目项目代码2405-371425-89-01-87632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北街道名嘉西路15号6号厂房地理坐标(116度48分19.003秒,36度48分51.54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通用零部件制造348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中报情形M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0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4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齐河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0287号)项目与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1项目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依据内容项目情况环境基础设施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项目水源为公共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符合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外排废水须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管网进入齐河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符合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建小燃煤(油)锅炉。该项目生产过程用热采用电加热,无需建设小燃煤(油)锅炉。符合行业准入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本项目属于“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属于机电中普通机械制造业,符合总体布局开发区总体布局为“两心、三片、七区”的空间结构。“两心”即桑园赵综合服务中心、焦斌次中心。“三片”为西部综合片区、中部工业物流片区和东部休闲居住片区。“七区”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区、综合生活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民营工业园区、物流研发区、冶金工业园区和休闲居住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北街道名嘉西路15号6号厂房,属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布局中的“七区”之一一民营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并落实好“三同时”制度。本项目在规划的功能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批准后开工建设,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符合。本项目属于“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北街道名嘉西路15号6号厂房,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该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2该项目与鲁环审E20225号相关审查意见符合情况鲁环审20225号该项目情况符合性开发区严控“两高”项目管控,坚持执本项目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不符合发展建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属于“两高”项目。议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该项目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及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及德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47号)的相关要求。符合按照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区内化工项目管控。本项目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鼓励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电加热,不涉及高耗能工艺。符合经上表分析,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相关要求。2、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确立以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等七大产业,开发区原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见下表:表3开发区行业准入条件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食口口加工业粮食及饲料加工业、植物油加工业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业、其他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糕点、糖果制造业、罐头食品制造业乳制品制造业、发酵制品业、调味品制造业、其他食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纸浆制造业造纸业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肥料制造X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日用化学品制造煤化工医药制造业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生物制品业其他X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全部发属制口口业金属结构制造业、工具制造业、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建筑用金属制品业、日用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业、其他金属制品业X专用设备制造业冶金、矿山、机电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农、林、牧、渔、水利业机械制造业、医疗器械制造业轻纺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其他普通机械制造业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轴承、阀门制造业,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业原动机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所有建材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优先进入行业,-准许进入行业,-控制准入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为“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属于齐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用设备制造业”,为准许进入行业。3、项目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北街道名嘉西路15号6号厂房,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生产,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年),项目厂区所在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他合分其符性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已经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405-371425-89-01-87632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土地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北街道名嘉西路15号6号厂房,根据齐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图(2009-2030年)及企业提供的鲁(2018)齐河县不动产权第Ooo6179号土地证,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土地总体利用规划。3、项目与德政字202119号与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及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及德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4】7号)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4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德政字【2021】19号文与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德环委办字20247号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所属管控分区管控要求建设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黄河(齐河段)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徒骇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按照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发布的管理制度和保护性规划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管控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北街道名嘉西路15号6号厂房,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黄河(齐河段),距离为9.60km,符合般生态空间管控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对一般生态空间依法实行区域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项目不涉及,符合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有序引导生态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一般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地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加强论证和管理。鼓励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各类工程实施,引导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齐河经济开发区)管控要求: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确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原则上实施二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