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平方米复合保温外模板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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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平方米复合保温外模板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鑫联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复合保温外模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鑫联钢结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0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鑫联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5万平方米复合保温外模板项目项目代码2307-371425-89-01-50914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晏婴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路东200米路北恒捷新材料(原海联科技)园内地理坐标(东经116度蛇分11.167秒,北纬垄度坦分30.38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2924泡沫塑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建设性质也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也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巾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7-371425-89-01-509144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也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0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齐河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鲁政字200287号)规划文件名称:山东省齐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及文号:关于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5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L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一、开发区概况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前身为德州黄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02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核准面积7.6平方公里,根据实际发展需要,2023年3月经省政府批复,开发区核准面积由原7.6平方公里调整为14.9712平方公里,分为“一区两园、“一区”为核心区,“两园”为齐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功能区及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其中,核心区面积13.9787km2,四至范围为:东至济聊高速,南到齐鲁大街东延,西至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至规划纬一路;齐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功能区面积0.8391kn?,位于焦庙镇,四至范围为:东至焦庙镇政府西侧,南至董庄村,西至华焦路西侧,北至国道309北侧;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面积0.1534km2,位于表白寺镇,四至范围为:东至朱家村,南至规划创业三路,西至建邦大道,北至王家村南。构建以钢铁、绿色化工、新能源、高端装备、医药、高端食品等产业为主,以新材料、现代物流为辅的“6+2”产业体系。针对开发区范围及产业定位的调整,重新编制了开发区发展规划,规划时限为2022-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3年12月11日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关于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59号),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见下表。表项目与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鲁环审202359号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内容该项目情况符合性准入控制级别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0.2-3拟建项目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2924泡沫塑料制造,属于优先进入。符合开发区发展建议(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山东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行业。符合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国家、省关于黄河流域及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建设,切实推动开发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二)严格执行法定规划,加强开发区空间管控,依法依规开发建设。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准入清单筛选入区项目,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对不符合现行上位规划用地性质的地块,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实施。本项目建设满足开发区空间管制要求,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三)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化工项目管理政策要求,加强对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工重点监控点以及重点监控点以外现有化工企业的管控。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符合(四)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齐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功能区和济北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功能区供水管网、雨污水管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开发区中水回用力度,最大程度地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使用中水,减少新鲜水取用量。认真落实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区内雨污合流管网清零、黑臭水体清零和污水处理厂提标等工作。本项目生产用水依托市政供水管网进行供给,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齐河惠民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符合(五)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完善区域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加快开发区供热管网建设,位于供热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除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外,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时,应优先采用集中供热。该项目生产用热为天然气加热。符合(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引导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提升开发区循环化水平,大力推进区内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发区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升开发区清洁生产水平。对照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方法中的建设指标,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高耗能工艺。符合(七)大力推进PMl0、PM2.5、氮氧化物等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企业VoCS治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或无组织排放标准控制要求,建立完善全过程控制体系,实现全流程、全环节达标排放。对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入区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替代要求。本项目执行污染物替代要求。符合(八)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利用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积极推进无废园区建设。本项目一般固废进行妥善处置。符合(九)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企业-开发区-齐河县政府环境管理联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入区企业制定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开发区及相关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及监测能力建设。对开发区内停产或破产污染企业,实施风险排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引发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本项目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符合经上表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关于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59号)的相关要求。审查意见见附件5。2.山东省齐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晏婴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路东200米路北恒捷新材料(原海联科技)园内,根据山东省齐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的要求。山东省齐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见附图5。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该项目已经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307-371425-89-01-509144,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二、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晏婴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路东200米路北恒捷新材料(原海联科技)园内,选址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项目地址选择合理性分析一览表项目分析结论土地利用符合性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晏婴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路东200米路北恒捷新材料(原海联科技)园内,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同时,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见附图4。符合。供水、供电本项目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来自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电设施齐全。符合。交通运输本项目周围交通运输条件便利。符合。外界环境对项目影响本项目周围主要为居民区和企业,周围企业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较小,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隔热、隔音材料制造,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C2924泡沫塑料制造”,对外界环境要求不高。因此,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不大。符合。项目对外界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厂界达标排放;本项目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减振衬垫,采用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能实现厂界达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固废得到资源化、合理化、无害化处理。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本项目周围2km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符合。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合理有效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5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采取合理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8日卬发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15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德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47号)文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1、与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规划符合性(1)生态环保红线本项目位于齐河县,项目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分布情况如下。表13项目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区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m2)YS3714251110017黄河(齐河段)齐河县8.83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