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教模型、脑氧监测仪等设备招标文件.docx
人民医院科教模型、脑氧监测仪等设备公开招标文件电子交易须知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23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需求37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6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2标项三:标项名称:多普勒彩超和X射线系统(DR)数量:2单位:台预算金额(元):2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多普勒彩超和X射线系统(DR)各1台,详见招标文件。备注:不允许进口标项四:标项名称: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脑电)数量:1单位:台预算金额(元):3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脑电),详见招标文件。备注:不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6)本项目采用兼投可兼中原则(供应商可参加其中任一标项,也可各标项均参加,每个标项投标文件应分开编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的编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14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3)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5投标截止时间和投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标地址16开标时间和地址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7开标1 .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 .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也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5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0进口允许El不允许2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0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22环境标志产品0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 .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 .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 .本次采购标的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工业。(从业人员100O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 .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6 .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 .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其报价给予皿的扣除,供应商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 .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3 .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4 .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6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7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I、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9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采购内容及需求5 .合同主要条款6 .投标文件格式7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六章);(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6)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7)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8)投标人情况介绍;(9)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10)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U)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U)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12)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见第六章);(13)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14)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1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