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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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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24.docx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24单项选择题16.2012年下半年,某市房地产市场一片繁荣。该市居民钱某见状欲将多年经商的积蓄投资于房产,遂四处寻找合适房源。2012年10月5日,钱某从孙某手中以每平方米2万元的价格购得二手房一套。后发现孙某只是该房屋的租户并非该房屋的所有人,但该房屋的所有人阮某对孙某的卖房行为进行了追认。同年12月5日上午,钱某向某房地产公司以每平方米3.5万元的价格购得新房一套。次日,钱某对新房进行了登记。不久楼市陷入低迷,钱某所购新房迅速贬值。钱某一怒之下以购房合同显失公平为由将该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购房合同。第1题、钱某与孙某所订立的购房合同为()o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效力待定合同D.可撤销合同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第2题、案例中房屋所有人阮某的追认权属于()oA.形成权B.抗辩权C.请求权D.代位权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单方追认的行为使得原购房合同成为有效合同,故其追认行为属于对形成权的行使。第3题、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以下哪项民法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效率原则平等原则信赖保护原则A.B.C.D.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效率原则与信赖保护原则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故排除,B、C项不应入选。孙某与钱某订立合同时,并不存在地位“不平等”的情况,故排除,D项不选。本题应选A。第4题、对于钱某的起诉,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A.解除购房合同B.变更购房合同C.驳起诉D,认定原购房合同有效,并判决被告作出适当赔偿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钱某与房地产公司的购房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不存在欺诈或显失公平的情形,被告并无过错。故人民法院应驳同钱某的起诉,而且被告不需作出赔偿。第5题、钱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于()生效。A. 2012年12月5日B. 2012年12月6日C.人民法院宣判之日D.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已知信息,钱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成立于2012年12月5日,故本题应选Ao21.西甲公司与英超公司签订有偿委托合同,由西甲公司委托英超公司采购200台空调,并预先支付购买空调的费用30万元。英超公司经考察发现A公司有一批物美价廉的空调,遂以自己的名义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购买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英超公司从A公司购进200台空调,总价款45万元,英超公司先行支付10万元定金,货到验收后一周内英超公司付清全部款项。A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天降暴雨,有5台空调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英超公司在合同约定的地点验收货物,当即对发生损坏的5台空调提出了质量异议,并要求A公司返还全部定金。A公司拒不返还,英超公司遂向法院起诉。第6题、A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天降暴雨,有5台空调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这个损失由()承担。A.西甲公司B.英超公司与西甲公司共同承担CA公司D.英超公司与A公司共同承担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中当事人并未对此另行约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第7题、针对英超公司主张返还全部定金的请求,法院应()oA,予以支持,合同解除,定金予以返还B.予以支持,此案例中过错方为A公司C,不予支持,只可返还部分定金D,不予支持,返还请求权只能由西甲公司提出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亦有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英超公司与A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总价为45万元,则定金不得超过9万元,故法院针对英超公司的返还全部定金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只可支持返还9万元的定金。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o第8题、在本案中,英超公司侵犯了西甲公司的()oA.介入权B.自由选择权C.变更权D.订立合同权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本案例中受托人英超公司在第三人A公司不履行义务时,没有告知委托人西甲公司,侵犯了西甲公司的介入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第9题、英超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A公司订立合同,该做法()oA.违反法律规定,受托人是否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重要区别B.违反法律规定,因为本案例的委托合同是有偿的C.符合法律规定,委托合同不要求必须以委托人名义进行D.符合法律规定,因为诉讼中的原告为英超公司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中对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情况有相关明确说明,由此可见,受托人不一定要以委托人名义订立合同,而行纪合同是必须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的,并且是否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与委托合同的有偿无偿、诉讼的原告身份是无关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第10题、若由于A公司拒不返还定金,英超公司没有足够资金为西甲公司采购空调,西甲公司受到了经济损失,则()。A.西甲公司的损失由英超公司承担B.西甲公司的损失由A公司承担C.西甲公司的损失由英超公司与A公司一同承担D,西甲公司的损失由英超公司或A公司承担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案例中,英超公司没有及时向西甲公司披露情况,英超公司存在过失。该法第406条第1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应由英超公司赔偿损失,而英超公司可向A公司追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26.2014年2月5日,马某与陈某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购买马某的房屋一套(以下称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陈某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2月8日,梁某得知马某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出90万元购买。于是,马某与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梁某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梁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月12日,当陈某支付第一笔房款时,马某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陈某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需向银行巾请贷款。马某、陈某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陈某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陈某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陈某表示仍然要买1号房,要求马某按原合同履行。马某表示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陈某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陈某认为马某违约在先。3月中旬,陈某诉请法院确认马某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马某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马某则要求陈某继续履行购买2号房的义务。3月20日,梁某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5月20日,梁某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梁某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梁某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梁某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梁某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第11题、关于1号房的物权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房屋买卖出现纠纷,1号房仍应归马某B.陈某与马某签订合同在先,1号房应归陈某C.梁某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1号房应归梁某D.不能确定1号房的物权归属问题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马某、梁某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于2014年2月1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不动产物权由原所有权人马某变更为梁某。故选C。第12题、马某、梁某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oA.效力待定合同B.无效合同C.有效合同D.可撤销合同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马某与梁某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属于有效合同。同时,马某、梁某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包含上述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故为有效合同。第13题、针对马某要求陈某履行购买2号房的义务,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oA.陈某可以请求解除合同B.陈某可以要求马某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返还C.陈某可以要求马某将收受的购房款利息返还D.陈某若不履行,须承担违约责任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陈某无法贷款,属于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且陈某无任何责任,故陈某可请求解除合同,马某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陈某。故选D。第14题、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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