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265.docx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265单项选择题第1题、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是OA.立法B.守法C.执法D.监督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的基本职能就是执法。故本题答案选C。第2题、关于行政执行的含义,从公共行政的的意义理解,行政执行即为行政执法活动。A.科学管理B.法制管理C.科学行政D.现代行政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行政执行,从公共行政的法制管理的意义上理解,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事务的直接具体的组织、指挥和控制的过程,即通过执行、适用规范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实行行政决策目标,完成行政管理任务的全部行政活动和过程。简言之,行政执行即为行政执法活动。故本题答案选B。第3题、政府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属于政府的oA.政治职能B.经济职能C.文化职能D.社会职能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主要有军事保卫职能、外交职能、治安职能和民主政治建设职能。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主要有宏观调控职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及市场监管职能。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主要有发展科学技术的职能、发展教育的职能、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能和发展卫生体育的职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主要有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和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故本题答案选Bo第4题、批复是答复下级请示的文件,是oA.被动发文B.主动发文C.是对报告的批件D.下级没有请示,用来指导工作的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批复的特点是法定的权威性与执行性、被动性、明确的针对性。故本题答案选A。第5题、下列关于公文行文规则的说法,错误的是oA.注意隶属关系,尊重机关职权B.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之间可以联合行文C.一般情况下,党政机关不得越级行文D.凡请示的公文应当一文多事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级的机关。A、C项正确。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D项错误。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B选项中,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属于同级政府机关,可以联合行文,B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D。第6题、公文可以转变为值得信赖的历史档案,或者成为可资采信的A.法律依据B.强制性效用C.信息档案D.约束条款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公文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故本题答案选C。第7题、未婚女青年张某经人介绍,认识王某,张某发现王某吸毒,于是提出分手。王某不同意,并威胁说如果张某不同意和他结婚,就杀死张某全家。张某被逼无奈,嫁给王某,该婚姻在成立时属于oA.无效婚姻B.有效婚姻C.事实婚姻D.可撤销婚姻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可以撤销的原因是被胁迫。故本题答案选D。第8题、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5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A.只能巾请宣告甲失踪B.只能巾请宣告甲死亡C.应当先巾请宣告甲失踪,再巾请宣告甲死亡D.既可以巾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巾请宣告甲死亡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民通意见第30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巾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巾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巾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巾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5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当然可以选择两者。可以先巾请宣告失踪,然后巾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巾请宣告失踪,直接巾请宣告死亡。纵观本题所给选项,只有D项符合试题要求,ABC三项都有违我国民法的规定。故本题答案选D。第9题、某人着手犯罪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这是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犯罪预备是指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故本题答案选C。第10题、下列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OA.年满16周岁的公民B.年满14周岁的公民C.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收入为生活来源的D.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收入为生活来源的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两个条件:(1)年满18周岁,18周岁是我国公民成年的界限。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实施行为的人,即使年满18周岁,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答案选D。第11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判为oA.受贿罪B.挪用公款罪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D.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我国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该法条是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规定。故本题答案选D。第12题、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oA.民事行为能力B.民事权利能力C.民事义务能力D.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我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本题答案选D。第13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担任下列哪一职务的人员,应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予以任免?A.国家副主席B.国家军事委员会副主席C.最Wj人民法院副院长D.国务院副总理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我国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故本题答案选D。第14题、孙某带2岁的侄子出去玩,不料小孩跌入沼气池,孙某因为嫌脏不愿下池救援,致使其侄子死亡。孙某的行为OA.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构成故意杀人罪C.不构成犯罪,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D.不具有主观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孙某带着2岁的侄子出去玩,孙某有照顾侄子、保障其安全的义务。在其侄子面临危险、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时,孙某不履行救助义务,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本题答案选B。第15题、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决定受理此案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其行政复议决定行为对相对人王某的权益产生了影响,因此应由市公安局作被告,王某的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决定受理此案。故本题答案选A。第16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O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第17题、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第18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oA.犯罪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欺诈行为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第19题、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不恰当的一项是oA.我国的旧体诗有古体和近体的分别。古体诗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等、近体诗有律诗和绝句B,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吴敬梓的儒林外史等都是明代的小说作品C.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背影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散文都是脍炙人口的名篇D.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的代表诗集有新月集飞鸟集园丁集,他的诗歌格调清新,具有民族风格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吴敬梓的儒林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