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21.docx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模拟21单项选择题1.某单位一货车司机甲,同装卸工乙驾车进城送货,为赶时间超速行驶,在拐弯处将正常骑车的丙撞成重伤(后因救助不及时,丙在被他人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甲见撞人后正在犹豫是否应停车救人,乙却极力让甲逃离现场,甲因惧怕罪责,在乙的指使下加速行驶逃跑。一出租车司机丁见此情景后,驾车追赶,并示意其立即停车,但甲为摆脱丁慌不择路,驶进一个路人很多的早市胡同。因只顾逃跑,甲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等措施,又将路边一位骑车带小孩的妇女撞出10米,造成小孩重伤,妇女为保护小孩当场死亡。同时甲还将赶集步行的两位老人撞成重伤。另一老人戊手脚麻利、反应迅速,急忙闪到一边,结果将水果摊撞翻,并造成水果摊主骨折。路人纷纷指责甲,甲仍未减速停车,不料丁绕路赶到该胡同出口处,意图拦截甲。甲气急败坏,索性猛踩油门直冲向丁,妄图从出租车上碾轧过去,致丁当场死亡。第1题、甲违章超速行驶将丙撞死的行为如何定性?()A.构成交通肇事罪B.构成危险驾驶罪C.构成故意伤害罪D.意外事件我的答案: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本案中,甲在拐弯处仍超速行驶,将正常骑车的丙撞成重伤,显然甲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甚至完全责任,且甲在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完全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属于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形。故A项正确。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故B项错误。故意伤害罪的主观状态为故意,而甲显然没有故意伤害丙的心态,故C项错误。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作为一名职业司机,甲在拐弯处超速行驶,应该能够预见此举有可能产生的后果,但其相信能够避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故D项错误。第2题、在第一次撞人后,乙极力让甲逃离现场,下列关于乙的说法正确的是()oA.不构成犯罪B.因没有事前的通谋,故不与甲构成共同犯罪C.构成交通肇事罪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由此可知,乙作为乘车人指使甲逃逸,导致丙因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因此,本题选C。第3题、甲在胡同内高速行驶,连续撞死撞伤他人的行为应如何论处?()A.构成交通肇事罪B.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构成危险驾驶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主观方面为故意,要求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属于过失犯罪。本案中,由“路人很多的胡同”可知存在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而由甲“只顾逃跑,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措施”可知,甲对公共安全的破坏采取无所谓的态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其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因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本题选Bo第4题、甲驾车闯出胡同,撞死出租车司机丁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A.构成故意伤害罪B.构成交通肇事罪C.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构成故意杀人罪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由“甲气急败坏,索性猛踩油门直冲向丁”可知,甲的行为针对的是具体、明确的个人,而不是公共安全,因此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甲的行为显然出于故意,因此不属于交通肇事罪。甲应当知道驾驶货车冲向出租车的行为会发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将造成丁的死亡而不是伤害,可见甲对丁的死亡存在故意的心态,构成故意杀人罪。第5题、戊撞翻水果摊,造成水果摊主骨折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属于正当防卫B.属于紧急避险C.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D.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戊虽造成了水果摊主骨折,但却是为保存自己的性命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且健康权和生命权相比法益较轻,因此属于紧急避险,不属于避险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故A项错误;戊显然没有伤害水果摊主和毁坏水果的故意,故C项错误;戊没有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不构成过失犯罪。因此,本题选B。6.甲、乙两家旅行社都是享有盛名的国家承办境外游客到国内观光的经济组织。2008年,两旅行社均接待海外游客20万人次,经济效益不相上下。2012年上半年,甲旅行社以高薪为条件,致使乙旅行社海外部15名工作人员全部辞职,转入甲旅行社工作。甲旅行社为此成立海外旅行二部,该15名原乙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在转入甲旅行社时将自己的业务资料、海外业务单位名单都带入甲旅行社。2012年上半年,两旅行社的业务均发生很大的变化,甲旅行社的海外游客骤然上升,效益大增,而乙旅行社业务受到极大影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第6题、甲旅行社的行为构成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A.商业贿赂B.侵犯商业秘密C.欺行霸市D.诋毁商誉行为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甲旅行社利用高薪利诱乙旅行社职员将在乙旅行社工作期间获得的业务资料、海外业务单位名单都带入甲旅行社,实际上侵犯了乙旅行社的经营信息,致使乙旅行社业务骤减,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因此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故选项B正确。第7题、()负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A.各级政府B.城市管理监察大队C.公安局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选项D正确。第8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的是()。A.有权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B.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C.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D.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册、单据等资料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一)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选项C说法错误,应选。第9题、下列有关乙旅行社所受到的损失以及甲旅行社的处罚的说法错误的是()oA.甲旅行社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如乙旅行社遭受的损失难以计算,甲旅行社应赔偿其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C.乙旅行社应自行承担其因调查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对甲旅行社处以1万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该法第25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J故乙旅行社因调查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应由甲旅行社承担,选项C说法错误。第10题、下列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说法错误的是()oA.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B.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C.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D.制止市场经济中的自发性和盲目性我的答案: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选项D说法错误,应选。11.2006年,甲(男,籍贯X省)经人介绍认识了乙(女,籍贯Y省),两人随后发展为恋人关系。2008年3月,二人登记结婚,两人在Z直辖市租了一套房屋开始了夫妻生活。但婚后,甲与乙因琐事时常发生矛盾,导致两人感情出现危机,相互之间缺乏信任,甲也开始怀疑乙有外遇,但一直没有证据。2013年11月,乙搬出了与甲合租的房子在Z直辖市另找房屋租住。在分居期间,乙另有新欢,甲一怒之下持刀在乙的住所将乙杀死。案发后,甲随即离开现场,然后用手机拨打“H0”,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并如实说明其杀人的事实。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乙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以及其他情节,根据罪刑相一致的原则,人民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第11题、本案应由()管辖。A.案发地基层人民法院B.Z直辖市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C.Z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D.最¾人民法院我的答案: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该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该法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就本案而言,本案并非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以及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但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B项应选。第12题、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被告人甲没有委托辩护人,则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应该是()。A.中止审理B.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C.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D.指定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为其辩护我的答案: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