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湖路(新港桃花至徐家老屋)公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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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湖路(新港桃花至徐家老屋)公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九湖路(新港桃花至徐家老屋)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九江市公路发展中心编制日期:2024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九湖路(新港桃花至徐家老屋)公路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016-360400-54-01-006509建设单位联系人乔明联系方式18720278989建设地点九江市濂溪区新港桃花村与徐家老屋之间地理坐标芳兰大道互通处(N:29°43'51.66",E:116°5'1.46")至琴湖大道互通处(N:29°43'23",E:116°3'27")至徐家老屋(N:29°43'5",E:1160256")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中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中其他(配套设施除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除外)用地(用海)面积(n?)/长度(km)项目全长3.76Ilm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1.62hm2(242.62亩)临时占地面积为1600m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0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也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九江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九发改投资字201713号总投资(万元)8992.3环保投资(万元)145环保投资占比(%)1.6施工工期24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0是:项目已建成通车,其中一级公路通车时间为2022年4月,三级公路通车时间为2023年6月。本项目因未批先建,已于2023年1月16号收到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处罚通知单九环罚(2023年2号),并缴纳了罚款。划发展一体化、交通设施一体化、交通服务一体化、交通管理一体化;引导新的城市空间拓展,形成大九江格局。城市交通:“铸造品质”。城市交通实现交通需求减量、交通运行有序;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提升交通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创造体现九江山水旅游城市特点的绿色环保交通模式。为缓解主城区交通压力,打通各组团之间快速联系,九江市规戈五纵五横”的快速化路网,“五纵”为:赛城湖西路、通江大道、新建快速路系统工程、长江大道、琴湖大道,"五横”为:九瑞大道、长虹大道、昌九快速路、濂溪大道、江州大道。新建九湖路为“五纵”的连接线,其建设对完善城市骨架,路网结构、落实城市总体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建成后将分流现状主干路过境交通,缓解交通压力,提高通行效率。因此,本项目符合九江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1、产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中第1条“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且项目于2017年12月26日已取得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湖路(新港桃花至徐家老屋)公路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九发改投资字2016580号);项目代码:2016-360400-54-01-006509o其他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八'n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性分2.1、 生态红线析根据拟建道路与九江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划范围叠图分析可知,拟建道路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与江西省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相符。2.2、 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且项目沿线不涉及饮用水源地。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建成后,落实了本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本项目的现状监测结果,监测表13九江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维度清单编制要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生态红线内禁止新增采矿(含探矿)和工业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淘汰设区市城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县、区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项目不使用锅炉2.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按照新增产能实行产能规模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属于此类项目3.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投饵养殖,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水产养殖。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且不使用化肥4.牯岭地区和风景区其他景点内除符合规划要求的保护、游览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增设其他工程设施。不得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5.禁止向庐山风景区内的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或者倾倒污水、垃圾。风景区内的溪流、泉水、瀑布、深潭、水源,除按风景区规划的要求整修、利用外,均应当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者作其他改变。林木不得擅自砍伐。在风景区内严禁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项目不在庐山风景区范围内6.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园区,长江干流九江段、修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不属于重污染项目7.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8.禁止在城市湖泊水域范围内建设除防洪、改善水生态环境、跨湖桥梁、湖底隧道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项目不在城市湖泊水域范围内9.对长江干流及鄱阳湖区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推出要求1.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不属于此类项目2.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污染较重或严重影响环境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不属于此类项目3.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管控。不属于此类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许排放量要求1.到202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59万吨、0.79万吨、6.83万吨和6.52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30%、3.80%、17.88%和11.16%。“十四五”期间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运营期无污染产生2.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实施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属于此类项目3.到2020年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十四五”期间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为道路建设项目,运营期无污染产生4.对排放重金属的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原则上实行总量控制指标“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项目不属于重金属行业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至2020年底,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敏感区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需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继续加强九江与南昌、九江与黄冈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项目符合要求2.继续完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环境气象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符合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2020年底,全市年用水总量不超过23.25亿立方米,2030年不超过24.00亿立方米。项目符合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规模能满足用水需要的地区,不得新增开采地下水,原有的自备水井应当限期封闭,经依法批准开采的矿泉水、地热水除外。项目符合要求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煤炭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下降至65%以下。“十四五”期间,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高,不断提高风电、水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消费占比。项目符合要求禁燃区要求禁止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禁燃区的所有锅炉要按照使用规定全部淘汰或改造到位。项目不属于高污染燃料项目且不使用锅炉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所有条件,因此本项目满足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与“九江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动态更新变化情况说明”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4;本项目与“九江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5,表l-6o本项目为九湖路改造工程,与原有老九湖路存在依托关系,其中有417m的长度需要利用老九湖路进行加宽改造,起止桩号为K1+341-K1+758,面积为3127.5m2.项目改造工程需将老路路基全部铲除,重新铺设路基及沥青路面,利用的老路为直线道路。项目已经建成通车,经环评公司现场勘探,项目其弃土场均已完成生态回填,道路按设计施工完成。项目目前仍然存在的环保问题有:部分边坡防护不到位,表土裸露。部分排水沟杂物杂草较多,有堵塞的风险。部分超标敏感点的隔声窗尚未安装。项目排水沟杂草杂物较多针对问题应采取的措施:尽快对裸露的边坡进行生态修复,在修复之前做好防尘工作。定期对排水沟进行清理、清淤工作。对预测超标的敏感点的安装隔声窗。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位于九江市新港桃花村与徐家老屋之间。区域范围内没有国家和地方保护的文物古迹、珍稀古树等重要环境敏感点。根据本项目特征,确定环境保护要求为:(1)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控制。生环保目态境护标(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HJI3582024)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I92021),项目评价范围内无主要河流、湖泊和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等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路建设项目(HJI3582024)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I92021),项目沿线居民用水全部采用市政供水,评级范围内无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井(泉)以及泉域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4)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公路的两侧35m范围内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限值标准控制,35m范围外公路经过的区域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限值标准控制。本项目噪声保护目标见下表3-9,对项目保护目标有影响的声源见下表3-10:(5)固体废物控制目标:主要控制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6)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本项目生态保护目标见下表3-1:价准评标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