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项目项目代码2401-370611-04-01-30096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395357*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鑫海街50号地理坐标东经:121度16分56.566秒,北纬:37度32分22.48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一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一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401-370611-04-01-300968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J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272.8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入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93政函16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编制概况:已编制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12月8日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鲁环审200967号已编制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并于2016年9月9日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审批文号:鲁环审20167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鑫海街50号,租赁烟台海洋渔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无新增用地。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和企业土地证,本项目区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见附图3。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产业发展定位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本项目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项目,未使用国家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及设备,不违反园区产业定位。建设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详见下表。表Ll项目与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项目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符合情况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本项目为固体废物治理项目,不违反园区产业定位符合给水工程高新区内用水全部由福山供水有限公司留公水厂提供,水源取自夹河河道地下水。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3万m3d,目前只给福山高新区供水,现状用水量为1.3m3d,到2010年高新区用水量为2.4万m3do本项目用水依托福山区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由福山区自来水厂供给符合排水工程项目所在地已经实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99)后排入区外的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一类污染物须满足车间排污口达标排放要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B级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集中供热与燃气高新区的集中供热热源厂为福泰热电厂,建设规模为2x12MW热电机组,配3x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预计于2009年11月投入使用,供热范围为福山区和高新区。福泰热电厂开始集中供热后,高新区内现有企业自备小锅炉须在2009年12月底前全部关停,新入区企办公楼采用空调供热符合业不得自建燃煤、燃油锅炉。固废处理高新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实行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依托烟台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符合关于规划调整建议进一步优化布局。规划居住区周边应布局无污染或轻污染企业,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应设置一定的绿化隔离带。对规划涉及搬迁的16个村庄;应制定详细的搬迁方案,妥善安置搬迁居民。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东侧约160m处的君悦湾小区。符合保护饮用水源。夹河干流西侧属干夹河饮用水源陆域二级保护区,规划为居住用地以及商业金融用地,但目前该区域内有工业企业分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高新区应逐步搬迁或者关停目前处干夹河干流西侧100O米范内的工业企业。本项目位于福山区鑫海街50号,距离夹河干流最近距离约1030m,满足保护水源地要求符合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控制入区项目污染物排放,确保区内外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求。2010年高新区SCh排放总量控制在352.87吨/年以内;进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COD量控制在1440ta以内,排入海洋CoD量控制在288ta以内。本项目总量指标已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关于环境管理要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高新区今后的开发建设、提高项目入区门槛。鼓励发展机械制造、电子信息产业行业,鼓励完善高新区生态产业链的项目入区。严禁含有电镀生产的电子、机械项目、非高新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三类工业特别是化工行业)、用水量大、空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本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项目,不属于禁止入区的含有电镀生产的电子、机械项目及非高新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三类工业特别是化工行业)符合所有入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新区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并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入区的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要求,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的行业和环保准入条件符合加强高新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高新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本项目污水管网、固体废物贮存场符合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储备事故应急设备和物资。区内各企业须按规范要求在贮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周围建设隔断、截流围堰,杜绝泄漏物料进入环境、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轻事故的危害。做好污水池、污水管网、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确保高新区环境安全。地等已采取防渗工作,对地下水影响较小。(2)本项目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鲁环审201670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167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产业发展定位包含:高新区原规划情况:重点发展以汽车零部件为主的机械制造业和以电子部品、IT产业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实际开发概况:引进企业主要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行业为主。本项目为固体废物治理项目,未使用国家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及设备,不属于禁止进入行业。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10.1.6节根据行业分类情况,结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所处位置环境特点以及环境制约因素,提出规划发展产业定位优先发展及禁止发展行业,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见下表所示。表L2高新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C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钢压延加工业、金属工具制造业、日用金属制品业、其他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机械修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的制造、轴承、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的制造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制造锅炉及原动机制造、起重运输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金属铸、锻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业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冶金、矿山、机电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医疗器械制造业、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铁路运输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自行车制造、船舶制造、航天器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机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电子计算机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家用视听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F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道路运输业公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业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仓储业、邮政业所有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信和其它信息传输服务业所有计算机服务业所有软件业所有注: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控制进入行业本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治理项目,不属于控制进入行业,有助于完善园区区内产业链。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建设符合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67号)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Q(鲁环审201670#)文件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N7723固体废物治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本目所用工艺、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产业,也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因此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