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docx
X县XX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工程规模:15万t/a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负责:XX矿山科技服务有限公旬X年七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变更)委托书X县XX煤矿委托XX矿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X县XX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方案(变更)编制工作。双方在协商配合的前提下完成工作。为了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编制工作务必认真负责,矿方提供资料务必真实、准确。确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如期完成任务。特此委托!X县XX煤矿(盖章)X年7月15日第一章矿井概况6第一节并田概况6第二节地质概况及开采技术条件8第三节矿井通风、瓦斯情况12第四节矿井设计概况32第二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总体方案34第三章矿井各系统合理性论证及调整37第一节开拓系统及开采方法合理性论证及调整37第二节开采顺序及保护层选择合理性论证38第三节通风系统合理性论证及优化38第四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方案41第一节基本程序和要求41第二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43第三节区域防突措施46第四节区域性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57第五节区域验证61第五章局部综合防治突出措施62第一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要求62第二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63第三节工作面防突措施68第四节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71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74第六章矿井防突管理及培训81第一节防突组织管理81第二节防突技术管理84第三节防突现场管理89第四节矿井采掘设计、装备管理及防突安全知识教育93第七章防突仪器、装备及装备估价96附录一煤层瓦斯压力测定方法97附录二钻屑指标法98附录三防突措施有效半径的测定91.附件目录1、X县XX煤矿防突设计方案委托书;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正本、副本);3、X煤矿安全监察局毕节监察分局文件:“关于X县XX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备案证明”;4、X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09281号):“关于毕节地区煤炭局关于请求审批2009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5、X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10699号)关于毕节市工业与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毕节市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6、X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1792号)关于毕节市工业与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毕节市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7、X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10年12月出具的X煤矿23号煤层煤层自燃倾向性分析试验报告单和23号煤层爆炸性鉴定报告单;8、X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7年8月出具的X煤矿27号煤层自燃倾向性分析试验报告单和27号煤层爆炸性鉴定报告单;9、X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923号)“关于对关于请求审批X县XX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10、救护协议;Ik供电协议。附图目录1、采区巷道布置平面图(1:2000)2、采区巷道布置剖面图(1:2000)3、矿井通风系统图(示意图)4、瓦斯抽放系统图(示意图)5、井下避灾路线图(示意图)X县XX煤矿(以下简称X煤矿)为技改矿井,根据X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3月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副本(编号:5200000820168),生产规模15万ta,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井田走向长约2.0km,倾斜宽平均约0.67km,面积1.33km2,开采标高为1715m至1575m标。2008年11月X丰顺公司编制了X县XX煤矿(技改)开采方案设计,并经黔煤规字2008341号批复。2009年1月X丰顺公司编制了X县XX煤矿(技改)安全专篇。矿井2011年编制了X县XX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文号:(黔能源煤炭2011277号)。2011矿方委托X创新矿冶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X县XX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并获得毕节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规模,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该矿井可采煤层2层,即M23、M27号煤层,全部煤层为全区可采,属稳定煤层,属较稳定煤层。2008年4月8日矿井委托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提供的x县X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根据黔安监办字2007345号文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x煤矿处在划定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区,根据X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923号)关于请求审批X县X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X煤矿开采标高+1578m以上M27煤层无突出危险,开采标高+1588m以上M23煤层无突出危险。X年3月份矿井12303运输巷发生了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人。所以,矿井应该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和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79条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4条的规定,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区巷道布置、采煤方法、通风系统、防突设施(设备)、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受X县XX煤矿委托,XX矿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有关设计人员编制了X县XX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专项设计。本次设计针对X出台的新规在原设计基础上进行修编。本防突专项设计只针对矿井一采区。一、防突专项设计的主要内容1、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总体方案2、基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要求,对矿井目前的开拓方式、煤层开采程序、采煤方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对不合理的地方按要求进行优化调整。3、区域综合防突技术措施方案D突出煤层区域防突措施。特别是首采层首采工作面的防突措施。2)区域预测预报指标及区域效果检验指标体系;4、局部综合防突技术方案D矿井预测预报指标及防突效果检验指标体系:2)选择突出煤层局部防突措施。5、防突管理制度建立矿井防突组织管理、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有关制度。6、防突设施设备根据矿井防突需要,提出必须配备的防突设施设备清单。二、编制设计的依据1、X县XX煤矿防突设计方案委托书;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正本、副本);3、X煤矿安全监察局毕节监察分局文件:“关于X县XX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备案证明”;4、X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09281号):“关于毕节地区煤炭局关于请求审批2009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5、X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10699号)关于毕节市工业与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毕节市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6、X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煤炭2011792号)关于毕节市工业与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毕节市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7、X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10年12月出具的X煤矿23号煤层煤层自燃倾向性分析试验报告单和23号煤层爆炸性鉴定报告单;8、X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7年8月出具的X煤矿27号煤层自燃倾向性分析试验报告单和27号煤层爆炸性鉴定报告单:9、X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923号)“关于对关于请求审批县XX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10、救护协议;IK供电协议。12、工程技术人员在矿井现场收集的其它资料。三、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11.7);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8);4、国务院颁发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5、国务院颁发的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6、国务院2005446号令关于国务院关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试行);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法200358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法200360号;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五号,(2003.7.4);10、煤矿安全规程(2012版);11、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1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1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文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14、矿山救护规程(AQ18-2OO7);15、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8.1);16、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loI8-2006);17、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18、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1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AQ1050-28);20、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8);2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33号)要求:22、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23、2007年10月17日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煤矿安全监察局、X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24、X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黔煤安监监察201171号):“关于对在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安全设施设计进行重新审查的通知”:25、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X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电(x)4号);26、我国现行煤炭工业的其它有关规定、文件、规程、规范。四、设计综述本设计从X煤矿的实际出发,分别对矿井的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论证,提出切合矿井实际的区域综合防突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方案、防突管理措施等,其主要结论如下:1、2008年4月8日矿井委托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开采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提供的X县X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根据黔安监办字(2007)345号文-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煤矿处在划定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区,根据X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8923号)关于请求审批X县X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报告的批复,X煤矿开采标高+1578m以上M27煤层无突出危险,开采标高+1588m以上M23煤层无突出危险。X年3月份矿井M23煤层12303运输巷发生了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人。所以,矿井煤层为突出煤层,矿井应该按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和管理。2、本次设计针对一采区,矿井煤层为突出煤层,区域防突措施设计主要采取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的区域防突措施。3、预测和效果检验指标及其临界值应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在无考察资料的情况下,可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推荐的指标及临界值执行。4、区域防突措施实施后,在采掘作业前必须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5、矿井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为采用远距离放炮,设置反向风门、永久避难胴室、工作面避难碉室、压风自救系统,以及下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等。6、矿井应设置专业的防突机构,并建立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防突工程的监督检查。7、矿井应当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并编制各作业地点防突安全技术措施。8、矿井局部防突措施主要为超前排放/抽放钻孔,必须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