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主要负责人责任制.docx
职业健康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平安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平安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平安的第一责任者。2.审批职业健康平安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方案并贯彻实施。3.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平安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平安生产问题。4.催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程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平安工作。5.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催促落实防范措施。6.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平安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平安管理干部,支持职业健康平安管理部门和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人员的工作。双鸭山佳利塑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双鸭山佳利塑业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陈绍康组员:颜成富袁凤杰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陈绍康总经理为双鸭山佳利塑业主要负责人,在我厂职业危害防治负有以下责任:1、负责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物力保障;2、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3、及时、如实地向双鸭山市平安监管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颜成富为厂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负有以下责任:1、负责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2、促进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落实,严厉追究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责任;3、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年度工作规划、方案、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4、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陈绍康汇报本单位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并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和问题;5、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袁凤杰为厂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在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负有以下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及建档等工作。5、负责做好我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程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6、负责落实好我厂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工作;7、负责开展职业健康及其他相关工作。四、从业人员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主管部门报告;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 .目的:为加强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明确、落实各级职责,根据平安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炭素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炭素制品公司及相关人员3 .详细规定:3.1 组织机构:炭素公司成立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全面负责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分管副职、平安监察部长任副组长,负责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日常工作;成员由平安监察部、党政办公室与政工部人资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监察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日常工作。3.2 经理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平安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设置与炭素公司相适应的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明确各部门职责;审定炭素公司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制度及管理标准;审定炭素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定期(每月)召开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和落实情况,听取职工代表对炭素公司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的建议,并分解到有关负责人或部门研究落实;定期检查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履责情况,给予表彰、奖励或处分;指挥协调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其他有关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3.3分管副职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平安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负责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落实炭素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方案;监督检查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制度及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定期(每月)召开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协助经理指挥协调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履责情况;及时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有关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3.4部门职责平安监察部.1平安监察部是炭素公司职业平安卫生综合监督管理和牵头组织部门,负责职业平安卫生工作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平安卫生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监督落实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制度;.3组织制定炭素公司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方案及实施方案,报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4组织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标准,组织审查职业危害防治方案;5组织落实炭素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方案和实施方案;.6负责地面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管理;.7负责建设工程职业平安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8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技术效劳机构的登记备案管理;.9负责或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10及时完成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党政办公室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平安卫生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2参与制定公司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方案及实施方案;.3参与建设工程职业平安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4参加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等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5及时完成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生产技术部.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平安卫生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2负责优化生产系统、装备设施、生产工艺,从源头减少职业危害;.3负责审查生产过程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方案;4负责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等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业务管理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管理;.5组织制定防尘技术标准、高温防治技术方案;.6负责优化设备选型配套、工艺流程、设备改造,减少职业危害;.7负责作业场所噪声危害防治、日常检测的业务管理,负责审查落实作业场所噪声危害防治技术方案;.8参与制定炭素公司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方案及实施。.9参与建设工程职业平安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10及时完成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施方案;人力资源部.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平安卫生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2负责劳动用工合同管理,标准劳动用工合同,在合同上载明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3负责职工健康查体、职业病诊断的管理工作,并依据诊断结果提出岗位调整意见;.4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治疗康复业务管理;.5负责对承当炭素公司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的日常监督和业务管理;.6负责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7负责调整职业禁忌人员、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的工作岗位;.8负责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管理方法;.9负责组织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10参与制定炭素公司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方案及实施方案;.11参与建设工程职业平安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12负责职业病医学认定的初审、上报和职业病报告的管理;负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初审、上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等管理工作;.13参与制定炭素公司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方案及实施方案;.14及时完成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政工部.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平安卫生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2负责集体合同的制定完善;.3负责监督职业平安卫生宣传教育;.4参与制定炭素公司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年度职业危害防治方案及实施方案;.5参与建设工程职业平安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6参与炭素公司组织的职业平安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并对职业平安卫生管理标准及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防护设施的使用维护情况,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情况,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情况,职业平安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工健康查体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参加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及时完成职业平安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4 .本制度解释权属炭素公司平安管理委员会。5 .本制度自2012年11月I日起执行。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L目的:为标准公司各车间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工作,增强职工职业病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保障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炭素公司及相关人员、单位3 .规定3.1 职业危害警示是指在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上设置的可以使职工对职业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3.2公司各车间应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特性,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l58)规定,选用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3.3存在粉尘、噪声、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各车间必须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等装置。3.4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在中碎、成型、混捏、焙烧装出炉、机加工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岗位、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3.5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3.6使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的,应当具有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平安使用考前须知、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7职业危害告知是指各车间将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3.8公司各车间应将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如实告知职工。存在粉尘、噪声、高温及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公司各车间必须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欺骗。3.9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岗位调整导致职工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书面告知职工。3.10对职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培训,应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应当被告知的内容,识别警示标识的含义及应对措施。3.11公司各车间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清晰,并及时更新。炭素公司应在厂区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存在场所、危害后果、个体防护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车间在办公区域公布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存在岗位、危害后果、个体防护等内容;作业场所公告栏应载明职业危害因素种类、职业危害因素浓(强)度及测定值等内容。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