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公司近岸捕捞合作合同.docx
渔业公司近岸捕捞合作合同甲方:公司名称:渔业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姓名:渔民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地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在渔业资源开发、市场销售、资金投入等方面具有优势,乙方在近岸捕捞作业技能、经验及本地渔业资源熟悉程度等方面具备条件,双方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近岸捕捞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基础与目标1 .合作基础:甲方提供资金、捕捞设备(如渔船、渔网、导航仪等)、渔业技术支持以及市场销售渠道;乙方提供近岸捕捞作业劳动力、本地渔业资源信息及捕捞作业经验,共同开展近岸捕捞业务。2 .合作目标:通过合作,提高近岸捕捞作业的效率与产量,保障渔获物的质量与销售收益,实现双方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促进近岸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二、合作期限本合作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凶年。合作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如3年;如一方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提前通知期限,如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三、合作方式与分工1. *资金与设备投入*:-甲方负责投入合作所需的资金,用于购买或租赁渔船(船名:具体船名,船籍港:船籍港名称,渔船规格:详细规格参数)、捕捞设备(如价值凶元的渔网、价值凶元的导航仪等)、支付燃油费、维护费等捕捞作业相关费用。甲方投入资金总额预计为人民币凶元,具体金额根据捕捞作业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并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与管理。-乙方负责妥善使用甲方提供的渔船及设备,在捕捞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如因乙方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设备,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或赔偿责任。2. *捕捞作业安排*:-乙方根据甲方制定的捕捞计划(包括捕捞区域、捕捞时间、捕捞品种及数量目标等),组织渔民进行近岸捕捞作业。乙方应确保参与作业的渔民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渔业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捕捞作业过程进行监督与指导,定期派遣渔业技术人员对捕捞作业进行技术支持,如提供渔业资源分布信息、优化捕捞方法、指导渔获物保鲜处理等,提高捕捞作业的科学性与效率。3. *渔获物处理与销售*:-乙方在每次捕捞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将渔获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地点(如甲方位于具体地点的渔业加工厂或仓库)。甲方负责对渔获物进行质量检验、分类、加工(如有)及销售工作,通过自身的市场销售渠道将渔获物推向市场,获取销售收益。-双方共同建立渔获物质量追溯体系,确保渔获物的来源可查、质量可控。甲方应按照市场行情及渔获物质量确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在扣除捕捞成本、加工成本、运输成本、销售成本及预留的发展基金(发展基金提取比例为年度净利润的凶)后,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四、收益分配与成本分担L*收益分配*:在每个捕捞作业季结束后(每个捕捞作业季时间为具体时间段),甲方对本季的捕捞收益进行核算。扣除各项成本及预留发展基金后,净利润按照甲方凶、乙方凶的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间为每个捕捞作业季后的利润分配时间,如30天内,分配方式为货币资金转账至双方指定的银行账户。2.*成本分担*:捕捞作业过程中的直接成本(如燃油费、设备维修保养费、渔民劳务报酬等)由甲方先行支付,在收益分配前从总收益中扣除。间接成本(如甲方的管理费用、市场推广费用等)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在净利润分配前进行分摊。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额外成本支出(如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渔船损坏修复费用、渔业资源保护费用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分担比例。五、风险承担与保险1 .双方共同承担近岸捕捞合作项目在渔业资源变化、市场价格波动、自然灾害、政策法规调整等方面可能面临的风险。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捕捞作业无法正常进行或渔获物受损的,双方各自承担其投入范围内的损失。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合作项目遭受损失的,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 .甲方负责为渔船购买足额的船舶保险(包括船壳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为渔获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为渔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计入捕捞作业成本。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双方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工作,理赔所得应优先用于弥补合作项目的损失或修复受损资产,如有剩余则按照双方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六、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如新型捕捞技术研发成果、渔业品牌商标等)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使用。2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如甲方的销售渠道、财务信息;乙方的本地渔业资源秘密捕捞点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保密期限时长,如5年。若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凶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生效前,原合同仍然有效。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重大约定(如未按时投入资金或设备、严重违反保密义务、故意损坏合作资产等),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政策的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 .本合同在履行完毕或依法解除后即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进行清算,处理好合作项目的善后事宜,包括资产分配、债务清偿、知识产权处置等。八、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投入资金或提供设备,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投入金额或设备价值的逾期出资违约金比例,如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出资逾期期限,如3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组织捕捞作业或违反捕捞作业规定,导致渔获物质量下降、数量减少或遭受行政处罚等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渔船、设备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照设备价值进行赔偿。3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如预期收益损失)、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费用。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十、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