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健康管理四大模式.docx
慢病健康管理四大模式、中国的慢病管理模式管理模式责任主体主要做法社区管理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成立慢病管理团队;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门诊、义诊及免费健康体检等形式,对可疑慢病的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确诊;3、慢病的分级管理;4、慢病随访;5、加强慢病患者的自我健康管理工作。部病乐慢理俱式管专科医生1、患者可自愿加入俱乐部成为慢性病治疗的会员;2、所有病例均按照最新的中国高血压、糖尿病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予以诊断和药物治疗,由全科主治医生负责诊治及健康指导;3、俱乐部会员均要求依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健康教育讲座与交流活动,同时可享受免费测血糖、血压、体重及免挂号费的待遇;4、所有慢性病患者在干预开始和结束之时均做统一的慢性病知、信、行问卷调查及观察指标监测,观察时问为期1年。医院管理模式综合/专科医院1、体检了解患者健康状况;2、筛查并发症;3、开展病房健康教育,促使患者实现自我管理。二、日本的慢病管理模式日本是个高收入、高福利的经济发达国家,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比较完善。但是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带来的慢性病问题越来越严重。2006年为了预防控制慢性病的流行,日本政府制定了特定健康检查和特定保健指导制度,经过对试点的效果评价,2008年4月向全国推广实施。责任主体医疗保险机构管理对象投保人管理流程制定规划健康检查对象筛选保健指导评价各级机构功能定位及分工1 .国家层面:制定科学有效的体检和保健指导程序标准等;确立生活习惯病的基本的方向和具体的框架;支援各都道府县的管理工作;2 .地方政府:健康促进对策综合性的规划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健康促进计划内容的充实;3 .基层机构:健康知识的普及;实施癌症体检;4 .医疗保险机构:特定健康检查、特定保健指导的具体实施;L法律保障:从立法层面明确了国家在筹划、推进、实施方面的政府责任,规定了医疗保险机构的义务及利用者的权利和义务。相关法律有老人保健法、介护保险法、高龄者医疗确保法、健康增进法等;5 .制度保障:积分制,针对特定保健指导,为了监督保健指导的实施者;支援金惩罚激励制度,针对医疗保险机构,通过这种方式把对慢性病的控制情况和经济奖惩直接挂钩;费用支付制度,特定健康检查和特定保健指导的费用由国家负担1/3,都道县负1/3,市村町负担1/3,个人则基本免费;评价制度,定期对特定健康检查和特定保健指导制度开展短期工作评价和中长期效果评价。三、美国的慢病管理模式医疗服务体系:美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市场化为主导,但又不忽视政府的作用,其本质上是私人医疗保险型的。具体来说,其医疗服务体系由两部分组成,以私营医疗保险为主,政府辅以对特殊群体的社会医疗保险进行“兜底”。政府对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险和医疗救助主要分为:医疗照顾制度(Medicare)和医疗救助制度(Medicaid)o管理模式保险公司一医疗机构管理模式病案管理模式责任主体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病案管理师管理对象被保险人病情严重复杂以及医疗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极高的患者管理流程对投保人进行体检一综合评估一指导病人自我保健病案选择一评估健康状况一制定管理计划一多方照护管理协调具体做法L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合作;2 .保险行业:对健康管理中产生的服务费用筹资,从被保险人投保费用中支付健康管理的费用;3 .医疗机构:对投保人进行健康检查,指导病人进行自我保健;4 .主要借助计算机系统和物联网实现健康信息的收集与健康管理。1 .根据风险水平选择患者;2 .评估患者健康情况,从而确定其医疗、社会照护和管理需要;3 .由病案管理师、患者、全科医师、照护者等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制定个人管理计划;4 .根据计划进行管理。四、芬兰的慢病管理模式医疗服务体系:芬兰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系统是基于政府补贴的市政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服务,除了公共部门外,许多私人企业和非政府机构也提供卫生服务。责任主体公共部门/私人企业/非政府机构管理对象社区居民管理流程创造健康的环境一引导建立健康生活方式一提供优质卫生服务具体做法1.创造健康的环境:芬兰创造健康的环境主要是通过颁布政策法规得以实现;2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芬兰调动社区内一些可利用的资源,动员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慢性病防治的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3.供优质的卫生服务:在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方面,主要由受过专门训练的公共卫生护士提供健康服务,保证服务质量。相关保障措施L探究人群行为改变模式,影响其行为生活方式;2 .建立疾病危险因素监测指示系统;3 .成立慢性病防治专项小组,协调各项目有序运行;4积极面向人群,倡导健康行为;5远程信息化管理,促进双向转诊。我们不难发现,慢性病的防治需要多种政策的配合,如医保政策、政府财政政策等,需要多个部门的参与、多学科的协作。国内的诸多研究,虽有可取之处,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政策的配套支持以及体制、机制的阻碍,而无法实现普遍推行。鉴于此,我们需认清:在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尚未建全的情况下,盲目照搬任何一种既有的慢病管理模式都是不合理的,而应在充分了解我国慢性病流行的特点,客观评估我国卫生系统的功能现状,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慢性病患者的健康需求,学习借鉴国外的慢性病管理经验,并加以改造,实现“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