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养殖场粪污处理协议.docx
农业公司养殖场粪污处理协议甲方(农业公司):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粪污处理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甲方经营养殖场,产生一定量的粪污需要进行专业处理,乙方具备相应的粪污处理能力和资质,为保护环境,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养殖场粪污处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粪污处理的范围和标准1 .处理范围:甲方养殖场内产生的所有畜禽粪便、污水以及其他与养殖活动相关的有机废弃物(以下统称"粪污”),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养殖品种的粪便、尿液、冲洗废水、垫料等。2 .处理标准: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环保标准及相关规定,对甲方提供的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理后的产物符合以下标准:污水排放达到具体污水排放标准,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相关要求,或当地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等主要污染物指标不得超过规定限值;固体粪污经处理后,应达到相应的固体废弃物处理标准,如有机肥料(NY5252021)等标准中关于重金属含量、无害化指标、养分含量等方面的要求,可作为有机肥料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除臭、消毒措施,确保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厂界臭气浓度应控制在具体数值,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限值内。二、粪污的交付与接收1 .交付方式:甲方负责将养殖场内产生的粪污收集并运输至乙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运输费用由费用承担方,如甲方或乙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承担。甲方应确保粪污的运输过程符合环保要求,防止泄漏、遗撒等情况发生,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费用。2 .接收地点:乙方指定的粪污接收地点为详细地址,乙方应确保该接收地点具备相应的接收和暂存条件,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储粪池、污水收集池、装卸设备等,以保证粪污的安全接收和储存。3 .接收时间:双方约定粪污的接收时间为具体时间段,如每周凶次,每次在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内进行接收,或根据养殖场的实际生产情况和粪污产生量协商确定合理的接收时间安排。甲方应提前凶小时通知乙方粪污的运输时间和预计数量,以便乙方做好接收准备工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安排人员和设备进行粪污接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粪污无法及时接收,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粪污积压而产生的额外存储费用、环境污染风险增加等。三、处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处理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粪污处理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处理费用。处理费用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详细说明费用计算方式,如根据粪污的重量、体积、处理难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单价,每吨粪污处理费用为人民币凶元;或按照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和粪污产生量估算,每月固定支付处理费用人民币凶元等。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粪污处理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具体金额元)。2 .支付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粪污处理费用:合同签订后凶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处理费用的预付款比例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具体金额元);乙方每月具体日期向甲方提供上月粪污处理情况报告及费用结算明细,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和明细后的凶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粪污处理费用;剩余处理费用的尾款比例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协议期满且乙方完成全部粪污处理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凶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如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出现违约或处理不达标的情况,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凶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部分。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 .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对粪污进行处理,并对乙方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处理义务,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如乙方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在乙方完成粪污处理义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处理报告和证明文件,以证明粪污已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养殖场的生产规模和粪污产生量,但应提前凶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相应调整处理能力和安排。2 .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粪污收集并运输至乙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确保粪污的质量和数量符合乙方的处理要求,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向乙方提供养殖场的基本信息、养殖规模、粪污产生规律等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制定合理的粪污处理方案;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粪污处理费用,不得拖欠或克扣;如因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处理义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在养殖场内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对粪污进行初步的收集、储存和预处理,防止粪污对养殖场内环境造成污染,并确保交付给乙方的粪污符合双方约定的范围和标准;配合乙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人员支持,如实提供与粪污处理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 .权利: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标准交付粪污,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处理标准和方法,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有权获得相应的处理费用;在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处理费用时,有权暂停粪污处理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未付的费用及相应的违约金;如甲方拖欠费用超过凶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投入的设备、人力成本、预期可得利益等;有权根据粪污的实际情况和处理技术要求,对处理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但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调整后的处理方案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及本协议约定的处理标准。2 .义务:具备合法有效的粪污处理资质和相关许可证照,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粪污进行安全、有效的处理,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规范,处理后的产物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粪污处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做好处理过程中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提供粪污处理情况报告,包括处理数量、处理方式、处理结果、设备运行情况等信息;负责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费用,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在处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尽可能提高粪污的资源化利用率,将处理后的产物转化为有机肥料、沼气、生物质燃料等有价值的产品,并按照相关规定和市场原则进行合理利用或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粪污处理业务转包给第三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包,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确保转包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且乙方应对转包方的处理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妥善处理剩余的粪污和相关设施设备,确保不对环境造成遗留污染问题,并向甲方提交处理情况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环保数据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期满后凶年止。2 .如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凶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商业秘密泄露导致的经济损失、名誉损失、法律诉讼费用等。六、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照本协议粪污处理费用总额的X%计算;如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还应就超过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标准交付粪污,每逾期一天,应按照粪污处理费用的X%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凶天的,乙方有权暂停粪污处理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设备闲置、人员等待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等;如甲方交付的粪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乙方有权按照不合格粪污的比例扣除相应的处理费用,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粪污处理,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投入的设备、人力成本、预期可得利益等。3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标准和要求对粪污进行处理,每逾期一天,应按照粪污处理费用的X%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凶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如乙方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协议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处理费用(如有),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粪污未得到及时处理而面临的环境污染风险、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如乙方处理后的粪污未达到约定的排放标准或资源化利用标准,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当而遭受的第三方索赔、环保部门的罚款等,并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直至达标为止。4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粪污处理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凶天的,乙方有权暂停粪污处理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未付的费用及相应的违约金;如甲方拖欠费用超过凶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投入的设备、人力成本、预期可得利益等;同时,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追讨费用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5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条款、转包限制条款等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七、不可抗力1 .由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调整、重大疫情等)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凶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 .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变更协议条款;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双方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善后事宜,互相协助减少损失,并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确保粪污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避免因争议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和扩大。九、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凶年,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协议期满前凶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签协议进行协商;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延续期限;如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应在协议期满前凶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