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伦理的分析模式与体制变迁.docx
企业伦理的分析模式与体制变迁AnAnalyticModelofBusinessEthicsandInstitutionalChange关键词:企业伦理,体制变迁,企业决策Keywords:BusinessEthics,InstitutionalChange,BusinessDecision论文初稿发表于中央大学举办之企业伦理与永续发展研讨会。企业伦理的分析模式与体制变迁中文摘要本论文从多个例子中说明体制变迁对于企业伦理的影响,并提出一个简单的分析架构。根据JamesG.March对于决策的两种逻辑的说法,本研究认为任何一个企业行为应该放在伦理与利益两个面向观察。体制变迁也可以使不伦理的行为成为伦理行为,也有可能从伦理变成不伦理。同样地,因为体制的变迁,也可能对企业利益发生相反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可能来自法律规范、自由化思潮、消费者意识、产业生态、经济条件等。管理学者在研究企业伦理问题,应该注意体制对于企业伦理的影响,不能仅从单纯的伦理道德原则认定企业行为是否合乎伦理。AbstractThisstudyemploysmanyrealcasesandexamplestodescribetheimpactofinstitutionalchangeonbusinessethics.Ananalyticalframeworkisdevelopedbasedonthedescription.FollowingthetwodecisionlogicsthatJamesG.Marchproposes,thisstudybelievesthatanybusinessbehaviorshouldbeobservedfromtwodimensions,namelyethicsandutility.Duetotheinstitutionalchange,anoriginallyethicalbehaviorcanbethoughtofasunethical,andviceverse.Similarly,autilitarianbehaviorcouldbecomenegativelyutilitarian.Institutionalchangefactorsincludelaws,deregulation,consumermovement,industrialstructure,economicconditions,andsoon.Whenstudyingbusinessethics,managementscholarsshouldnoticetheimpactofinstitutionsonbusinessethics,notsimplyfollowmoralorphilosophicalguidance.企业伦理的分析模式与体制变迁壹、绪言高雄县环保局连日来陆续整理有关委托运泰公司代清理的事业机构名称及废弃物种类,.环保局人员指出,运泰处理的有毒废弃物,以含重金属的有害污泥违者,其中八十五年清除的一批台塑汞污泥,被认为就是台塑输出柬埔寨的二千吨已固化汞污泥,台塑未经固化的一万零七百五十三吨汞污泥,也是在这一年委托运泰处理,如今下落不明。,运泰并非没有能力处理有害废弃物,而是违规超量处理,且因处理的东西无处可去,只好乱倒。(联合报,1999/2/13)挟着高品质及超高获利上市的华硕,宣布要进入笔记型计算机后,同业马上进入紧张状态,因为以华硕股票挖角的魅力,然人无法抵挡,事实上,华硕此举已造成笔记型计算机研发圈的人事搬风,和老东家宏基的竞争关系,也可由人员流动上看出端倪。(财讯,1997.8)类似以上两启例子,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以及台湾的企业社会。让我们先来看看这两起例子所隐含的管理与伦理意义。这两起例子都涉及伦理公义及企业私利的冲突问题。在第一个例子中,台塑公司以及其它公司认为他们已经把伦理责任外包出去,已经没有法律责任,运泰公司才是应该对有毒废弃物负责的公司。没有错,台塑公司可能没有法律责任,但台塑公司真的就没有伦理责任吗1?在第二个例子中,华硕大挖同业的员工,造成同业经营上的困难,似乎有违同业间的行规,但假定电子业间彼此有默契,不挖角,是否就合乎伦理了呢?如果华硕不挖角,但其它同业却进行挖角,对华硕又会造成什么伤害呢?1立法院目前正提案符要求)1粢物生崖者典外包虑理者共同责任。又,根撼聊合率IO1999/5/18WW,包括建泰公司人舆台塑仁武1三1三晨等共有二十一人被移送高雄地检署俱辨。这两个例子说明企业的种种行为并不容易用一把简单的尺来测量决定。以前面两个例子来说,究竟台塑与华硕的行为是否合乎伦理,很难下结论。事实上,如果企业行为是否合乎伦理可以简单的做出定论,那企业伦理也没什么好研究了。正因为伦理具有争议性,所以值得我们讨论。近年来,由于产业环境变迁迅速,有关企业伦理的争议层出不穷,相关的研究也日益增多并受到重视(如,叶匡时,1996;黄秉德,1997;王凤生、蔡丰隆,1999等)。伦理就是行为的规范,企业伦理就是企业行为的规范,而规范是由社会共识所形成的。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有社会共识,当社会共识不存在时,行为是否合乎伦理就容易发生争论(叶匡时,1996)。就拿大型企业赴大陆投资为例,台湾社会对此缺乏共识,连带的也令吾人难以判断,赴大陆投资是否合乎伦理。由于企业的本质在追求利润财富,因此,当企业行为是否合乎伦理发生争论时,其发生的情境几乎都与企业利益有关。所以,企业利益与伦理若是可以兼顾,就不会有任何争议,正因为两者不能兼顾,所以产生争议。在另一方面,就算社会没有共识,是否有些伦理原则可以超脱社会规约而独立存在的?则是另一个值得深思的议题。本文将从规范与利益两个层面出发,讨论现代企业所面临的伦理议题。规范、利益以及企业所存在的社会都会因为时空而变化,所以企业伦理是个动态的议题(NoeandRebello,1994)o本文第二节将先发展一个伦理分析的架构;第三节与第四节将在这个架构下,讨论企业行为为什么会发生伦理定位的转变;第五节结论。M、企业行为的伦理分析架构对企业伦理研究影响最大的分析架构应属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theory)(DonaldsonandPreston,1995)。根据该理论,企业决策不应单纯以股东利益极大化为依归,也应该同时考虑员工、顾客、供货商、社区等利益相关团体。这个理论虽然很有道理,但在分析企业决策过程时,并不容易拿捏清楚。究竟谁应该属于利益相关团体就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若是更进一步推论,我们可以发现,利益相关者理论要说服企业的依据,到最后一定还是与企业利润有关。例如说,有学者会试图游说业者好好的作好企业伦理,创造员工、顾客、股东三赢。因为如果员工受惠,生产力提升;顾客满意,乐于购买企业的产品;最后还是会创造股东的利润2。很显然,在分析企业伦理时,不能忽视利益这个根本的因素(Stark,1993)o根据March(1994),无论是个人或企业的行为都有两种理性的决策逻辑。一是后果的逻辑(Iogicofconsequence),一是得体的逻辑(IOgiCofaPPrOPriateneSs)。在后果的逻辑下,决策者以理性的思维,根据决策的可能后果而决定采取何种方案。就企业而言,理性思维所要考虑的后果就是指企业的成本与利润。在得体的逻辑下,决策者只考虑在当时的情境下,他应该怎么做才得体,而不会考虑决策的后果。就企业决策而言,企业若是运用得体的逻辑,就会考虑企业所处的情境并进行利益关系者分析。例如说,台塑在决定如何处理汞污泥时,可能会想到该企业属于全国最具规模地位的企业,因此,他们在处理汞污泥时,不能有失身分,留下恶名。这样的决策考虑就是得体的逻辑。假定,该企业在处理此一废弃物时,决定采用外包方式以降低成本,虽然该企业知道外包厂商的处理能力不佳,会造成污染问题,但是,这已经是外包厂商的问题,而不是该企业的问题,就算发生环保问题也不再是该企业的问题,而且这种做法的成本最低,所以,就决定不顾可能的环保祸害而交由外包厂商处理汞污泥。这样的决策方式就是后果的逻辑。再以华硕为例,假定该企业发现就同业中争取人才是个有效率的做法,决定不顾老东家的情面,向同业以及老东家挖角,就是后果逻辑的决策。假定该企业认为向老东家挖角是不道义的行为,因此,决定招收新人自行培养,虽然这样成本比较高,但华硕可能会认为这是应该付出的代价。这样的决策就是基于得体的逻辑。2晋登比较遵守企渠偷理的企渠利能力也较好的研究,可都匾於道一美鼬勺立埸。很显然,后果的逻辑为一种纯粹自利理性的决策方式,得体的逻辑则是一种身分认同的决策方式。由于得体的决策所考虑的重点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运用得体逻辑思考的决策就是把伦理议题纳入思维的决策模式。因此,我们把得体的决策与行为,解释成合乎伦理的决策行为,不得体决策则是不合乎伦理的。企业在决定某一行为时,其决策考虑当然不会是纯粹后果逻辑的思维,也不会是纯粹得体逻辑的思维。在某些时候,企业可能先考虑后果,再考虑是否得体;某些时候则先考虑是否得体,再考虑其后果;更有些时候则是两个逻辑同时进入决策认知过程,难分先后;有时候,决策者自己也分不清楚他是用什么逻辑。就决策过程来说,哪个逻辑先进入决策认知过程中,可能有不同的结果。为了简化分析,本文将不论其先后次序,仅假定这两个逻辑都会影响企业决策。根据这两种逻辑,本文发展出一个企业行为的伦理分析架构如图一:伦理不利有利悖伦图一:企业行为的伦理利益分析架构在后果的逻辑下,决策者以自利理性考虑其行为的后果,我们简单的分为对其有利或对其不利两个可能。在得体的逻辑下,我们也简单的分为决策是合乎伦理或有违伦理。据此,我们得到如图一的分析架构。座落在第一象限的行为是既合伦理又有利;在第二象限则是合伦理但却可能有违自利理性;第三象限则是既不合伦理又不合乎经济理性;第四象限则是不合伦理但却合乎决策者的自利行为。当然,有利与否或伦理与否是程度的问题,而不是非黑即白的问题。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把将之做非黑即白的分割。我相信,无论是一般人或企业应该都会希望其行为能够落在第一象限,但在真实世界中,造成决策困扰或具争议性的行为与情境,都是落在第二或第四象限。今天我们批评许多企业枉顾法律伦理的孜孜为利,所批评的就是指落在第四象限的行为。但是,我们也看到有些令人钦佩的企业,他们宁愿提高企业成本,或主动不张扬地提拨一定利润比例赞助社会公益活动,就是落在第二象限的行为。在管理文献中,以类似图一的分类学来研究某一现象是很常用的研究方法,有名的BCG模型就是一例。但是,这些模型通常不太讨论座落在各类别的转变。以BCG模型为例,研究者只讨论目前企业的某项产品是属于资金乳牛类或是狗类,并不太讨论产品如何从资金乳牛类转变成狗类。就算研究者讨论类别之间的变化,也都假设这种变化是出于业者的主被动因应,行动者的主体是企业。然而,企业行为是否合乎伦理、是否能获利会随着时空而改变,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未必与企业行为的改变有关。组织必须在一个组织场域(organizationfield)内活动,组织场域的游戏规则局限了组织的行为(PoWenandDiMaggio,1991)。所谓组织场域就是组织与组织之间交易往来所构成的一个网络社群(SCott,1987)。在组织场域中,组织的行为规范必须符合场域内的共识。这样的规范与共识也称之为体制。这个体制与NOrth(1990)所言相同,也就是社会的游戏规则(ruleofthegame),是人类所设计用来制约人际互动所用。因此体制指的是企业活动的各种文化、法律、政治、传统等约束。企业行为若是合乎体制要求,则有正当性,否则没有正当性(MeyerandRowan,1977)o一般而言,合乎体制要求的行为就是得体的行为,也就是合乎伦理的行为;反之就是不得体,也就是不合伦理。然而,体制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