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任命文件【7篇】.docx
单位内部任命文件【7篇】单位内部任命文件1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XX)2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XX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见附件1)以及关于开展20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XX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要求,结合我市内部控制评级工作实际,决定通过编报20XX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做好我市编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开展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深化财税改革、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二、编制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标准工作的通知(大财会2016623号)要求,在积极开展单位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管理制度要求,依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编制内部控制报告相关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规定格式报送内控报告,并确保报送数据准确、及时;要充分运用内控报告,加强对内控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与整改,以进一步加强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发挥内控作用。三、报送要求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要认真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本部门(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对本部门(地区)内部控制汇总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行政事业单位各单位应通过的“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级系统”(以下简称评级系统)进行网上填写,并按时完成报送工作。(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本级内部控制报告的基础上,审核并汇总形成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过评级系统上传2016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X部门)电子稿(格式见通知附件2),并将自动生成的纸质稿(单位盖章)报送到市财政局会计处。(三)区市县(先导区)财政部门应当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按照上述规定(电子稿与纸质稿报送方式)向市财政部门报送2016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X区)(格式见通知附件2)o四、其他事项(一)建立内控工作联系点制度请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探索建立内控工作联系点制度,在所属单位中至少选取1个内控工作成效较为突出的单位作为本部门(地区)内控工作联系点,通过对联系点内控工作情况的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广泛宣传相关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与其他单位分享经验与成果,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部门(地区)全面实施好内部控制相关要求。(二)建立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机制为加强对全市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等内容进行复核,检查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依据是否充分,并定期公开评级结果。市财政局将把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纳入决算报告和绩效考核范围。单位内部任命文件21、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2、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3、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6、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7、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8、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单位内部任命文件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单位(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了评价。一、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结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中列明的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本单位(部门)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分,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为分,共计分。因存在不适用指标,换算后的得分为分。本部门在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各评价指标得分的基础上,计算各评价指标的平均分,加总得出以上综合性评价得分。本部门纳入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范围的单位共计家。(本段仅适用于各中央部门)本单位(部门)各指标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1标汇总如下:逐项列示存在扣分情况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点、扣分分值及扣分原因二、特别说明项(一)特别说明情况本单位(部门/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出现问题,导致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发生重大经济损失/引起社会重大反响/出现经济犯罪,特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具体描述发生的相关事件、影响及处理结果如本单位(部门)未发生相关事件,填写“未发生相关情况”)(二)补充评价指标及其评价结果本单位(部门/部门所属单位)根据自身评价需求,自愿将填写补充评价指标名称等补充评价指标纳入本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范围。现将补充评价指标及评价结果说明如下:具体描述各个补充评价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2结果等内容三、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下一步工作基于以上评价结果,本单位(部门)将描述与存在扣分情况的评价指标及评价要点相关的管理领域等管理领域作为2017年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并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逐项描述拟采取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工作内容、具体措施、工作责任人、牵头部门、预计完成时间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签章X单位2017年X月X日单位内部任命文件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采购,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工程(含信息化项目)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运输工具、办公、劳保、生活、五金、设备等其它产品。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装修、拆除、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信息化项目还包括软件、硬件及信息系统采购。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宣传促销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科研开发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维修与维护服务及其他各类专业服务等。第四条采购工作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贝h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并依法接受监督。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各单位要成立评标委员会,其人员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专职董事组成。第七条董事会是本级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资产管理部是董事会的咨询和执行机构。属于职代会审议范畴的还要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第八条资产管理部是采购活动的具体负责、组织与执行部门。第九条总经理在采购活动中的主要职责:审定本单位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和程序;审定集中采购目录;审议年度采购计划;审议采购方式;确定候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单;指导和监督采购办的工作。年度采购计划、采购方式经总经理审定后,报董事会批准。第十条资产管理部的主要职责:起草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和程序;审核、汇总年度采购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目录;抽选招标代理机构;审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确认中选供应商;组织自行招标采购;组织供应商资质认证;发布中选供应商。第三章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编制第十一条各单位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集中采购,是指通用物资、工程和服务,由资产管理部或资产管理部会同集中采购部门依据各部门、各单位采购需求,统一组织的采购。分散采购是指分别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第十二条集中采购部门主要职责:拟订集中采购方案;组织编制集中采购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组织集中采购商务谈判工作;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向采购办提供中选供应商名单;保存集中采购文档、资料和记录。第十三条各单位要按照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需求编制本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集中采购目录经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第十四条每年初由资产管理部组织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下发执行。投资项目在获得项目批复后方可列入采购计划。(一)计划提报。各部门、单位于当年12月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要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项目金额、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等,报采购办审核。拟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要提交拟采取采购方式的理由。(二)计划审核。资产管理部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年度采购计划草案,报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三)预算审核。将讨论通过的年度采购计划提交财务部审定。(四)计划确定。资产管理部根据财务部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各部门、单位调整采购计划草案,经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后正式形成年度采购计划。(五)计划变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度计划和预算实施。确因生产工作需要,需追加采购计划或变更采购内容的,要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追加采购手续。已批复的采购项目,需要调整预算的要报财务部审议通过后,提交原计划审批机构审定。原则上采购计划、预算每年调整1次。第四章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第十五条采购方式包括以下五种:(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采购机关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统称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统称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五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机关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