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9预付我院电费的请示.docx
20XX年.9预付我院电费的请示使用预付费装置防范电费回收风险(224300)XX省XX县区供电公司范陈淳自2000年6月国家取消电费保证金制度后,虽然减轻了用电企业负担,但却加剧了供电企业的经营风险。特别是一些企业经营状况差、商业信誉低的电力大客户,一旦欠费,数额巨大,难以收取,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生产经营。预付费装置的推广使用,不仅控制了新欠电费的发生,降低了供电企业的经营风险,同时还改变了长期以来电力销售“先用电,后给钱”的惯例。通过供用电双方平等协商、签订购售电合同的方式,促进了电力市场规范运作。我公司于2000年起就开始尝试使用预付费装置,在电费回收上很大程度降低了风险。笔者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践,谈点做法。方法一:以新还旧过去我县有一家水泥厂曾经是电费回收工作的“钉子户”,拖欠电费是该厂的家常便饭。由于该厂是县里重要工业企业,停电催费会引起众多的负面影响,尽管催费人员踏破门坎,公司领导和营销部负责人多次督促,截至2003年2月仍累计欠电费50多万元。经过与厂方多次协商和交涉,于当年3月对该厂安装了预付费装置,并且签订还款协议,陈欠电费按每次购电金额的30%扣还,到当年8月不仅偿还了全部陈欠电费,而且新发生的电费也月结月清。方法二:放水养鱼由于大部分客户对于安装预付费装置不是很乐意,特别是部分老客户,对安装该装置不愿意配合。因此,我们常常根据其生产情况,采取一定的让步措施,可以在首次安装时,一次性输入适当的电量,留有一定的电费余度先让其欠费运行,然后在协议中予以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时间,在后期的售电过程中逐步予以偿还。最终使用电企业逐步甩掉欠费包袱,供电企业的电费也及时得到了回收。我县化肥厂便是这样的例子。2OO3年元月,该厂准备开始生产运行,由于该厂是全县的用电大户,月用电能量达4OO多万kW-h,电费回收的风险极大。得知该厂刚运行时资金周转确实困难的情况,我们与厂方多次协商,在县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我公司一次性输入4O多万元的电费,让该厂先生产,然后每月还款1O万元,在4个月内还清,从而使全年35O多万元的电费得到全部结零。方法三:依法经营随着电力企业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逐渐向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对安装预付费装置的企业,必须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民事法律法规,结合该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商业信誉等情况和供用电双方“平等、协商”的原则,与之签订预付费用电客户用电协议,并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其交费方式,完善法律手续,保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新装用户,在供电方案设计时,要求配电柜生产厂家根据我们提供的预付费装置标准设计图纸进行生产。对于需改造的老客户,则采取协商方式经用户同意后,由我公司投入改造资金进行安装。近几年来,我公司先后出资3O多万元,对化肥厂、磷肥厂、纺机厂等大客户和3O多个养殖户进行了计量装置改造。为防止因预付费装置误发信号、操作机构误动作等造成客户生产中断而带来的经济损失,我们与生产厂家达成了协议,若因预付费装置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生产厂家承担,这样规避了一定的法律风险。随着预付费装置的推广使用,越来越多的电力客户逐步适应了这种交费方式,并自发要求安装,因为装置安装后还可以有效地方便用电企业的成本核算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