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社区重塑.docx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社区重塑“农村社区”的提法在我国早已有之,但它真正成为一种建制,主要还是21世纪以来的事。尤其是近些年,农村社区建设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仅2015年以来就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多个与之直接相关的文件。实践层面,农村社区建设也在广大农村得到快速推进,据统计,2015年,浙江和山东在乡镇(街道)实现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70%1。基于此,农村社区的研究成果纷纷涌现,并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不过,由于中国农村社区建设的复杂性,也由于相关政策还比较笼统,加之学者的惯性思维甚至固化倾向,致使对其定位至今不明,认识也不到位,这势必影响治理的理念与方式。笔者认为,在转型期的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对农村社区进行确位,解决缠绕于其间的关键性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良策,以超越和突破当前的困境与瓶颈。如果说,以往的农村社区着重于新建,现在更需要重塑,这既与现实紧密相关,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理论问题。一'农村社区的边界及其特征目前,对于中国农村社区建设的价值,人们恐怕都无疑义。但怎么建农村社区,以什么为参照系,方向何在,目标在哪里,应有怎样的站位和基点,整体而言还处于众说纷纭甚至模糊不明状态。但大致说来,以城镇化、城市社区甚至西方标准来推进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则是一条主线,在一定程度上还表现出难以摆脱的“去农村化”倾向。某种程度上说,中国农村社区还未获得自身的价值定位,也未确立主体性,更未被置于更大的历史、社会、文化语境,这是需要保持清醒头脑和进行纠偏的。不少人认为,既然中国走的是一条城镇化道路,国家也在全力推进农村变城镇、农民转换为市民的进程,那么农村社区建设就具有过渡性特点,某种程度上说其存在就是一种权宜之计,因此许多人是将中国农村社区视为城市社区的影子或前站看待的。因此,我们看到:第一,大量城郊农村社区很快被变为城市,深圳市则采取完全取消乡村的城市化建设思路,浙江嘉兴则采取村民“带地进城”变市民的方法,成都在十年间促进150万农村居民变为城镇居民。第二,以城市社区的方式管理农村社区,这就出现很多地方不顾农民意愿、逼他们上楼的做法。第三,不赞成将传统行政村改制为农村社区的做法,认为它有违城镇化,是没有前途和希望的。第四,对传统乡村治理方式不以为然,认为它不符合农村社区要求,更不适应城镇化的发展方向,等等。总之,由于思想观念所限,在传统乡村、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城市之间,存在着一种简单化、概念化、西方化和形式主义理解,即“去农村化”、忽略或弱化农村社区、只着眼于城镇化的发展偏向。其实,农村社区决非单一的存在,也不是简单的过渡性,更不能不假思索地被城市化了,它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保持主体性、价值功能和独特魅力,成为不可或缺的“这一个”。首先,农村社区具有独立性和主体性,它既不是城市社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目前,对于农村社区的定义多种多样,也各有自己的理解,但离不开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农村”,另一个是“社区”。其核心内容是“社会生活共同体”(1)这是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使用“农村社区”这一概念,并对之进行的理解和定义。有人将之概括为:“农村社区又称为农村共同体或乡村社区、村落社区,农业生产是其主要谋生手段,它以中心村、若干个行政村或自然村为范围,以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认知相结合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可以说,在城乡之间,农村社区既有城市社区特点,又有农村特色,但又与二者不同,也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城乡相互融合的独立存在。就地域空间分布而言,目前的农村社区有多种方式:既有将原行政村直接改制的,也有以镇、中心村为主集中在一起的,还有将四面八方村庄集结起来的,更有所谓的城郊村或城中村。但不论如何,它们都与传统农村或城市社区有别,主要是由农村的农民组成的新型社区。从与城乡关系的远近来看,这些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也可能差异较大,但保持农民身份、农村集体经济和产权,但又是社区居民,享有共同的社会生活和福利,却是具有共性特点的。因此,农村社区应确立自己的边界,不能与传统农村、城市社区混为一谈,其意义更不能简单被消解。目前,用城市社区方式管理农村社区,强迫农村社区的居民上楼,以及用传统村民自治方式治理农村社区的做法,都是无视农村社区独立性与主体性的突出表现,是不利于农村社区健康发展的。当前,也要改变不少农村社区的现状:服务中心和农村自治组织为一套班子,但挂的却是两块牌子,即一套人马和两块牌子。其次,农村社区具有“间性”特征,这就带来它在城乡关系中的巨大时空和潜能。所谓“间性”,是指除了主客二体外,还有一种关系结构,即在主客体之间形成的一个巨大场域。在这个场域中,主客二体形成一种共在、沟通、对话、融合的互动局面。有学者甚至认为:关系是间性中至关重要的部分,间性的理想状态就是通的境界。因此,世界是一个不断变化、组成、重构,而又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整体过程3。以往,人们总是从单一的流动性角度看待城镇化,于是城镇成为城乡发展的目标与归宿,乡村则以加速度消失,农村社区也只是向城市过渡的一个前奏。有学者指出,我国农村社区有四个主要特征,即开放性、流动性、异质性、变化性4,主要强调的是农村社区的过渡性、不确定性和动态性。”如果将其纳入'过渡型社区'之概念下,每种社区个殊性的治理特点就会被略去,随之而来的问题分析和改革方案也就很难有针对性”5。更重要的是,以暂时的“过渡性”来理解农村社区,势必使城乡关系失衡,大大压缩城乡之间的空间,使农村社区变得可有可无。这也是城镇化过程中,“去农村化”和农村社区被弱化的主要理论基础。然而,以“间性”理论进行审视,对城镇化、城乡关系和农村社区就会获得新的理解:城市和乡村是两个不可代替的客观存在,在城乡之间有一个互动的巨大的“间性”场域,而农村社区就是其重要载体,其巨大功能不可忽略。一是农村社区具有连接城乡发展的桥梁和纽带作用O不论是城乡融合与统筹发展,还是城市反哺乡村,抑或是农民工进城,都需要有力抓手,农村社区在此都有着不可忽略的承接作用。因此,对于农村社区,要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暂时性与单面性理解,强调其长期性、互动性、对话性、融通性、共存性和共生性。二是农村社区是一个巨大的场域,它具有丰富性、潜在性、模糊性、兼容性等特点。比较而言,城市社区和传统农村治理已形成一定的规矩方圆,其界限和内涵也较为明晰;但农村社区却更为复杂多变,许多方面呈现模糊不明、难以规范的特点。一般意义上说,这极容易成为乡村治理的阻碍甚至异化力量;但站在间性理论角度看,这正是其长处,即兼容并包、潜力巨大。以城中村为例,它不仅丰富了城乡文化生态,还成为城市之肺和缓冲带,这就突破了在城镇化进程中,以“快速消除城中村”而后快的发展理路。三是农村社区的探索性和创新性。正因为农村社区的灵活性、变动性和探索性,它才能富于创新性,这在不少农村社区建设中表现出来,也是超越城市社区和传统农村治理方式的关键所在。因此,应给予农村社区以更大的“间性”理解和发展空间,避免用“去农村化”思维一味推进和压缩农村社区的空间,最后追求所谓单向度的城镇化发展。如山东诸城自2010年以来,相继将1249个建制村撤销、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这成为全国首个撤销全部建制村的县(市、区)。表面看来,这一“去建制村”的做法可谓干净彻底,有助于农村社区和城镇化发展;但却消解了农村社区“间性”特点赖以存在的基础。有学者概括说:“城乡统筹是城乡共同发展,以成都市的发展布局而言,不可能只有城市、城镇而没有农村。”612-13这样的理念是健康的,也是辩证的,它有利于将农村社区置于一个更大场域和复杂关系中进行理解,以显示其间性特点,而不至于陷入简单的“去农村化”困局。再次,农村社区是个新事物,它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与美好未来。站在全球化角度思考,中国也要走城镇化发展之路,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以西方为标准,将中国全都变成城镇,这既不可能也没必要,更隐含着巨大的隐忧和风险。因为与不少西方国家始于海洋文明不同,数千年的中国建基于农业文明,可以说乡土文明是我们的基因,更是我们的根脉所在。因此,笔者认为,适当调整城乡关系比重,让过多的农村向城镇转变,这是正确的发展之路,也是我们的国策;但万不可将农村之根拔起,将农村社区视为简单的过渡性,一味向城镇化迈进。应在保存和培育乡村文化根脉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城镇化;还要在城乡之间重建和重塑农村社区,使之成为城乡之间的桥梁、纽带,尤其是让它成为一种新生力量。如一味发展城镇,甚至强调建设大城市、特大城市、超级大城市,让高楼大厦林立,没有农村社区作为缓冲与屏障,甚至失去农村之根本,那将是非常危险也是相当可怕的。不要说人口过于密集的城镇所带来的能源、疾病隐患,就是社会安全、心理健康、人情冷漠都无法克服。马克思、恩格斯早就看到这一点,他们一面肯定城市的现代性价值,又认识到其包含的现代病。恩格斯曾指出:“只有通过城市和乡村的融合,现在的空气、水和土地的污染才能排除,只有通过这种融合,才能使目前城市中病弱群众的粪便不致引起疾病,而被用做植物的肥料。”7钱穆也表示:“人类断断不能没有文化,没有都市,没有大群集合的种种活动。但人类更不能没有的,却不是这些,而是自然、乡村、孤独与安定。人类最理想的生命,是从大自然中创造文化,从乡村里建设都市,从孤独中集成大群,从安定中寻出活动。”8有学者还这样强调农村社区的主体性地位:它不同于“农村”,其居民虽包括农民和村民,但又不能与之等同;不能以新农村建设取代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612-13o这一概括虽仍感模糊,但试图将农村社区从复杂关系中独立出来,显示其不可代替性,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因此,我国在学习西方城镇化经验的同时,一定不能失去乡土之根,尤其要将农村社区作为一个连接城乡的新事物加以对待,不仅不让它成为一个过渡,而且要立足长远、做好顶层设计、注重创新性,从而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城乡建设和发展之路。城市和农村是国家治理和乡村治理要挑起的重担,那么农村社区则是这根负重的扁担。如果像现在不少学者所倡导、地方基层践行的,那就是城市一头越来越重,农村一端越来越轻,农村社区这支扁担非常脆弱,我们就会失去未来。理想的未来发展方向应该是:一方面,对目前还不合理的城乡关系进行调整,加大城镇发展力度,压缩农村村庄和村民数量与比重。另一方面,做好农村社区这根扁担,在协调发展中达到乡村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全面推进。在这方面,成都的做法值得重视和推广。通过涉农社区、城郊社区、农村社区建设,成都建起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合理格局。其实,更长远地看,农村社区重塑不只是有助于调整中国城乡治理的偏颇,对于世界发展也意义重大。因为人类文明不论怎样追求城镇化,都离不开广大乡村这片沃土,在这方面中国的农业文明地基和屏障不可丢失。如此观之,连接着城乡的农村社区这根扁担也就获得了全新的意义。二'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制度机制与城市社区和农村村民自治相比,农村社区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它还只在某些地方进行试点实验,并未在全国农村全面推广普及。笫二,许多地方即使建立起来,往往也是换个名字,没多少实际性内容,即主要停留在形式层面。第三,有的楼房场所初具规模,但入住者少,尚处于楼空虚置状态。第四,一些地方即使有了相关制度,但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或是制度比较简单,或是没形成特色。总之,当下的农村社区建设主要还停留在形式层面,缺乏制度机制方面的内容建设,更缺乏对于城市社区和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超越性意向。因此,用具有特色的制度机制将农村社区建设充实起来,是一件非常必要和迫切的工作。其一,加快农村社区的“社区”制度内容建设,这是保证其社区工作得以开展的关键。就全国范围看,恐怕占最大比重的还是由原村民自治行政村改为农村社区者。这种方式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不需做较大调整。但问题往往也发生于此,它们的名字改了,有的也实行“一村一社区”或“一村多社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