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全面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根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结合区调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对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以下简称调查队)为国统计、为民调查,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二、工作目标()充分认识国家调查工作的重要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2 .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国家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分管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牵头组织协调本区域、本部门各项调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明确一名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负责对接,协调做好辅助调查员的选聘、调查对象和各项调查任务的落实等工作。有条件的村(居)委会要明确一名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3 .强化过程管控。调查队要建立健全数据生产流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强化数据生产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要加强对各镇街、有关部门业务指导,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各镇街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规范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调查方法。要加强对本区域内调查人员、辅助调查员以及企业填报人员、个体工商户、调查户等的培训指导。要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台账,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初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统计报表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及时上报。4 .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定期基层基础工作督导检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由区统计局、调查队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等监督部门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5 .强化考核推动。将国家调查工作纳入镇(街)和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并适当提高分值占比,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助推作用。(三)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1 .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建立每季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分析产业经济发展、城乡居民增收、居民就业等形势,预判发展走势,进行面上数据衔接,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措施,为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科学评估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指标提供有效支撑和参考依据。2 .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由调查队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配合,构建统计调查和行业主管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每季度及时共享相关行业非涉密项目实施、面上生产数据、发展亮点、政策性文件等数据信息资料,便于开展有关主要经济指标上报数据分析评估。调查队应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反馈上级核定数据,便于相关行业工作统筹调度。3 .形成工作联动机制。由调查队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统计局、各镇街、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等要形成工作合力,积极配合调查队开展工作,在工作宣传发动、调查网点建设、调查对象联络、调查数据评估、报表催报核实、统计督导检查以及企业景气调查、小微企业跟踪调查等方面提供协助,合力提高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4 .定期编印"三农”资料。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人力社保局配合,每半年编印1期包含与全区一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民政策、社会经济发展亮点等涉农涉收入相关的数据信息资料汇编,并报送市级主管部门,作为区"一产业”发展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数据评估的佐证材料。(四)强化调查工作保障1 .项目经费。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把国家调查队承担服务地方的调查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常年预算足额保障。新增的调查任务需要地方政府配套经费的,按照规定程序"一事一请"报批,确保调查队工作正常运转。按照财政分级负担原则,各镇街配套落实必要的国家调查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常年经费预算。2 .调查补助。及时足额落实辅助调查员和调查对象调查补贴等,保障基层调查工作正常稳定开展。3 .绩效考核。参照区级党政机关执行标准,统筹制定调查队绩效考核等政策,并予以支持。4 .支持调查队参照地方标准执行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政策。5 .支持调查队干部队伍建设,把在职在编干部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五)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1 .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快构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效贯通、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2 .加强过程监管。加强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定期清理并及时整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支持调查队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能,坚决杜绝将统计机构作为经济增长、改善民生等考核指标目标完成的责任单位。3 .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坚持以普法宣传月、宪法纪念日、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统计调查工作开展为契机,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拓展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参与调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各镇街、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支持配合调查队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不断增强做好国家调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高度重视基层基础、经济形势分析、专项调研、保障措施落实等工作,确保客观真实准确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三)形成工作合力。国家调查工作需要各镇街、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影响全区统计调查数据评估质量的,将以区政府督查办的名义不定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