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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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关孑技能大师工行室建校管理力注(猊求爸见德)的起草援明一'起草背景2022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均提出新的要求,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提升工作室团队效应和服务新兴产业能力,区人力社保局结合实际,对现有政策关于印发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兴人社文202148号)进行了优化调整,起草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扩大政策覆盖范围至战略性新兴产业,取消工作室挂牌满两年才能申报建设项目的限制,明确工作室领办人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室考核管理。二'主要内容聚焦区内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行业(领域)发展需要,支持注册或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依托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建立人才团队,开展名师带徒、技能研发、技艺传承等工作,服务行业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对经评审入选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授予称号和铭牌,优先推荐工作室技能大师参加“新国门”领军人才评选。工作室可每年申报建设项目,对成果转化达标项目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优先推荐优秀区级工作室参加北京市、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对经推荐入选的建设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报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将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名义正式印发,自2025年1月I日起执行,执行年限至202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