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知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优知文库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优知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征.docx

    • 资源ID:1794109       资源大小:24.54KB        全文页数:2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7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7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征.docx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耕地保护第三章粮食生产第四章粮食储备第五章粮食流通第六章粮食加工第七章粮食应急第八章粮食节约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节约和监管等粮食安全保障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粮食安全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能力提升,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并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第四条粮食主产盟市和非粮食主产盟市共同承担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依法履行粮食安全保障义务。第五条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党政同责的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机制。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安全的具体责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粮食生产者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给,确保粮食安全。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第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粮食安全保障职责。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农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科学技术、统计、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第八条乡镇、街道应当按照职责做好耕地保护和促进粮食生产等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第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粮食安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任务等,编制粮食安全保障相关专项规划,按照程序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政策,加强粮食安全协同保障工作,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领域,并保障其合法权益。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合理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提供支持。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完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自治区对盟市实行包干政策,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不足部分由盟市筹集补足,并按国家规定用途使用。第H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建立粮食产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促进机制,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粮食安全和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把粮食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生产、储存、运输、加工、销售、消费全链条节约减损,提升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促进形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第十三条对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耕地保护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保护耕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和政策支持。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确保发挥相应的粮食生产功能。第十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严格执行占补平衡制度,依法落实补充耕地责任,补充的耕地应当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自然资源、农牧主管部门对补充耕地的数量进行认定、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加强耕地质量跟踪评价,占用耕地补充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第十六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除国家安排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外,不得擅自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对已安排但尚未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应当严格限定在自治区耕地保护目标范围外实施,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范围。第十七条耕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以及饲草饲料生产。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确保发挥相应的生产功能。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现违反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旗县级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八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第十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质量和种植用途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和监测评价,采取改善耕地地力,分类推进摞荒地治理,有序开展盐碱化耕地改良,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等粮食生产的基础条件,推动耕地质量逐步提升,粮食产能稳步提高。黑土地分布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黑土地保护制度,依法落实黑土地保护责任。采取土地复垦、治理修复、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稳定黑土地面积,提高黑土地质量。第二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耕地生态环境保护,落实耕地休作轮休制度,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学、规范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支持推广绿色、高效粮食生产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第三章粮食生产第二H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护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支持主要粮食作物种业发展,鼓励粮食作物种子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培育、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第二十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储备的种子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粮食生产需要以及余缺调剂。盟市、县级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级粮食作物种子储备任务的种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其储备任务落实。第二十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稳定供应工作,引导粮食生产者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合理使用农用薄膜,增施有机肥料。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营维护,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在主要粮食生产旗县(市、区)推进以高效节水为重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土壤改良等综合措施,推广节水、耐旱、抗逆性强的品种,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解决“产粮又缺水”矛盾。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资源管理,提升水资源调度水平,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粮食生产合理用水需求,提高粮食生产用水保障能力。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业机械产业发展,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作业基础条件建设和维护,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鼓励使用绿色、智能、高效的农业机械,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促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率。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粮食生产技术,鼓励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化、科技现代化、经营管理现代化、农业信息化、资源利用可持续化,提高粮食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旗县级以上农牧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提供培训、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提高粮食生产者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第二十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加强干旱、洪涝、低温等自然灾害防御,落实灾害防治属地责任,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展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粮食生产者应当做好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病虫害防治工作予以配合。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并加强建设和管理。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调整和优化粮食种植结构,保障玉米、小麦、稻谷种植面积,优先保障粮食产能,推进主要粮食作物产业建设,永久基本农田优先种植三大主粮,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外种植划定作物为主,其他耕地优先用于生产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作物。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利、土地、农业气候资源条件等合理布局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第三十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金,支持粮食生产。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鼓励其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多元、专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面向粮食生产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和引导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第三十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第四章粮食储备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地方政府粮食储备以自治区级储备为主,盟市、旗县级储备为辅的三级政府粮食储备体系,粮权属于同级人民政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下达的总量规模、品种结构、区域布局,合理确定自治区和各盟市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品种结构、区域布局,并按照国家要求施行动态调整。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包括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其中,口粮品种比例不得低于70%。第三十四条盟市、旗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总量计划落实地方政府储备规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结构合理、调用高效。地方政府储备粮食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政府粮食储备信息实时采集、处理、传输、共享,确保可查询、可追溯。第三十五条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管理实行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完善储备运营管理机制,动态调整储备管理费用。承储自治区级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应当剥离商业性经营业务。承储盟市级、旗县级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应当将承储业务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离,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分开。承储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保证政府粮食储备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储存安全,不得虚报、瞒报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品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粮油储存安全与粮库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政府储备

    注意事项

    本文(《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征.docx)为本站会员(王**)主动上传,优知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优知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优知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优知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