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下属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管理办法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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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下属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管理办法全套.docx
某集团下属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管理办法第一条指导思想为引导XX集团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业绩为导向,强化经营管理,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促进管理效率的提高,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根据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经营绩效管理办法。第二条总体原则按照各子公司经营的性质和类别不同、承担指标和责任的属性不同等特点,对各子公司在绩效评价时采取合理的标准,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坚持责任、利益、风险相一致的原则。以效益为中心,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资本收益最大俗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2、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提高全员参与意识,调动经营者和员工的积极性。3、坚持业绩指标为主,管理指标为辅的原则.分类考核,突出重点。4、坚持严格考核、兑现承诺的原则。第三条考核周期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考核以一个会计年度为考核周期,每年1月1日至I2月31日。其内容和责任以签定年度经营责任合同的形式下达.第四条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内容1、子公司财务量化指标,占总权重占75%,各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作相应调整。2、子公司非财务评议指标,占总权重占15%,各子公司通用性考核指标。3、子公司重大专项工作评议指标,占总权重占10%,各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作相应调整.4、子公司通用调节指标.第五条运作流程1、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每年12月份起,集团公司根据经营计划与预算目标,与各子公司共同调研确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并以集团公司文件下发各子公司。2、每年底12月20日前,各子公司总经理作为经营责任人代表,与集团公司签定公司年度经营责任合同,约定子公司考核期间的核心业绩目标以及其它重大的考核管理要项。年度经营责任合同约定的业绩目标以财务性、结果性、量化为主,其它指标可做适当补充.3、年度经营责任合同签定后,子公司经营者每季度将责任合同执行情况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计划管理中心对责任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等上述情况时,子公司经营者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报告.4、每年度财务决算结束10个工作日之内,各子公司依据财务决算数据,对上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分析,并将年度考核分析报告报集团公司。5、集团计划管理中心在同一时间内对职能范围内各子公司指标(包括直接定量指标口间接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确认,并提出具体考核评价意见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集团人力资源中心。6、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组织,集团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委员会,穗十划管依据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审查的统计:理中心提供的考核意见,结合子公司经营者年度考核分析报告,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责任合同定量指标和各项定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各子公司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形成各子公司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提交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报请董事会批准.第六条奖惩兑现集团公司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依次排序。依据不同级别对子公司经营者实施激励:1、用于核算各子公司员工薪酬实发总额;2、用于兑现各子公司第一责任人及其他高层的绩效年薪;3、用于变动各子公司员工总的提薪者额度,任免升迁者额度;4、授予相应的荣誉或处分;5、与年度经营绩效相关的其他方面的约定。第七条考核过程中坚决杜绝瞒报、虚假考核资料,要真实反映负责人营业经绩实际完成情况。对弄虚作假的,酌情扣发子公司经营者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年薪,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子公司经营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子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资产流失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酌情扣发其绩效年薪或经济责任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指标调整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值以签定的经营责任合同为准。各子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值一经签定,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更改。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对子公司经营者的考核指标数据发生变化的,集团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经营目标责任状的相关内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确需调整经营目标值时,由集团公司计划管理中心调研论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第十条本制度经集团公司总裁审核,由堇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有关集团公司对控(参)股公司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