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知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优知文库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优知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江苏省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 资源ID:1786853       资源大小:9.11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江苏省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江苏省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畅通个体工商户退出渠道,增强个体工商户活跃度,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是指个体工商户发生应申请注侑的特定情形,不申请注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注销该个体工商户登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特别标注。第三条【建本原则】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应当坚持依法实施、积极稳妥、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部门职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和规范全省个体工商户强制注俏工作。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其登记监管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错工作。第五条【实施条件】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强制注俏个体工商户登记:(一)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未在责令期限内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的;(三)被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设立登记、责令关闭满三年的;(四)连续五个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的;(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第六条【实施程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调查取证。按照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拟强制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名单,开展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二)发布公告。对经调查核实后拟强制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拟强制注俏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60日。公告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经营场所、经营者、强制注销事由、拟注销意见、异议方式、公告起止日期等。公告期内,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拟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复核后决定是否终止该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程序。(三)注销决定。拟强制注销公告期满后,对经公告无异议的个体工商户作出强制注销决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送达。强制注销决定书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经营场所、经营者、强制注俏事由、救济途径、决定机关、决定日期等。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决定作出日期为个体工商户注销日期。(四)档案归档。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完成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材料归入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第七条【实施方式】对于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批,办理,集中公告,统一决定。第八条【法律后果】个体工商户被强制注销后,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在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经营的,由经营者以个人财产承担,属于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第九条【撤销注销】被强制注俏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强制注销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撤俏强制注销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撤销强制注销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作出是否撤销强制注销的决定。第十条【名称处理】被强制注销的个体工商户,其名称自被强制注错决定生效之日起保留1年。撤销强制注俏决定时,原名称已被他人使用的,应重新申请新的名称。第十一条【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监管系统、登记注册系统等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协同共享、及时公示。第十二条【例外情形】被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限制办理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港澳台地区居民个体工商户,不适用本办法。第十三条【法律适用】本办法施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十四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2024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月日。

    注意事项

    本文(江苏省个体工商户强制注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为本站会员(王**)主动上传,优知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优知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优知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优知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