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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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省住建厅2024年全省深化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全市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住建领域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聚焦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三包一挂"、偷工减料、虚假检测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防控为基,以监管为重,集中力量发现、惩处、曝光一批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二、检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五)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三、整治内容(一)发承包违法行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等。(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等。(三)工程质量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存在明示或者暗示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未按法规、标准要求组织工程验收,或者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二是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偷工减料。(四)违规结算支付工程款和收取保证金行为:不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结算或及时足额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违规收取或不返退履约保证金、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或其他涉企保证金等。(五)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履职方面:一是在专项整治期间,因监管缺失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被举报存在执法不严的监管人员;二是根据实名制平台考勤情况反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三是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存在挂靠等行为。(六)不符合资质标准行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注册人员数量不符合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四、行动安排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全面部署、广泛动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建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指定专人收集整理问题线索。全面梳理辖区项目,形成整治专项行动项目台账。整治行动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起至月底止,按照检查整治、调查处理、总结提升阶段等3个阶段协调推进。(一)检查整治阶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要求,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等工作,以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档案、核实线索等方式,充分运用一体化平台、实名制平台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开展逐项排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单位及个人,形成查处台账。对检查发现、查实的线索问题,依法督促整改和查处。(二)调查处理阶段我局对市场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处罚信息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其他法定平台进行公开,发承包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在官方网站进行曝光,并计入信用评价记录。(三)总结提升阶段全面总结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边打边治边建,针对在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建筑市场监管突出问题,要认真调研,分析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健全行业监管制度,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住建领域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五、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区住建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与监管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二)严肃查处。整治过程中,检查人员要严格履职尽责,细致检杳不遗漏,切实杜绝"一阵风"、"走过场”等现象。对发生“三包一挂”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恶意欠款欠薪突出问题等恶性后果,或屡次查处整改不到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和人员,依法精准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实行单位及个人信用和市场准入惩戒,通过一体化平台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主动对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限制其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