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道案例分析题(民法分论部分).docx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分论部分案例分析题一、(2014注四第四大SS)窠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忖30万元.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情嗯随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I1.11,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2月12日,当乙支付第一帝房款时,甲说:房屋已卖掉,但同小区还有一套房屋(以下称02号房,可作价100万元出卖,乙看后当即表示同意,但提出只能首付20万元,其余80万元向银行即请贷款.甲、乙在原合同文本上将房屋相关信息、价款和付款方式作了修改,其余条款未修改.,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旧鬟买01号房,要米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其次价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担当违约而任,乙认为甲皮约在光,3月中旬,乙诉诸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Iffi行2月5H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OI号房,并提当拖近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接着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3月20日,丙聊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M装修0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F1.,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行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理处门前承揽修理业芬.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修埋处要求B公司修理,遇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修理处负责人因人手不终,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他一下吧。李某便的丙去修理。李某理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潞毁损。问遨: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嫡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2 .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考虑本案中的哪些因素?3 .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合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4 乙的诉讼恩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杼?为什么?5,针肉甲要求乙IiS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见什么权利?为什么?6 .邻居丁所遭遇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ff么?7 .内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担当迷磴而任?为什么?【参考答案】1.*甲、丙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于2月11H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行为.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即由原全部权人甲变更为丙.2 .甲、丙之间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尽管甲已就该房与乙签订了合同,但甲丙的行为不属于违反公序史借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的因素,内的行为仅为常纯的知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因其不以损害乙的权利为目的.3 .2月】21,甲、乙之间修出合同的行为,该行为有效,其性而属于双方变更合同。双方受变更后的合同的约束.4 .乙与甲通过协商变更了合同,且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只已经办理了物权变动的手续,故乙关于确认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由卬交付。1号房的恳求不能得到支持,但是,乙可以恳求甲担当性约贲任乙同意变更合同不等于放弃追索甲在O1.号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诲任.5 .乙可尽求解除合同,甲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乙,因政策限购属F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形,H.合同出现了限行不能的情形,乙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担当货任.6 .应当由丙和A公司担当.张某是受雇人,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A公司担当侵权噌偿费任。内聘请没有装修资质的A公司进屋装修,具有过悟,也应对丁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7 .*B公司担当.李某修理行为,构成衣见代理,其行为后果由B公司担当合同上的暗祭责任),或者李某虽然禹职,但经修理处负货人指派,仍为执行工作任务应由B公诃担当侵权贲任.二、(2011卷四第四鹿)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修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晶、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挥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甲公司为了傍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丙公司依法参与竞买,以100O万元竞买胜利.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O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o万元交给了法院.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法院裁定书下达次口,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100it.合同签订后1011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KK)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甲公司假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恩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担当连带近任.”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M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HJ,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KK)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恳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的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鉴于各方(Ie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炎性把房产过户给戌公M.并拒绝向丁公E担当连带我住.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改变不大.问题:1 .乙公司以其现行的及将仃的生产设在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为什么?2 .某银行是否必需先实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的及将仃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为什么?3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饴忘录效力如何?为什么?4 .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5 .丁公司是否行权拒绝屐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为什么?6 .丁公司是否有权恳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100万首付款的状况下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什么?7 .丁公司能否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为什么?8 .丙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合同的真正值本人为由拒绝向丁公nJ担当连带责任?为什么?9 .甲公司可否恳求法院削取违约金数额?为什么?参考答案:1 .*成立.因为依据物权法规定,羟当事人书面协议,乙公司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从i殳定抵押,无须以登记为设立要件.2 .,不是.因为甲公F房产抵押与乙公司现有的及聘有的生产设饴等动产的抵押没行明确约定抵押份额属于连带抵押.抵押权人(即银行)可以选择就任一财产实现抵押权.3 .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在法院依据竞买结果制作裁决H后,甲公司将房产过户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是房产全部人。当事人时房产权属作的特殊约定,不具有物权效力。但是该备忘录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债权效力,丙公司对印公司负有合同义务,即依约收行将房产过户给甲公司的义务,1.有效,因为丙公司是房产全部权人,有权对房产进行处分,且就同一房产签订多份买卖合I可,合同效力既不会仅因为房产没有过户而受影响,也不会仅因为是物多卖而受影响。5 .*行权.因为丁公司可以行使担忧抗州权.虽然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丁公司应先交首付,甲公司后办理房产过户.但是,房产产权人丙公司在签约次日就和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该行为已钱明确在明,甲公司有无法履行交房义务的可能.作为先交首付款义务的丁方,有权行使担忧抗价权.6 .无权.因为甲公司可以行使先屐行抗辩权.甲公M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在后.T公司享有担忧抗辩权.可以拒绝唳行自己的先给付义务.但是不能以担忧抗辩权要求甲公司腿行在后的义务,7 .能。因为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半年内没有履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义务,丁公司行使约定斛除权的条件已羟成就,8 .不能,因为卬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丙公司和甲公司财合同的履行担当连带所任,该约定属于当事人我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法律约束力.9 .可以。因为依据M合同法和相关F法说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数额过分高于横失,当事人可以恳求法院予以适当削减.三、*(2010,卷四、第四梗)案情印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选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选的大蒜授权托付书前往.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In签订大器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藤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氽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张某发觉乙公司而存部分绿豆要出台,认为时侑绿豆销华旺季,遂于2010年3月111擅自确定与乙公nJ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和同,2010年!月1日,乙公司依据约定将大卷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公优款和50万元绿豆优款汇付给乙公司.依据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卜天内籽大蒜和绿Q运到甲公司。2010年4月5日,甲、丁公nJ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拘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11,丙公司运输大养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葩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后绿豆行情呆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问应1.大春运至丙公司时,全部权归谁?为什么?2,印公司与丁、戊公司签定的转卖火蕊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3 .大蒜在运往戌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谁担当?为什么?4 .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优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为什么?5 .乙公司未收到甲公F的大蒜尾款可否同时要求甲公F担当定金贲任和违约金责任?为什么?6 .卬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绿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7 .丙公司籽绿Q料卖给己公司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为什么?8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为什么?【答案解析】1、【答案】大蒜运至丙公司时,全部权转移给甲公司.即大蒜运至丙公司时,全部权归甲公司全部。【解析】依据甲乙公T的约定.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合同的标的是大蒜.属于动产,依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i殳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即货交承运人之后即视为交付即全部权的转移。因此,此时甲为大赛的全部人2、1答案】甲公F与丁、戊公司签定的转卖大蒜的合同都是有效的.【解析】由于乙公司在4月I日的时候即把大蒜和绿豆交给了丙公司,即甲公司在4月111即取得了大菰和绿豆的全部权,其在1月511与丁公司签订的转卖大爵邯J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甲公司与丁公司已经签订了买了合同.但是尚未交付,甲公司只是负有向公司交付物品义务.但是在交付之前仍旧保有大蒜的全部权.因此,其在4月7H与戊签订的买卖大蒜的合同姐于有权处分,故甲、戊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3,1答案大蒜在运往戊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戊公司担当【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