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教育信息-义务教育划片.docx
公共服务教化信息-义务教化划片依据教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化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一般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山东教化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6)4号)、关于严格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6)14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义务教化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6)15号)、寒亭区2016年义务教化学校招生工作看法(寒教字(2016)54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全区义务教化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看法。一'工作原则义务教化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律实行划片招生,不实行或变相实行选拔性考试;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要求,不作违规招生宣扬,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化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促进教化公允。二、学校招生片区划定(一)城区公办初中1 .第六中学:益新街以北城区片、益新街以北开元街道片区、寒亭街道中心小学片区、寒亭街道叶家庄子社区小学片区。2 .外国语学校:益新街以南城区片、益新街以南开元街道片区、寒亭街道仓上小学片区。(二)城区公办小学1 .河西学校:通亭街以北,以丰华路为界,至城东城区片(含前后中仇庄、河西村),全部归河西片区。2 .试验小学:丰华路以西至友情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运输河街城区片(镜湖小区、电力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归二小片区),归实小片区。3 .试脸二小:友情路以西至上港路(百汇路)以东、南至通亭街、北至北外环城区片(含南北营村),加上电力小区、镜湖小区、寒亭区第三人民医院小区等(含化纤厂住区),归二小片区。4 .外国语小学:通亭街以南、原西杨小学片区(东西杨家埠、东西三角埠等),至海龙路以东(陈家官庄、徐家楼、唐家村、朱谭)城区片归外国语小学片区。(三)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有关事宜,依据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招生方案须向区教化局申报备案,由区教化局报市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四)各街道学校实行属地招生管理,各街道教管办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据学校位置和生源户口合理划片招生,街道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为各街道辖区生源。三、招生条件及要求(一)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诞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到区教化局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区学校报名,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因身体状况须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区教化局批准。(二)户口(住址)规定。寒亭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口与实际住址一样且房产主为父母一方。二是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虽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亲戚、挚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三)随迁子女入学规定。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主动创建条件支配随迁子女入学,确保“应上尽上“。随迁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居住地学校没有接收实力的,由区教化局统筹支配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享受与本区学生同等待遇。报名时需供应:(1)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2)居住证(寒亭本区不须要);(3)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房屋租货合同(1年以上);(4)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1年以上);(5)小学还需供应接种防疫证。支持学位足够,具备接收实力的学校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四)房产住址特别状况确认问题。(1)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供应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供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供应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2)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供应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以及居住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等收据。(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常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4)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属其他购房户的,需供应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供应购房原始发票并出具村委证明且经街道确认。区直公办学校入学材料由学校进行初审,然后报区教化局经审核批准后下发入学通知书。各街道学校招生由街道教管办详细负责,经教管办审核批准后下发入学通知书。四,工作程序(一)公办学校招生各公办中小学要首先确保片区内持有有效户口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时需审核:(1)户口本;(2)房产证;(3)小学生还需供应接种防疫证、父母支配生育证明。各公办中小学完成片区内有效户口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招生后,尚有空余学位时,在教化局的监督指导下按批次组织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工作。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不足空余学位时,全部录用,超过空余学位时实施摇号录用,并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报名。详细批次如下:第一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中招生:房产在片内且具备随迁子女就学条件。其次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中招生:进城购房并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居民,其子女情愿到城区学校就读小学或初中初始年级的。第三批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中招生:进城购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居民或者无片区户口和房产,但是具备随迁子女入学规定的条件。第四批次在完成上述招生后如有空余学位,各学校可依据实际状况,本着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支配具备肯定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二)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依据潍坊市教化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义务教化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6)74号)要求,在市、区教化局的统一指导与监督下进行。(三)区教化局审核区教化局将实行分批次的方式对各学校招生材料进行审核,详细时间另行通知。五'切实保障特别群体受教化权利(一)做好随迂子女入学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支配到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依据民办学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意随迁子女就近入学要求的,要刚好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缘由。随迁子女回流出地就学的,流出地要妥当安置。(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仔细实行教化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化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化工作的看法(教基一(2013)1号),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改善留守儿童教化条件,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精确驾驭留守儿童信息;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救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学困而辍学。(三)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科学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教化安置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与教化指导,主动动员残疾儿童入学。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儿童及精神残疾(孤独症)儿童于7月510日到潍坊市特别教化发展探讨中心进行入学鉴定,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其次代)、户口簿,区级及以上医院的检测材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供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黑、居住证及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材料)带孩子到潍坊市特别教化发展探讨中心进行专家询问、鉴定;专家组依据鉴定状况向家长发放潍坊市残疾儿童入学健康评估表潍坊市残疾儿童教化安置看法表。对到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特教学校一站式为其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具备接受一般义务教化实力的支配随班就读;对的确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统筹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并刚好纳入学籍管理。义务教化学校要同等对待各类适龄残疾儿童,不得卑视,不得无故拒收。(四)做好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依据潍坊市军人子女教化优待方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有关优待方法执行;对潍坊市荣誉市民、潍坊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劳动模范等子女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就近支配到公办学校就读或按有关政策支配入学。六、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化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协调机制,指导学校刚好、妥当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特别状况和问题。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支配熟识业务、综合素养高的工作人员解答学生及家长的询问,妥当受理有关问题。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相识做好今年义务教化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肃穆性,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看法,仔细履行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严格规范招生。未经教化主管部门审批,严禁任何义务教化学校(含民办学校)擅自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扬,不得提前组织报名或滞后招生。严禁学校有意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严格执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的规定,公办义务教化学校不得跨学区、片区招生,凡是超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任何义务教化学校不得实行学科文化学问测试或其它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查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嘉奖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三)严格限制班额和规范编班行为。起始年级要严格按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义务教化招生方案中,要将起始年级班额作为必需公布的内容,对确因招生范围内生源增加等特别缘由需突破招生支配或出现大班额的学校,需写出专题报告并报经区教化局批准,实行“一校一策”,确保如期解决大班额问题。学生入学后,要随机编排教学班级,均衡配备师资,未经批准,任何义务教化学校不得举办特长班、试验班。(四)加强政策宣扬和信息公开。各中小学寒亭区教化局普教科(7253760)、教化惠民服务中心(72512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262001)、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探讨中心(7251113)等惠民机构的相应电话。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全部公办义务教化学校要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栏等位置向社会公开招收新生的报名编号、居住地(到小区、社区或村即可)、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义务教化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一项任务重、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关系到广阔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学校要主动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宣介活动,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刚好探讨解决,无法解决的应刚好请示上级教化部门。区教化局将对招生状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发觉一起,肃穆查处一起,对情节严峻、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肃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义务教化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询问监督电话:7253760,72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