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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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3第二章嗟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6一、磋商须知前附表6二、磋商须知8三、磋商文件说明10四、响应文件的编制IO五、磋商保证金13六、投标说明14七、串通投标的情形15八、磋商无效的情形15九、采购终止的情形15十、磋商程序16十一、授予合同17十二、质疑与投诉19十三、法律责任19十四、其他19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1第四章合同文本47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3一、响应文件封面63二、资格审查文件格式64三、技术商务文件格式74四、报价文件格式79第六章磋商办法及嗟商程序82一、磋商小组的组成82二、注意事项82三、评分标准82四、磋商程序8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衢州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衢州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CGC2024005项目名称: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20万元最高限价:320万元采购需求:序号内容服务期限1衢州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2年合同履行期限:2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Sdf.I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Ikicce.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分公司(限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或者供应商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中必须有一家为小微企业),提供联合体协议。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 .为果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检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7月26EJ9点30殳(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登录网址:sdf.1.kj)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町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02、企业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1)供应商若有办理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意向的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采贷“(网址:sdf.1.kj1.jinrong.ZCyR,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查看相关政策和服务方案。(2)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sdf.1.kjsdf.I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衢州中等专业学校2项目名称衢州中等专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3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加磋商时间2024年7月26日9:30:00(北京时间)7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8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签订合同。9履约保证金成交人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且的履约保证金。10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1分包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12联系人:.联系电话M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sdf.I)、中国政府采购网(sdf.I);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篦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文件处理。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5更正公告,成交公示发布网址zfcg.CZ1.zj.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CZiqz.gov.Cn(衢州市财政网)gHzy.qz.gov.Cn(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6企业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1.供应商若有办理信用融资及电子保函意向的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采贷”(网址:Sdf.Ikj/门inrong.ZCV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查看相关政策和服务方案。2.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sdf.1.kjsdf.I)选择“衢州市”,在“特色服务”模块找到“衢融通”平台,选择企业登录,在个人中心里进入“中征融资“我要融资一向合作资金方提交融资申请”查看相关政策和服务方案。17项目属性货物类0服务类1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行业二、磋商须知1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 .定义1.1 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1.2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衢州中等专业学校。1.3 “供应商”系指向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4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成交人必须物业管理服务的义务。1.5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 .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 .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5 .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 .特别说明:6.1 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响应供应商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员工(或必须为响应供应商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6.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关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7. 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8 .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7. 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响应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响应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膻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供应商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7.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磋商文件说明8. 磋商文件的组成8.1 竞争性磋商邀请;8.2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8.3 采购内容及要求;8.4合同的通用和专用条款;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6磋商办法及磋商程序。9,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巳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 .总体要求10.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处理。10.2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3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11 .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