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行为分类.docx
三违行为分类“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作业性违章1、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戴工作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2、厂区内吸烟。3、酒后上岗。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4.1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电工、动火等特种作业。4.2司机无特种设备操作证开叉车。5、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6、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杳启用。7、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7.1、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区域或警戒线。8、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9、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10、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11、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12、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进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3、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进行登高作业。14、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15、未办理动土作业票,进行动土施工作业。16、未办理吊装作业证,进行吊装作业。17、特殊作'也未正确佩戴劳保用品。17.1各种作业票证上、签字不全、代签字。17.2各种作业票证上自行篡改负责人、执行人、监护人18、作业时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19、作业时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20、作业时起重机工作中,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在高处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21、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22、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23、检修电器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24、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25、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乙燃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及安全距离。25.1氧气瓶与乙烘瓶间距不足5米,动火点与气瓶间距不足10米。25.2、氧气瓶或乙燃瓶无防护,在烈日下暴晒26、作业时监护人未落实安全措施,擅自离开监护岗位,监护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27、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品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28、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29、用手替代工具操作。30、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31、新员工、转岗员工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32、处理故障时未停机,未打开联锁,且未按下急停按钮。NO.2劳动纪律性违章1、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2、上班时间睡岗、离岗、串岗。3、未按照巡检要求进行巡检。4、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酒后上岗。6、不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7、上班期间嬉皮打闹,打架斗殴。8、上班期间用电脑浏览无关网页。9、当班操作人员手机上网、玩游戏。10、上班期间未经同意私自换岗。11、上班期间闲聊、吃零食、干与工作无关的事。NO.3指挥性违章1、指派不具备安全资格的人员上岗,不考虑工人的工种与技术等级进行分工。2、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3、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组织消除。5、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6、决定设备带病运行、超出力运行,或是让员工冒险作业。7、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8、对作业场所危险源辨识不清指令人员操作。9、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10、发布其它违反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的指令的行为。NO.4劳动防护性违章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3、佩戴安全帽未系帽带,坐、压安全帽。4、长发未盘在女工帽内。5、工作时有颗粒物或液体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7、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可靠安全措施。8、噪声超标场所未佩戴防噪耳塞。9、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手套。不带验电笔。使用绝缘等级不够的螺丝刀、钳子等。10、粉尘区域作业未佩戴防尘口罩。11、动火作业未穿戴劳保服、未佩戴面罩。12、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未按要求穿戴劳保服、佩戴护目镜、戴手套。N0.5装置性违章1、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2、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3、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5、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6、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7、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9、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10、物品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11、设备设施外壳未接地。12、配电箱无漏电保护器。NO.6人员出入、厂内交通性违章1、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未出示工作证。2、未按上下班路线靠右行走。3、随意携带未成年人、陌生人进入生产厂区。4、机动车辆未按指定路线在厂区内行驶。5、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超高超宽形势。9、车辆转弯时不打转向灯,10、员工行走时看手机。11、车辆厂区内逆向行驶。12、员工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驾驶车辆未系安全带。13、员工骑电动车进入生产区域。14、员工使用手拉车驱车滑行。15、驾驶叉车未系安全带,超速超高超载超宽行驶。16、叉车载人行驶。N0.7管理性违章行为1、未按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没有能够及时制定、修订有关规程,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无章可循或与实际不符。3、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其他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及时研究,加以改进和解决。4、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5、对违章行为未予以制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