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与养老机构适老产品配置要求.docx
居家与养老机构适老产品配置要求1范国本文件界定了居家与养老机构适老产品配置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居家与养老机构适老产品囹因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布省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居家与养老机构室内环境中适老产品选配与布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0002.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第2部分: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需求GB/T35796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9223.5健康家居的人类工效学要求第5部分:床垫GB/T40443适用于老年人的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GBZT41529用于老年人生活辅助的智能家电系统通用安全要求GB/T42195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315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518人类工效学家居无障碍设计导则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ZTXXXXX适老环境评估导则MZ/T174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配置MZ/T205养老机构康复服务规范MZ/T215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JGJ45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适老产品e1.der1.y-orientedproducts老年人日常生活使用的,适应老年人身心特征的,具有安全、便利、舒适等特性的产品.4基本要求4.1 居家与养老机构适老产品配置应与地域特点、环境现状、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绿色环保、便于维护等要求。4.2 居家与养老机构适老产品配置应依据功能要求选配产品,并满足布置要求.4.3 居家与养老机构适老产品配宜应与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匹配.老年人能力评估应符合GB/T42195的要求.4.4 居家与养老机构适老产品配置应与老年人生活环境相匹配.老年人生活环境评估应符合GBTXXXX(适老环境评估导则)的要求。5功能要求5.1 一股要求5.1.1 居家与养老机构选配的适老产品应满足辅助老年人生活起居、适应老年人身心特征与行为习惯、符合人类工效学等要求,并符合GBT20002.2.GB/T40443、GB50763、GB55019.JGJ450的相关要求.5.1.2 居家与养老机构选配的适老产品应具有简洁直观的外观与温和舒适的触感,宜有利于营造温隹宜居的环境氛围.产品外表面不应有锐利边缘或尖角。5.1.3 家与养老机构选配的适老产品应具有安全、简单、直接的使用与操作方式,避免手腕同时进行扭和推的动作以及手腕或胳膊迸行旋转角度大于90。的动作;在具有操作安全风睑的位置,应选配易于老年人感知的警示标识或声音提示.5.1.4 当居家与养老机构选配的适老产品为电动控制时,应满足在断电或脱机时维持断电前的状态并能够手动调节到安全状态;应具有简洁的操作界面与操作流程,按键或显示屏官便于老年人辨识;可具有智能语音交互、远程控制等功能.5.2 家具产品5.2.1 床1.1.1.1 铺面高度不应小于0.4Om,宜配有高密度、回弹性好、不易凹陷的床垫,床垫宜符合GB/T39223.5的相关要求.1.1.1.2 床的两侧长边底部宜留有便于护理设备靠近床边的空间.1.1.1.3 床的两侧长边可配有便于老年人拉拽与撑扶的扶手、便于老年人取放物品的苣物板.a)宜具有背部与腿部升降功能,可具有床体整体升降、体征检测、悬挂接尿器与输液瓶、床头重物等功能;b)宜配有静音万向轮、制动装置、防意外启动装芭、折叠式或升降式床边护栏等,护栏间隙应小于0.06m或大于0.32m.5.2.2 衣柜5.2.2.1 应具有良好的倚靠稳定性.5.2.2.2 应具有合理的储物分区,直配有挂衣杆、隔板、抽屉等多种储物装更固定式挂衣杆的距地高度不宜大于160m.5.2.2.3 门与抽屉应便于老年人单手操作,并具有防夹手功能。当把手突出柜门时,把手末端应回弯至柜门板上.5.2.2.4 衣柜内部可配有柔和的感应照明。5.2.3 床头柜5.2.3.1 柜门与抽屉应便于老年人单手操作,宜具有防夹手功能.52.3.2台面高度不宜小于045m,台面边缘可具有高出台面的挡沿.5.2.33柜体底部可配有静音万向轮与制动装苦.524桌几类家具5.2.4.1应具有良好的防侧翻性.52.4.2桌子台面下方应留有充足的容膝空间,台面边缘宜为圆润的形状。5.2.43茶几与边几的台面高度不宜小于040m,台面边缘可具有高出台面的挡沿。5.2.5.1 应具有良好的抓扶稳定性.当沙发、椅凳类家具配有脚轮时,应至少有2个脚轮能够被锁定或至少有2个非脚轮支撑脚.5.2.5.2 座面宜具有良好的防滑性、接触压力舒适性和支撑性,高度不宜小于0.40m.座面两侧宜配有便于老年人撑扶的扶手,扶手外缘宜配有拐杖夹.5.2.5.3 背直具有舒适的腰部支撑面.5.2.5.4 沙发可配有电动辅助起身装苦、免安装起身扶手、储物装置.5.2.5.5 餐椅可配有旋转式座面.5.2.6低位服务台5.2.6.1 应具有良好的倚靠稳定性.5.2.6.2 台面高度宜为0.70m0.85m,台面下方应留有充足的容膝空间。52.6.3可选配低位显示屏、声音放大器等.5.3厨卫产品53.1厨房配套产品5.3.1.1厨房橱柜应配有便于老年人取放物品的储物装苦,不应有意外磕碰头部的风险;可配有电动式置物架。53.1.2固房操作台下方应留有便于老年人坐姿操作的容膝空间.53.1.3厨房洗涤池长度不宜小于060m,宽度不宜小于040m;台面边缘宜具有防滴水功能;水龙头宜具有可抽取、防喷溅等功能。5.3.1.4厨房灶具宜无明火,可具有防溢出、防干烧等功能.5.3.1.5厨房配套产品外表面宜为耐油污、易清洁、哑光的材料.5.3.2卫生间配套产品1.1.1 1洗漱台的主要适老功能要求如下:a)台面下方应留有容膝空间,台面边缘应具有防滴水功能;b)水龙头宜具有可抽取、防喷溅等功能,控制方式宜为单柄双控式或感应式.53.22坐便器的主要适老功能要求如下:a)坐圈上表面距地高度不应小于040m,坐圈后侧可配有折叠式靠背;b)手动冲水控制装置应便于老年人单手操作;C)智能坐便器宜具有自动冲水,鸭部清洗、喷头自洁、热风烘干、坐圈加热、夜间照明等功能;d)移动式坐便器应具有良好的防侧翻性和底部防滑性,可具有夜间照明、高度调节功能。1.1.3 3淋浴器的主要适老功能要求如下:a)应配有手持式、角度可调节、能够在距地高度0.90m2.00m范围内移动与固定的花洒;b)宜配有恒温装置,出水温度宜为36oC40oC;C)水流流量与温度调节开关宜为单柄双控式开关。1.1.4 4浴缸的主要适老功能要求如下:a)应配有固定式坐台或与浴缸等宽的可拆卸式坐具,以及软管长度不小于150m的手持式花洒;b)排水开关宜位于浴缸上部且便于老年人单手操作;G开门式浴缸的门宽不宜小于050m,门槛高度不宜大于0.20m1.1.5 5浴椅(舞)的主要适老功能要求如下:a)应具有良好的防侧翻性;b)座面高度不宜小于0.40m,可具有高度调节功能;C)移动式浴椅(凳)应具有良好的底部防滑性,折叠式浴椅应具有防意外展开功能.1.1.6 6安全抓杆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与抓扶稳定性,符合GB55019中对安全抓杆的要求.1.1.7 7洗漱台与淋浴器的水龙头应具有明显的冷、热标识,冷水宜用蓝色或"冷"字标识,热水宜用红色或"热"字标识.5.4 门窗产品5.4.1 5.4.1.1 应具有良好的倚鸵稳定性,宜具有开闭缓冲功能、防夹手功能.5.4.1.2 应便于老年人单手操作,开启与关闭门时所需的操作力度不应过大.当门的开启方式为电动感应式时,应具有灵敏的延时功能.5.4.1.3 老年人居室门及卫生间门应具有内外均可开锁的功能。5.4.1.4 可双向开启的平开门及养老机构环形路线上的门应具有观察窗.54.15坡璃门宜为安全坡璃,并具有明显的提示标识。5.4.1.6 可在距地高度030m0.40m范围内选配护门板.5.4.2 窗5.4.2.1 应具有便于老年人单手持握与操作的窗把手,可选配开关窗辅助装置.5.4.2.2 外窗应具有安全防护措施.注:常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隐形防坠网、限位器等.5.4.2.3 窗帘宜便于老年人单手操作、安装牢固且无绊倒隐患.5.5 通行辅助产品5.5.2 电梯5.5.2.1 应符合GB55019中对无障碍电梯的要求,宜具有容纳担架的空间.551.2额定运行速度不宜大于1.00ms.5.5.1.3 可在不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在轿厢内选配末端回弯至轿壁板的扶手.5.5.2 升降平台5.5.2.1 应符合GB55O19中对升降平台的要求.5.5.2.2 当平台停靠于地面时,平台上表面与地面的高差不应大于15mm,且应有斜面过渡,斜面的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0。5.5.2.3 平台额定运行速度不宜大于0.15ms,且停止状态与启动状态切换时,宜有时间延迟.5.5.3 移动式坡道5.5.3.1 应符合MZ/T155中对坡道的要求.5.5.32坡面表面应平整防滑,防滑凸起高度不宜大于Imm.5.5.3.3安装或放置后,坡道应具有良好稳定性,坡口与地面的高差不应大于5mm,坡度不宜大于1:10.554扶手5.5.4.1应符合GB55019中对扶手的要求,具有安装牢固的条件。55.4.2表面应为触感温和、具有良好防滑性的材料.5.5.4.3可在扶手起始位置、末端位置、转折位置选配声音提醒装芭或标识.5.6暖通电气产品5.6.1 采暖器5.6.1.1 应具有过热保护或过压保护、防烫阻燃等安全防护功能.5.6.1.2 移动式采暖器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与防侧翻性.5.6.2 空调与新风设备5.6.2.1 应具有无风感、防直吹、低噪音运行等功能,可具有净化空气、制造活性氧、除苗等功能。5.6.2.2 滤网宜易于清洁和更换.5.6.3 开关插座5.63.1 安装于墙面的开关播座应便于老年人单手操作,宜与墙面背景有明显的色彩对比,宜具有夜光指示标识或夜间指示灯.5.63.2 开关不应为小型或需要紧握、旋转的形式,可采用宽板翘板或无线遥控形式.564照明设备5.6.4.1 应具有防眩光功能,宜具有亮度与色温调节功能,可具有昼夜节律调节功能.5.6.4.2 除夜间照明设备之外,老年人生活空间照明设备的显色指数不应小于80;夜间照明设备的显色指数不应小于60.5.6.4.3 应照明设备应具有延时功能。5.6.5.1 应具有对讲语音清晰的双向通话功能、掉线提示与低电量提示功能.5.6.5.2 固定式紧急呼叫装置应配有报整按钮和拉绳,并配有明显的符号或文字标识.5.6.5.3 便携式紧急呼叫装置宜具有定位功能。566智能设备5.6.6.1应满足装置安全、网络安全、应用服务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要求,符合GB/T41529的相关要求.5.6.6.2可燃气体探测器、姻雾传感器、水浸感应器宜具有高分贝报警提醒、远程手机报警等功能.5.6.63红外传感器宜具有实时监测人体移动、老年人独自出门报誓等功能.5.664智能摄像机宜具有趺倒监测、语音呼救等功能.5.6.6.5智能体征监测装置宜具有实时监测老年人生理体征、异常情况自动报警的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