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部SOP关于发放加班费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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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部SOP关于发放加班费的管理办法.docx
酒店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部SOP关于发放加班费的管理办法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和酒店管理集团的要求,酒店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本着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并尽量削减发放加班费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一)原则:1 .各部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可享受日工资的300%的加班费。2 .在公休日或平日加时的加班,原则上均不发放加班费,只可享受同等时间的补休,补休应尽量安排在当月,如当月无法安排补休,可填写加班补休单3,上报人事部批复后,安排在淡季补休。每月每人的加班补休单3应严格控制在四天以内。3.因工作需要,确实安排不了补休的加班,可发放加班费,加班费标准:(日工资=基本工资/日+岗位津贴/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基本工资/日+岗位津贴I日)300%X加班天数公休日加班费=(基本工资/日+岗位津贴/日)200%X加班天数平时加时加班费=(基本工资/日+岗位津贴/日)+8150%加班小时数4 .执行“三班二运转1'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部门(如:保安、工程、餐饮、客房、前厅等部门)按月累计计算工时,因工作需要并获批准加班的,以超过每月172小时以外的工时计为加班,遇周六或周日加班的计为公休加班,遇周一至周五加班的计为平时加班。5 .一线部门(即:非办公室部门)为保证24小时有部门负责人在岗,可安排其经理或主管分早中夜三班上岗,值夜班的管理人员只可享受夜班补助,但不享受任何加班费。参加总值的人员也只可享受同等时间的补休,而不享受任何加班费。(二)程序:1 .加班各部门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在加班当天由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填清姓名、加班起止时间和申请加班原因,一式两份,经本部门经理或本部门总监审批签字后,一份送交人事部备案,一份由部门秘书或文员留存,以便月末统计。部门经理或部F总监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还须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2 .补休1)各部门人员加班后,若在本月倒休,则需本部门经理或部门总监在补休当天的考勤钟卡上签字批准即可。2)当月补休不了的加班,由部门秘书或文员填写卷加班补休单3.经人事部审核、盖章后,可在以后的月份补休。当年补休单的有效期限为当年12月31日。原则上补休单不予改做加班费发放。3 .加班费由于工作需要,实在安排不了补休的加班,由部门秘书或文员在年末统计加班时/天数,填写发放加班工资雨批表,一式两份,经人事部审核后,一份人事部留存,一份转财务部,输入电脑计算加班费。如遇法定节假日加班.均可由部门秘书或文员在当月月末填写加班工资发放审批表3,领取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