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docx
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评审和人才评价制度,引导推动农业技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标准条件。第二条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职称名称为农业技术员,助理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中级职称名称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笫三条围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要求,设置农学、园艺、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水产、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可结合实际对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相关评审专业进行动态调整,促进专业设置与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相适应。笫四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五条坚持把品德放在农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农业技术人员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第六条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将农业技术人员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代表作审核机制,注重代表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确保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引领带动作用。第二章基本条件笫七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三农”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第八条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第九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第三章申报标准条件第十条农业技术员(一)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二)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第十一条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二)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三)能够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四)具备指导农业技术员的能力。(五)具各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六)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资格。笫十二条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二)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三)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等工作;或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或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四)具备指导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或助理兽医师的能力。(五)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第十三条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一)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二)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能够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三)取得相应中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主持、承担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并作为主推品种或主推技术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推广;2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或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3 .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发明专利,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4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审(认)定新品(良)种1项以上,并推广应用;5 .在农业技术推广、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检睑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农业交流合作、服务基层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近5年有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6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或市级以上地方标准2项以上;7 .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项目/课题,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8 .作为主要编写者,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理论文章等智库成果公开出版或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并实施推广;9 .作为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或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不少于2000字专业技术论文1篇以上。(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第十四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一)长期在县级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二)具有较为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领域前沿发展动态,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三)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主持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等得到大规模应用,并作为主推品种或主推技术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推广;2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作为前5位主要完成人,获得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3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4 .作为前5位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市(认)定新品(良)种2项以上,并推广应用;5 .在农业技术推广、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农业交流合作、服务基层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发展繁荣、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近5年有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6 .作为前5位主要完成人,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市级以上地方标准2项以上;7 .作为前5位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项目/课题2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8 .主持撰写的技术推广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理论文章等智库成果公开出版或获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以上,或被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2项以上并实施推广;9 .主持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2部以上;或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1篇以上。(四)在指导、培养农业技术推广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工作。(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相关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第十五条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一)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的能力,取得重XX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二)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取得相应副高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二:1.主持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等得到大规模应用,并作为主推品种或主推技术被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推广;2 .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一、二、三等奖分别为前12、9、6位)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作为前3位主要完成人,获得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3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4 .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审(认)定新品(良)种2项以上,并推广应用;5 .在农业技术推广、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环境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农业交流合作、服务基层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发展繁荣、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近5年有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6 .主持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项以上,或省级地方标准2项以上,或市级地方标准3项以上;或作为前3位主要完成人,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项以上;7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项目/课题2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8 .主持撰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理论文章等智库成果公开出版或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以上,或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2项以上并实施推广;9 .主持编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教材2部以上;或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以上。(四)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第四章破格申报条件第十六条不具备第三章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须由2名以上本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满5年的同行专家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进行审核评议,并署名推荐后,可破格